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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河南省科技特派员助力乡村振兴五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十四五”时期是乡村振兴战略的发力期,是农村全面小康后向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转变的关键期。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特派员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及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充分发挥科技人才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的重要作用,全力打造具有河南特色的科技特派员制度升级版,现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行动计划。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科技特派员制度是习近平总书记总结提升、倡导推进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农村工作机制创新。2019年10月,习
2、近平总书记对科技特派员制度推行20周年作出重要指示指出,科技特派员制度推行20年来,坚持人才下沉、科技下乡、服务“三农1队伍不断壮大,成为党的“三农”政策的宣传队、农业科技的传播者、科技创新创业的领头羊、乡村脱贫致富的带头人,使广大农民有了更多获得感、幸福感。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把科技特派员制度作为科技创新人才服务乡村振兴的重要工作进一步抓实抓好,广大科技特派员要秉持初心,在科技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中不断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特派员制度的重要指示为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把科技特派员制度作为实
3、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有力抓手,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具体举措,做强科技特派员队伍,做优科技特派员服务载体,创新科技特派员服务形式,完善科技特派员工作激励机制,推动新时代科技特派员工作不断走深走实。(二)基本原则1 .坚持改革创新、突出农村创业。面对新时代新形势新要求,立足服务“三农1助力乡村振兴,不断深化改革,加强体制机制创新,总结经验,与时俱进,加大创业政策扶持力度,培育农村创业主体,构建创业服务平台,强化科技金融结合,激发农村创新活力和创造潜能。2 .加强分类指导、尊重基层首创。发挥各级政府以及群团组织、社会组织作用,对公益服务、农村创业等不同类型科技特派员实行分类指导,提升创业能力和服务
4、水平。鼓励地方探索不同科技服务的途径和方式,建立完善适应当地实际情况的科技特派员工作投入、保障、激励和管理等机制。3 .瞄准基层需求、强化精准服务。坚持自愿互利、双向选择,实行按需选派、靶向服务。县(市、区,以下简称“县”)负责收集基层科技需求,省、市、县结合科研团队、科技人员、乡土人才等专业特长、实践经验针对性选派,科技特派员结合受援县、受援单位实际需求开展精准服务。(三)主要目标以全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参与技术推广服务的企事业单位为主,整合科技创新资源和力量,按照“产业组团、县级组队、服务到点、统筹调度”的组织形式,面向全省,突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实施科技特派员助力乡村振兴五年行动计划
5、:从2023年至2025年,围绕县域主导产业需求,每年选派60个左右省产业科技特派员服务团,带动全省各级产业科技特派员服务团总数达到100个以上;围绕县域基层科技需求,每年选派IOoo名以上省派科技特派员,带动全省各级科技特派员总数稳定在5000名以上;依托全省科技特派员,为每个县(市)组建1个县级科技特派员服务队,建设1个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引进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新机具、新产品等科技成果5000项以上,服务带动农民100万人次以上,基本实现科技特派员科技服务区域特色产业全覆盖,基本形成部门协作、上下联动、特色鲜明的科技特派员助力乡村振兴发展的新格局。(四)服务周期科技特派员服务周期原则上为5
