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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应急救援小组职责1项目经理:在项目应急救援工作中全面负责,为应急救援总指挥。2、项目总工:在应急救援工作中提供总体技术支持,负责组织制订应急救援方案并指导和监督实施运行。3、项目副经理:负责现场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工作,为救援现场人力、物力、财力资源的总调度;组织应急救援技术方案的具体实施。4、工程部长(工程部):负责组织本部门人员制订应急救援技术方案和负责现场指导、监督方案的实施运行。5、安质部长(安全质量部):负责组织本部门人员参与应急救援技术方案的编制并现场指导实施;为应急救援工作提供安全技术指导及保障工作。负责在事故发生后保护现场,做好现场记录(照片、录像或绘制草图等6、财务部长(财务部):负责确保提供应急救援工作顺利进行的资金支持。7、物资设备部长(物资设备部):负责保证本部门对应急救援过程中所需物资、设备的供给、配备、维护和提供使用。8、综合管理部长(综合管理部):负责组织本部门人员在应急救援过程中做好内、外联络和沟通。9、计划合同部长(计划合同部):负责在事故发生后协助保护现场,对在事故救援过程中确需变动的,应积极做好现场记录(照片、录像或绘制草图等)o10、应急救援队:由各工区长负责,负责直接参与或配合地方专业抢险队伍参与抢险救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