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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工厂劳动合同关于工厂劳动合同1甲方(用人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乙方(职工):身份证号码::住址:联系电话:二是,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限超出一年,将致使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条件成立,只要没有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企业就得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无法解除劳动合同。第一条试用期及录用(一)甲方依照合同条款聘用乙方为员工,乙方应经过15天至30天的试用期。(二)试用期满,双方无异议,乙方成为甲方的正式合同制劳务工。经甲方考核合格,可提前转为正式员工。(三)乙方试用合格后被正式录用,其试用期应计算在合同有效期内。第二条合同期限(一)本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O第三条工资及
2、其它补助奖金(一)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企业经营状况实行本企业的等级工资制度,并根据乙方的职务和其他条件确定其相应的工资标准,以银行转帐形式支付,按月发放。(二)甲方根据盈利情况及乙方的行为和工作表现增加工资,达到1年获得500元工龄奖。每月全勤奖金为30元。第四条工作任务和岗位(一)乙方工作岗位(工种)O(二)乙方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产(工作)任务。第五条劳动时间与休假(一)甲方实行国家规定的每日工作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得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可安排乙方加班加点,但每个工作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累计不得超过36小时;确需加班加点的必须经乙方同意。(二)乙方在合同期间,
3、享受国家规定的节日、公休假日以及婚丧、女工劳动保护等假期的待遇,但不得无故擅自超假。第六条保险待遇(一)甲乙双方均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二)乙方因工死亡,按本市工伤保险的有关规定,一次性发给其家属丧葬补助费、抚恤金。如有供养直系亲属的,一次性计发抚恤金。(三)乙方因工负伤、患职业病所享受的有关待遇:1、医疗终结期内,乙方的医疗待遇、工伤生活费等待遇,按本市工伤保险有关规定支付;2、合同期满,且已医疗终结后,经指定医院诊断,市、县(市)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为残废的,按本市工伤保险有关规定,一次性计发相应的残废保险待遇。(四)发
4、给一次性各项工伤保险费后,甲乙双方工伤保险关系即行终止。(五)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待遇:1、停工医疗期限,由甲方根据乙方在本单位工作时间,按国家规定和本单位制度确定;2、医疗期内的医疗待遇,与甲方的合同制职工相同;3、伤病假期间,由企业酌情发给生活费元。(六)乙方因病或非因工死亡,按甲方统一标准酌情发给乙方家属丧葬补助费元和一次性优抚金元。(七)企业应为乙方办理缴纳工伤保险基金手续。第七条劳动保护(一)甲方按国家有关劳动保护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及有关未成年工(16周岁至未满18周岁)的劳动保护规定和广东省劳动安全卫生条例,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二)甲方按国家规定对乙方
5、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法规教育和操作规程培训及其他业务技术培训,乙方应参加上述培训并严格遵守有关的安全卫生法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三)甲方根据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按劳动保护规定定期免费安排乙方进行体检。(四)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第八条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一)本合同期限届满,即终止执行;在不违反本市有关招用外地工政策、规定的前提下,如双方同意,可以重新签订合同。但各合同期限累计不得超过5年,如乙方属本市区农业户口人员和市属县(市)城乡户口人员,以及其他从事
6、主要通用技术性工种工作的人员除外。(二)甲方因生产经营情况变化,调整生产任务,或乙方因个人原因要求变更本合同条款,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并由双方签字(盖章)(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劳动合同:1、乙方无正当理由屡次不能完成合同所规定的生产工作任务的;2、乙方非因工伤病医疗期满,且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3、乙方有违法违纪行为按国家及甲方依法制定的有关规定应予辞退的;4、甲方生产经营情况发生变化,不能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但须征求工会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1、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
7、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2、甲方不能按劳动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3、甲方不能履行劳动合同,严重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1、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在医疗终结前或合同期内的;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或医疗期虽满仍住院治疗的;3、职工在享受法定假期间的;4、乙方为女职工,且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六)若本合同终止或解除,乙方应将甲方交给乙方使用、保管的物品、工具等如数交还甲方,如有遗失应予赔偿(低值易耗品除外)第九条违反合同承担的责任一方违反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其后果和责任大小,予以适当赔
8、偿。第十条调解与仲裁双方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协商无效,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无效,向甲方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十一、双方需要明确的其他事项:、;2、o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办理。在合同期内,如本合同条款与国家、省、市有关劳动管理新规定不符,双方按新规定执行。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签订日期:乙方(签字):签订日期:关于工厂劳动合同2公司(单位)(以下简称甲方)(以下简称乙方)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条例,就聘用事宜,订立本合同。第一条、试用期及录用(一)甲方依照合同条款聘用乙方为员工,乙方
