改扩建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考勤实施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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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改扩建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考勤实施办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公路改扩建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规范市场秩序,提高施工现场管理水平,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根据*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路改扩建工程。第三条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包括:(一)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下同)、技术负责人(总工,下同)、质检工程师、试验工程师、路基路面工程师、结构工程师、专职安全员。(二)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第四条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项目负责人同期只能承担1个工程项目的施工任务,其执业工程规模按建设部关于印发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
2、试行)的通知)(建设(2007)171号)文的规定执行。(二)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应在工程项目交工验收合格后,方可到其他工程项目任职。(三)自提交投标文件之日起,至完成所承担工程(专项工程)交工验收之日止,施工单位不行擅自更换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特殊情况确需更换,按以下规定处理:1、关键岗位人员确因健康原因不能担任项目管理工作的,企业应出具(地)级及以上医院证明材料和项目业主办同意更换的书面意见,向县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备案。2、工程因故停止建设,或停工三个月以上(包括签订合同协议书后,由于业主原因导致不能实施达三个月以上)施工单位可向工程所在县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关键岗位人员调离或更换,
3、被调离或更换的关键岗位人员可以到其他工程项目任职。3、关键岗位人员被省交通运输厅责令停止(暂停)上岗资格,或吊销资格证书,或被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企业应予更换。4、经备案更换后的关键岗位人员资质等级、业绩不得低于原项目关键岗位人员资质等级和业绩要求。(四)施工承包企业经理和分管质量安全的副经理不得兼任项目负责人。第五条 施工单位项目部的所有从业人员只能承担1个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不得在其他工程项目中兼职。除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外的其他关键岗位人员所负责的专业工程具备交工验收条件后,可到其他工程项目中任职。施工单位所有关键岗位人员更换或撤离时,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同意,项目业主办批准后报县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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