6、年。根据年度履职情况、科技特派员意愿、受援县(市)和受援对象需求,每年适时进行部分调整。二、重点任务(一)提升农业农村科技支撑水平针对县域和农村发展需求,围绕科技特派员创业和服务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引导各级政府和社会力量加大投入力度,积极推进农业农村科技创新,在良种培育、新型肥药、加工贮存、畜牧水产养殖、林业花卉、疫病防控、设施农业、农业物联网和装备智能化、土壤改良、节粮减损、食品安全、农业高效节水以及乡村旅游、休闲农业、创意农业、功能农业等方面取得一批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形成系列化、标准化的农业农村技术成果包,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和产业化,为科技特派员开展科技服务和基层创业提供技术
7、支撑。(二)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科技服务体系以政府购买公益性农业技术服务为引导,加快构建公益性与经营性相结合、专项服务与综合服务相协调的新型农业社会化科技服务体系,探索“公益性服务+社会化服务的科技服务长效机制,推动解决农技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充分发挥科技特派员的桥梁纽带作用,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创新农业科技服务方式,与地方共建乡村振兴科技示范基地、乡村振兴发展研究院、农业科技专家大院、乡村振兴人才培养基地等科技服务载体,面向农村开展技术服务。支持科技特派员创办、领办、协办专业合作社、专业技术协会、家庭农场和涉农企业等,围绕农业全产业链开展技术服务和创业指导,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三)推进
8、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瞄准脱贫地区存在的科技和人才短板,创新服务理念,鼓励科技特派员开展全产业链、全方位精准化服务,加快科技、人才、管理、信息、资本等现代生产要素注入,推动解决产业发展关键技术难题,增强脱贫地区创新创业和自我发展能力,加快全面乡村振兴进程。支持科技特派员协助市、县编制乡村振兴发展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建立科技示范基地,集聚科技资源,推进区域特色产业创新发展。鼓励科技特派员依托乡村特色人文资源、生态资源、观光农业、水利风景区、田园综合体等,开发特色民宿、乡村旅游、休闲度假等服务业,加快乡村振兴发展。支持科技特派员通过搭建电商平台、直播带货等方式,宣传、推广、销售优质农产品,拓宽
9、农产品销售市场。三、组织形式(一)产业组团。根据全省乡村振兴示范引领县、整体推进县、巩固提升县主导产业发展的科技需求,按专业领域,组建60个左右省产业科技特派员服务团(以下简称“科技特派员服务团”),每团10人左右,围绕全产业链组建,采取力+N”模式,即每个科技特派员服务团与1个及以上有相关产业发展科技需求的县签订服务协议,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工作。由科技特派员服务团所在单位分管领导(或产业专家)和签约县领导担任团长,签约县科技管理部门负责人牵头具体联络,统筹协调科技特派员服务团的工作。科技特派员服务团要在重点服务对象树立“河南省产业科技特派员服务团服务基地”标牌,并留有联系人、联系方式,确保联系
10、方式畅通。鼓励市、县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组建本级科技特派员服务团,作为省科技特派员服务团的有效补充,不断扩大对区域特色主导产业的覆盖面。(二)县级组队。由各县将派往本县的省、市、县三级科技特派员联合组成县级科技特派员服务队(以下简称“科技特派员服务队”),由县级领导担任队长(签约县由担任服务团团长的领导任队长),并配备副队长和联络员。服务队重点面向本地的产业需求开展科技服务。各县应建立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常态化收集本地产业发展的技术需求,与科技特派员进行反馈对接,并悬挂“河南省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牌子。服务队要在所有受援对象挂牌标明“河南省科技特派员服务队1并留有服务队的联系方式,确保联系方式畅通。科