9、工作部门为职位,工种为,乙方应经过三至六个月的试用期,在此期间甲、乙任何一方有权终止合同,但必须提前七天通知对方或以七天的实行工资作为补偿。(二)试用期满,双方无异议,乙方成为甲方的正式合同制劳务工,甲方将以书面方式给予确认。(三)乙方试用合格后被正式录用,其试用期应计算在合同有效期内。第二条、工资及其他补助奖金(一)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企业经营状况实行本企业的等级工资制度,并根据乙方所担负的职务和其他条件确定其相应的工资标准,以银行转账形式支付,按月发放。(二)甲方根据盈利情况及乙方的行为和工作表现增加工资,如果乙方没达到甲方规定的要求指标,乙方的工资将得不到提升。(三)甲方(公司主管人员
10、)会同人事部门,在如下情况,甲方将给乙方荣誉或物质奖励,如模范地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生产和工作中的突出贡献或物质奖励,技术革新、经营管理改善,乙方也可由于有突出贡献得到工资和职务级别的提升。(四)甲方根据本企业利润情况设立年终奖金,可根据员工劳动表现及在单位服务年限发放奖金。(五)甲方根据政府的有关规定和企业状况,向乙方提供津贴和补助金。(六)除了法律、法规、规章明确提出的要求补助外,甲方将不再有义务向乙方提供其他补助津贴。第三条、工作时间及公假(一)乙方的工作时间每天为8小时(不含吃代时间),每星期工作五天半或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除吃饭时间外,每个工作日不安排其他休息时间。(二)乙方
11、有权享受法定节假日以及婚假、丧假等有薪假期。甲方如要求乙方在法定节假日工作,在乙方同意后,须安排乙方相应的时间轮休,或按国家规定支付乙方加班费。(三)乙方成为正式员工,在本企业连续工作满半年后,可按比例获得每年根据其所担负的职务相应享受天的有薪年假。(四)乙方在生病时,经甲方认可的医生及医院证明,过试用期的员工每月可享受有薪病假一天,病假工资超出有薪病假部分的待遇,按政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五)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可调整变动工作时间,包括变更日工作开始和结束的时间,在照顾员工有合理的休息时间的情况下,日工作时间可做不连贯的变更,或要求员工在法定节假日及休息日到岗工作。乙方无特殊理由应积极
12、支持和服从甲方安排,但甲方应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第四条、员工教育在乙方任职期间,甲方须经常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安全生产及各种规章制度及社会法制教育,乙方应积极接受这方面的教育。第五条、工作安排与条件(一)甲方有权根据生产和工作需要及乙方的能力,合理安排和调整乙方的工作,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管理和安排,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按质按量完成甲方指派的工作任务。(二)甲方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要求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工作或终止合同。第六条、劳动保护甲方根据生产和工作需要,按国家规定为乙方提供劳动保护用品和保健食品。对女职工经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提供相应的保护,具体办法按国家有关规定执
13、行。第七条、劳动保险及福利待遇(一)甲方按国家劳动保险条例规定,为乙方支付医药费用,病假工资、养老保险费用及工伤保险费用。(二)甲方根据单位规定提供乙方宿舍和工作餐(每天次)。第八条、解除合同(一)符合下列情况,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甲方因营业情况发生变化,而多余的职工又不能改换其他工种。(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按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调换其他工种。(3)乙方严重违反企业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并造成一定后果,根据企业有关条例和规定应予辞退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乙方的劳动合同。(4)乙方因触犯国家法规被拘留,劳动教养、判刑,甲方将作开除处理,劳动合同随之终止。(二)符合下列
14、情况,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了乙方身体健康的。(2)甲方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侵害乙方合法利益。(3)甲方不按规定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的。(三)在下列情况下,甲方不得不解除劳动合同。(1)乙方患病和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2)乙方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正在进行治疗的。(3)女员工在孕期、产期或哺乳期的。(四)乙方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医疗终结经政府有关部门确认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企业应予妥善安置。(五)任何一方解除劳动合同,一般情况下,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或以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解除合同的程序按企业有关规定办理。(
15、六)乙方在合同期内,持有正当理由,不愿继续在本企业工作时,可以提出辞职,但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批准后生效。辞职员工如系由企业出资培训,在培训期满后,工作未满合同规定年限的,应赔偿甲方一定的培训费用。未经甲方同意擅自离职,甲方有权通过政府劳动部门,要求乙方返回工作岗位,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第九条、劳动纪律(一)乙方应遵守国家的各项规定和企业的员工手册以及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二)乙方如触犯刑律,受法律制裁或违反员工手册和甲方规定的其他规章制度,甲方有权按员工手册等规定,分别给予乙方相应的纪律处分,直至开除,因乙方违反员工手册和其他规章制度,造成本企业利益受到损害,如企业声誉的损害、财产的损坏,甲方根据严重程度,可采取一次性罚款措施。(三)如果乙方违反合同规定,受贿,严重玩忽职守或有不道德、粗鲁行为,引起或预示将引起严重损害到他人人身和财产利益,乙方触犯刑律受到法律制裁等,上述种种,甲方有权立即予以开除,并不给予“合同补偿金”和“合同履约金”。乙方贪污受贿或损害他人人身和财产利益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完全承担赔偿责任。(四)乙方在合同期内和以后,不得向任何人泄漏本企业的商业机密消息。乙方在职期间不得同时在与本企业经营相似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