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卷烟厂企业标准厂内待岗制度的规定.docx

上传人:lao****ou 文档编号:1018676 上传时间:2024-09-04 格式:DOCX 页数:2 大小:12.86KB
下载 相关 举报
龙岩卷烟厂企业标准厂内待岗制度的规定.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龙岩卷烟厂企业标准厂内待岗制度的规定.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页
亲,该文档总共2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龙岩卷烟厂企业标准厂内待岗制度的规定.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龙岩卷烟厂企业标准厂内待岗制度的规定.docx(2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龙岩卷烟厂企业标准关于实行厂内待岗制度的规定QZ/R100072003A/02003/01/01为加强企业劳动用工管理,现就实行职工厂内待岗事宜作如下规定:一、待岗条件由于企业改革与发展需要出现的富余人员或竞争上岗落聘且暂无法安排的。二、待岗期限最长为12个月。三、待岗期间的待遇1、岗位工资按岩烟人劳(2001)211号四岗对应标准的100%计发,工龄工资按岩烟人劳(1999)第220号执行,另每月给予发放生活补助费200元。2、养老、失业、生育、医疗等社会保险,企业年金和企业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过节费、住房补贴视同在岗人员执行,其余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四、其它事项1、待岗期间,行政关系由人事劳工部门归口管理,不计考勤,但可计算连续工龄。2、待岗期间,人事劳工部门可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给予安排一次上岗机会或提供竞聘上岗的机会。3、待岗期间,若待岗人不服从企业安排上岗或未竞聘到岗位的,至待岗期满后,转为待业;若已达到退养条件,可按退养规定办理。4、本规定经龙岩卷烟厂十届八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从下文之日起执行。岩烟人劳(1998)第126号即行废止。5、解释权归人事劳工资科。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档 > 工作总结

copyright@ 2008-2022 001doc.com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2022001085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必要时第一文库网拥有上传用户文档的转载和下载权。第一文库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第一文库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