11、技特派员服务时要佩戴“河南省科技特派员”胸牌并表明身份,便于群众识别、咨询、监督,培训时横幅上要有“河南省科技特派员专题培训”字样。(三)服务到点。科技特派员服务团、科技特派员服务队应与受援县的服务对象逐一对接,共同研究制定科技服务计划,明确服务范围、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服务时间等。充分发挥科技特派员在技术、信息等方面的优势,重点指导帮扶一批专业合作社、家庭农(林)场、种养大户等;围绕产业链条,建设一批科技示范基地;通过“传、帮、带、扶”,培养一批科技致富带头人和青年农(林)场主,打造一支扎根基层的乡村振兴人才队伍;发展一批农村电商和“互联网+”农业,增强县域产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带动农民增收致
12、富。(四)统筹调度。科技特派员服务队自身力量不能满足本地产业科技发展需要的,可向对应的科技特派员服务团提出需求,由团长负责协调本团的科技特派员给予支持,或向相关科技特派员派出单位、上级科技特派员工作管理部门提出需求,予以协调解决。四、政策措施(一)壮大科技特派员队伍1 .拓宽科技特派员渠道。围绕各县主导产业发展和乡村振兴的科技需求,扩大科技特派员选派范围,从以农业领域为主,向工业、服务业等领域拓展,从生产向加工、检测、流通、销售等全产业链延伸,实现科技服务领域覆盖一二三产业,促进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充分发挥高校、科研院所、农技推广等单位的人才资源优势,动员包括农业、科技、信息、环保、文旅等各方
13、面人才加入科技特派员队伍。鼓励有条件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设立本级科技特派员,统一纳入科技特派员队伍管理,相关经费及绩效评价由本单位自行统筹。2 .精准选派科技特派员。根据各县征集的产业科技需求,按照双向选择、按需确认的原则,省、市、县三级联动,分级选派科技特派员,精准对接产业科技需求,并向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大别山革命老区予以倾斜。聚焦县域主导产业发展需求,建立科技特派员与主导产业对接服务机制,按照“一县一团”“一团多县”的方式,持续选派科技特派员服务团,实现对全省区域优势特色产业科技服务全覆盖。原则上省、市、县三级科技特派员不重复支持。3 .加强科技特派员教育培训。利用科技特派员创业培训基地
14、、科普传播基地、星创天地等培训资源,结合高校院所以及社会力量,通过提供科技资料、创业辅导、技能培训、现场观摩等形式,提高科技特派员创业和服务的能力。充分利用网络信息化手段,开展方便、快捷、高效的在线学习与培训工作。发挥优秀科技特派员传、帮、带的作用,推动科技特派员群体整体能力的提升。(二)创新管理方式1 .鼓励探索创新。以鼓励创新、包容审慎的态度,支持市(县)相关管理部门、科技特派员派出单位创新科技特派员选派、管理、激励和服务模式,充分形成有利于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的政策环境。建立行政容错免责机制,在改革创新、先行先试的过程中,针对客观上由于不可抗力、难以预见等因素,导致未达到预期效果、造成不良
15、影响和损失的行为或失误,给予容错免责。2 .加强跟踪管理。科技特派员在服务期间,接受所在单位、受援地的共同管理。受援地相关管理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做好联系沟通和服务管理工作,及时跟踪了解科技特派员履行职责情况,积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科技特派员所在单位要大力支持他们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后勤保障和技术支持,确保其有参与服务的必要时间和精力,并指导督促其用心服务、深入服务;受援对象要积极配合科技特派员开展服务并创造必要条件。3 .注重服务实效。省派科技特派员每年原则上开展实地科技服务的总天数不少于30天或年服务总次数不少于12次。科技特派员服务团认真落实签约服务协议,积极主动、创新服务,培育壮大县域主
16、导产业发展。市派、县派科技特派员要扎根基层,主动作为,加强服务,积极投入到本地乡村振兴主战场,将大部分时间和精力用于开展科技服务工作。4 .加强绩效评价。根据不同对象工作要求,重点从组织领导、工作履职、服务绩效、服务对象满意度、宣传报道等方面开展绩效评价。省科技特派员服务团、受援县由受援县所在省辖市评价。各级科技特派员由受援县评价。科技特派员派出单位、省辖市科技特派员工作由省科技特派员工作领导小组评价。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不超过总数的15%。“优秀、良好”档次的科技特派员优先予以续聘,“不合格”档次的予以调整退出,并在一定范围内向社会公布。对获评优秀档次的统一颁发证书。(三)完善经费政策1保障工作经费。科技特派员的省级工作经费统筹省科技厅现有预算资金解决。省派产业科技特派员服务团服务1-3个县,每团每年支持工作经费20万元.40万元,省派科技特派员的工作经费每人每年支持2万元(含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