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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师交流意愿与权益的实现与保障杜晓利要多给校长教师一些人文关怀,多做一些暖人心的工作,尽量使交流轮岗安排得更合理、更合情,使他们内心真正愿意流动、主动参与流动。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作为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和实现教育公平的一项重要途径,得到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应积极采取多种措施予以推进。毋庸置疑,教师交流在促进区域师资均衡配置、推动教育公平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尤其是集团内通过教师流动,优质学校带动薄弱学校,在缩小校际教师差异,提升整个集团的师资专业发展能力与水平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学界关于这方面的研究成果也较为丰富,在政策内涵、教师流动机制等方面都进行了深入研究。但不可否认的是,虽然交流轮岗政策
2、意义重大,但作为交流轮岗主体的教师,其参与的意愿却持续偏低,教师发自内心进行交流轮岗的内生动力不足。当前的研究尚缺乏从教师个体的视角审视教师交流轮岗政策的执行,也忽视了对作为政策执行主体的教师流动权益的保障。教师交流内生动力不足的原因分析课题组对上海894名参与过交流轮岗的中小学教师进行问卷调查,数据显示52%的教师主动参与交流轮岗,48%的教师是经学校动员后才参与,教师参与交流轮岗的主动性不强,被动交流现象较为突出。实地调查发现,城乡教师的交流轮岗意愿较低,尤其是城镇教师的交流轮岗意愿更低。义务教育教师的交流轮岗,需要教育管理部门、交流学校、教师三方共同协商、合力推进,才能取得好的政策效果。
3、但教师呈现出的低交流意愿、被动交流的现象,值得我们反思,尤其需要从教师个体的视角审视政策的设计与执行,以找准问题和突破口。政策设计和实施过程中,教师参与度不足。教师是交流轮岗政策的执行主体,政策实施的利益相关者,愿该最具有发言权。但课题组在实地访谈中了解到,教师反映最多的是在这项政策设计和执行中,教师自身的意愿和权益并没有得到充分的尊重和保护。在教师交流轮岗的政策设计过程中,在各地教师交流的实施细则制定中,教师的参与度都不够,突出表现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对教师给予的人文关怀不够。教师作为政策的最终执行者,由于在政策制定和实施过程中缺少参与,政策执行过程中出现教师交流轮岗意愿低的现象也就不难理解。在
4、交流过程中出现消极怠工、请病假、混日子,或者在享受各种交流补贴的同时从事第二职业来消极应对的现象也就不足为奇。交流协商机制缺失,交流教师意见无法充分表达。实地调查发现,教师反映较多的是交流轮岗教师选拔的程序不规范和沟通不通畅。在交流前,教师对要去交流的学校情况不熟悉,导致教师的岗位适应顾虑和适应困难。由于一些学校和教师对交流轮岗政策的目标理解尚不到位、信息沟通不充分,很多教师往往在临近开学才接到交流轮岗的通知,到了轮岗学校才知道自己被分配去教什么科目,轮岗的心理准备和专业准备都不足,导致教师对参与交流轮岗顾虑重重。一方面影响和降低了教师轮岗的意愿,另一方面,也对政策的进一步推进产生了负面影响。
5、导致这些问题产生的根本原因是交流协商机制的缺失。可见,如何构建有效的交流协商机制,加强轮岗政策执行过程的精细管理和人文关怀,是政策进一步推进中必须面对的问题。教师个人和家庭因素考虑不足,降低教师交流意愿。北京市在探索和实践中,把城区的教师流转到远郊区,一年也好、三年也好,目前成效还不明显。有学者对云南省5个县35位教师调查显示,县域内教师交流轮岗意愿较低。无法照顾孩子和家庭、轮岗地点离家远与交通不便、岗位适应困难是教师参与轮岗的主要顾虑。对多数教师来说,交流轮岗意味着工作地点的变化,会对自己的工作、家庭等产生负面影响。国际视野中对教师交流权益的保障国际上已有很多国家建立了成熟、完善的教师交流轮
6、岗制度,从一些国家实施的教师交流管理制度、交流保障机制等方面看,有些经验值得借鉴。在美国,教师交流政策遵从“自下而上”的设计理念,基于薄弱学校实际需求和教师自愿的原则,设置了一套交流协商机制,以实现“输入校”和“输出校”之间的供求匹配。当教师成为参与流动候选人后,可以递交流动意向申请,而为了提高教师流动岗位匹配率,对于首次申请未达成意向的教师,相关责任部门会发布有需求学校的空缺,以便其他未达成意向的教师做出二次选择,争取做到不浪费教师资源。美国教师交流的优点可归纳为:坚持公平自愿原则,充分尊重教师和学校的选择权;制定较完善的配套措施,促进政策顺利实施;注重流动教师和薄弱学校教师的交流与合作。在
7、澳大利亚,教师流动不仅是教师的一项法定义务,也是教师的一项基本权利,设置了多种教师流动类型,兼顾了政府需求和教师个人流动意愿的平衡。资料显示,在澳大利亚昆士兰州,全职教师的流动有规范的程序,通过构建协商机制,尊重教师意愿、保障其权利。首先,教师填写流动申请表,包括基本信息、既往服务经历、志愿服务地点及职位、申请理由等。其次,由校长等申请者的主管确认并批准申请。一般情况下,主管部门将尽量将其安排至首选志愿服务地区或合理距离内,并尽力安排专业技能相匹配的职位。再次,由人才部门审核详细信息,确认流动资格。流动申请完成后,教师被列入流动候选人名单。第四,由招聘人才甄选小组根据职缺情况对流动申请人进行岗
