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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市教育系统重点工作督查工作制度为全面加强教育系统作风效能建设,引导和督促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强化担当精神,提高工作效率,切实提高重点工作督查落实质效,有效推进各级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的重大决策部署及本系统重要工作的贯彻落实,特制定本制度。一、督查工作原则(一)严肃督查。做到政令通畅、令行禁止,坚决维护各级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的权威性。(二)注重实效。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按照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的要求,确保各项重点督查事项落到实处。(三)讲求时限。严格分级办理、限时办理,及时催办,及时报告。(四)实事求是。坚持全面准确、客观公正,防止以偏概全、弄虚作假。二、督查工作内容(一)上级重要工作的贯彻落
2、实1中央、省、市各级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的重大决策、重要文件、重要工作部署、重要会议贯彻落实情况;2 .上级党委政府领导重要批示、交(转)办的重要事项贯彻落实情况(包括:公文,信访件,报刊、杂志,建议、提案,调研,现场办公等);3 .上级机关督查督办的重要工作事项贯彻落实情况;4 .其他需要督促检查的事项落实情况。(二)本级重要工作的贯彻落实1XX市教育局重要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重要会议贯彻落实情况;2 .XX市教育局班子交办的重要工作贯彻落实情况;3 .其他需要督促检查的事项落实情况。三、督查工作流程(一)交办:交办事项一般采取书面形式,明确需办理的具体内容、完成时限、责任科室和相关要求,把督
3、查事项交有关责任科室或学校办理,特殊情况采用口头的形式交力、。(二)办理:教育局办公室按规定掌握交办事项进展情况,跟踪办理结果,做好催办和结果反馈工作。交办的工作事项,必须在完成时限内按程序反馈落实情况,反馈材料由交办事项办理科室或学校汇总整理,由局分管领导或学校负责人审核确认后报教育局办公室。(三)督查:根据交办事项办理情况适时组织开展实地督查,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交办跟踪,直至事项办结。(四)反馈:每一项督查督办交办任务完成后,及时报告结果,做到“批必办、办必果、果必报”。(五)归档:督查交办事项办结后,各种有关的文字材料,包括领导批示、办结报告、检查反馈等,需整理归档。四、督查工作
4、要求(一)限时反馈。主要领导批示事项、上级重要交办事项及局党委重要交办事项,凡是反馈时限有要求的,需严格按时限要求办结并反馈;无时限要求的,局办公室根据工作实际进行分解交办,责任科室或学校按要求办理;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办理时间的,须及时向局分管领导和局办公室报告原因和进展情况。向市委市政府提交的反馈材料须由局分管领导审核并经局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后上报。(二)定期督查。针对超过30天的督办事项等,要坚持问题导向,定期开展督查。原则上每月一报告(责任科室、责任学校),每季度督查反馈(局办公室)。(三)过程督考。重要交办事项和重点工作过程督查采用通报加扣分制,从办理反馈、任务进度、办结评价等方面进行考核。对重要交办事项和重点工作事项的反馈质量进行审核监督,反馈结果未达交办要求的,予以退回,限期重报并扣分;对被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批评的事项,被市委、市政府督查室通报的落后事项,所承接的重点工作、重要指标等完成进度情况明显滞缓的事项等进行通报并扣分;对进度提前事项予以加分。(四)首问责任。各责任科室、学校收到批示、督办事项后,应认真研究,不得相互推诿。交办事项确实不属于本科室、学校职能范围的,须及时向局办公室说明情况,申请调整,由局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审定。(五)督查考核。教育系统督查工作纳入年度考核,督查交办事项办理情况在本学校、科室及干部实绩考评中加以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