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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员工出勤和休假管理办法1、目的为规范员工出勤、休假、请销假的管理程序,特制订本办法。2、出勤管理2.1 出勤天数2.1.1 11倒班的员工,应出勤天数为本班当月倒班天数。2.1.2 非管理类岗位白班的员工应出勤天数为当月日历天数。2.1.3 管理类白班的员工出勤天数为当月日历天数减去周日天数。2.2 工作时间2.2.1白班: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2.2.2倒班:白班:8:00-一20:00;夜班:20:00-次日8:002.3出勤记录2.3.1实行上、下班签字制度,员工上、下班需由本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签到、签退。2.3.2上班签到,在上班前的30分钟内进
2、行;下班签退,在下班前后的15分钟内进行。3、员工请假、休假的基本规定3.1 凡需请、休假者,按规定提前一天填写请假条,由车间领导审批后方可休假;未履行上述程序的按旷工处理。3.2 员工因突发事情发生无法提前履行请假手续的,需在休班前打电话向直接上级请假,在获得批准后方可休假;事后应及时补办请假手续,未按规定执行的按旷工处理。4、请假审批权限4.1 普通员工和班组长请假审批程序4.1.1 一天及以下的假期:由段长(主管)批准。4.1.2 两天及以上七天及以下的假期:经段长(主管)同意后由车间领导批准。4.1.3 七天以上的假期:由人力资源部门批准。4.2 大班长及以上人员请假审批程序4.2.1
3、一天以上三天以下的假期:由车间领导批准,报炼铁厂设备副厂长(刘子玉)批准。4.2.2三天及以上七天及以下的假期:由车间领导批准,报炼铁厂厂长(王军)批准。4.2.3七天以上的期假:由人力资源部门批准。4.3大班长及以上值班人员请假审批程序4.3.1值夜班人员在工作允许的情况下次日可休假半天(不可累计),但必须由两位车间领导同时批准,如遇检修、事故抢修,经车间领导批准后,可适当增加值班人员。4. 4员工复岗后必须向请假人销假。5、考勤表、请假条管理规定及上交时间5. 1考勤表不得随意更改、乱涂、乱画,保持考勤记录表整洁、干净。5.2 考勤表每旬经考勤员、段长审核签字后于每月1、11、21上交车间
4、劳资,请假条与考勤一同上报。5.3 考勤与请假条由劳资存档,存档期限为2年。6、员工休事假、探亲假扣除工资规定6.1 休事假1-3天按天扣除奖金/绩效工资、工龄、餐补、学历津贴、保健津贴、班长津贴;4-6天按天扣除扣除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基本奖金和奖金/绩效工资、工龄、餐补、学历津贴、保健津贴、班长津贴;7天及以上扣除全部基本奖金和奖金/绩效工资,按天扣除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工龄、餐补、学历津贴、保健津贴、班长津贴。6.2 休探亲假的按天扣除奖金/绩效工资和餐补。7、加班管理7.1原则上公司不鼓励员工加班,但因突发事件或其它原因确需加班的,应提前申请,经本车间主任或副主任批准后方可加班。7.
5、2加班费的计算方法是:本人标准工资除以应出勤个数乘以实际加班个数。加班费由车间奖金或上级部门奖金支出。7.3员工加班必须经段长(主管)签字,报车间主任或副主任批准后方可加班;大班长及以上人员加班须经车间主任或副主任批准后方可加班。7.4加班小时数在4小时以内的按小时计算;4小时以上的视劳动强度给予加班补贴,但总的加班时间不能超过实际加班时间。7.4加班明细表由段长(主管)签字后,于每周二上报车间,若发现私自虚假上报加班小时数,加倍考核批准加班人员,且加班小时数作废。8、车间会不定期对工段考勤进行检查并接受员工举报,注:1、其他未尽条款,按上级考勤相关制度执行2、若炼铁厂及以上管理部门下发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电仪车间20*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