8、位适切性评估,确定适宜的流动申请人,并提出流动建议。最后,由人力资源代表批准流动建议,人力资源部处理流动事宜,实施流动。对于因教师个人压力面临紧迫情境时(与工作伙伴分离、医疗条件的需求等),可以申请体恤性流动。当教师被安排参与流动,如不满意可以进行申诉,提出延期或拒绝流动的申请。据了解,日本选派教师轮岗的做法有以下几点:一是在日常工作中,学校积极宣传教师轮岗政策的意义、目标和作用,使每位教师了解自身的主体地位;二是在确定教师轮岗前,学校将轮岗文件下发给教师,满足交流轮岗条件的教师根据自身情况填写意愿表;三是校长与符合条件且愿意轮岗的教师进行商谈,在充分尊重教师意愿的基础上,选派有专业成长需求、
9、较强教育教学能力与团队合作精神的优秀教师参与交流轮岗。韩国虽然实行强制的教师交流制度,要求任职在市、道教育厅学校且服务期满四或五年的教师,必须定期轮调。即使参与非定期流动的教师,因个人原因也可以被允许递交申请转换至其他学校。同时,韩国还设置了特例轮调,对于同一市、道内的教师夫妇、父母年老、特殊教育子女等情形,可以申请特例轮调,给予教师个人特殊情况的照顾,非常注重考虑教师个人的实际情况,不搞“一刀切”,而道正是该项制度获得成功的秘密所在。尊重教师交流意愿,切实保障教师权益针对当前义务教育教师交流的内生动力不足、交流意愿低的现实,如何切实保障教师权益,需要借鉴一些国家好的经验,尊重教师个人的交流意
10、并加强多方面引导;在实施过程中充分彰显人性化关怀;构建教师交流的协商平台与机制,引领教师交流健康和可持续发展。坚持教师自愿原则,并加以积极引导。教师交流轮岗制度在具体实施中应以教师自愿为基本原则。如果教师交流轮岗是由于强制而非基于自愿,必然会影响教师工作积极性,也容易出现消极应对的现象,从而影响交流轮岗的效果。只有坚持教师自愿原则,教师才能积极主动地融入交流学校的组织和人文环境中,才会主动探索提升交流学校教育质量的新知识、新方法、新技能。坚持教师自愿原则,并不是不加引导,引导可以从三个方面进行。一是加强专业发展的引导。通过定期开展对交流教师的培训,更新教师专业储备,满足教师个人专业发展需求,提
11、升教师参与交流的内驱力。二是梳理先进交流教师典型榜样的示范和激励作用,让教师从效仿榜样的交流行为到效仿榜样的思想品质,进而引起意识活动,促进内生动力形成。三是教育部门和学校都要加强教师交流轮岗的宣传动员工作,在中小学校以至全社会形成对教师交流轮岗的积极、正向的舆论氛围,形成内生动力,让教师主动参与交流轮岗工作,让教师交流轮岗成为学校的常态工作。实施过程中充分彰显人性化关怀。教师交流是教师需承担的义务,同时也是教师的一项基本权利,在政策执行中需要彰显人性化关怀,充分考虑教师的实际情况。要多给校长教师一些人文关怀,多做一些暖人心的工作,尽量使交流轮岗安排得更合理、更合情,使他们内心真正愿意流动、主
12、动参与流动。教师流动不仅是教师一个人的事,还受到交通、家庭等因素的影响。交通的便利程度影响教师工作效率。家庭情况也不可避免影响教师的工作,为此需要对交流教师的情况予以充分考虑,在充分进行调研的基础上,细化可以不进行交流的特殊状况,如对于教师夫妇,可以考虑其中一人不进行交流;对于离异的教师、身体有大病的教师,也可以考虑不进行交流。要达到有效激发流动教师的自主性、能动性的目标,必须加强对流动教师的人文关怀,让教师发自内心愿意去参与交流工作,而不是简单演变为政策要求下的强制性的行为。构建教师交流协商的平台与机制。搭建教师交流协商平台是保障教师交流权益的重要载体。有资料显示,在美国,教师流动计划执行小
13、组会在每个学区设置一个负责教师轮调的站点,并指定专职站点负责人全面负责、安排涉及流动的各项事宜,如在输入校发布空缺年级和学科所需教师信息后,站点负责人根据流出校与输入校双方校长提供的信息和拟流教师的情况做出匹配,并负责双方信息的传递、沟通和统筹工作,为参与流动的教师安排具体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在这方面,我国也进行了积极探索,如成都市温江区成立教职工管理服务中心,主要负责系统内教职工岗位交流(调配)的具体实施工作。开展教师流动工作中,一是要建立一套规范流程,实施过程做到规范、公开。二是对符合流动条件的教师做到平等对待。对流动教师个人信息的收集力求全面,如家庭情况、住址和流动意向的学校等,教育管理部
14、门和学校管理人员要结合教师的具体情况,在与教师充分沟通协商后,共同确定流动学校。对有特殊情况的教师应予以充分考虑。三是协助做好流动教师和接收学校的见面沟通工作,如流动教师到学校具体工作(任教学科、年级等)、学科带头人情况(学科组长、工作室负责人等)、工作环境及支持方面,都要做好充分的协商。四是对参与流动的教师需预留申诉的空间,若不满意当前流动安排还可以进行申诉,提出延期或是拒绝流动的申请。对于教师在流动期间与学校出现的矛盾,需及时了解并予以协商解决。五是做好对流动教师的关爱工作,定期了解流动教师的工作和家庭困难情况,并提供必要的帮助,真正做到显真情、暖人心。(本文为国家社科基金一般课题“省级政府基础教育统筹的困境与优化路径研究”的研究成果,课题批准号BFA190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