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引第3号——优化审核安排》.docx

上传人:lao****ou 文档编号:105604 上传时间:2023-03-13 格式:DOCX 页数:6 大小:8.3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11.《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引第3号——优化审核安排》.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11.《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引第3号——优化审核安排》.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11.《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引第3号——优化审核安排》.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11.《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引第3号——优化审核安排》.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11.《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引第3号——优化审核安排》.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亲,该文档总共6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1.《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引第3号——优化审核安排》.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11.《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引第3号——优化审核安排》.docx(6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引第3号一一优化审核安排深证上2022518号各市场参与人:为完善公司债券分类审核机制,提高公司债券融资效率,本所制定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引第3号一一优化审核安排,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特此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2022年5月27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公司债券分类审核机制,提高公司债券融资效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修订后的证券法有关工作的通知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

2、行公司债券挂牌规则等业务规则,制定本指引。第二条本所根据发行人市场认可度、信息披露规范程度、承销机构执业质量等,对符合条件的发行人提交的公司债券发行申请文件实施优化审核安排。第三条主承销商、证券服务机构应当积极协助发行人评估并申请适用本指引优化审核安排。第四条本指引未尽事宜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和本所业务规则执行。第二章优化审核条件第五条发行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条件,且同时符合下列要求的,可以向本所申请适用优化审核安排:(-)生产经营符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产业政策,市场认可度高,行业地位显著,公司治理完善,信息披露规范;(二)为深证100指数成分股上市公司,或者经

3、营财务状况稳健且相关财务指标符合附表所列要求;(三)最近三十六个月内累计公开发行不少于三期公司信用类债券,累计发行金额原则上不少于一百亿元;(四)最近三年财务报告未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或者最近三年财务报告曾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但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已经消除;(五)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公司及其所属企业集团、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债券或者其他债务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事实;(六)未受到债券融资限制,且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公司未因债券业务违规被实施行政处罚或者纪律处分;(七)本所根据投资者保护需要规定的其他标准。除前款规定外,国家重点支持行业领域内具有领先地位的企业以及本所根据国

4、家政策导向和市场发展需要认可的其他发行人,可以向本所申请适用优化审核安排。第六条本所对符合本指引第五条规定条件的发行人出具适用优化审核安排确认函。确认函出具后二十四个月内,发行人向本所申请发行公司债券可以适用本指引规定的优化审核安排。适用本指引规定的优化审核安排发行人(以下简称优化审核发行人)应当在优化审核安排申请文件中说明其符合本指引第五条规定。第三章优化审核措施第七条优化审核发行人可以简化编制公司债券发行申请文件:(一)可以就一般公司债券以及创新品种公司债券编制同一申请文件。(二)债券品种、债券期限、募集资金具体使用计划、债项评级(如有)、受托管理人等信息可以在各期债券发行前补充披露。(三

5、)不存在影响公司经营或者偿债能力的重大不利变化,且不存在影响发行条件的重大事项的,公司可以申请适当延长年度、半年度财务报表有效期。年度财务报表有效期最多延长至当年8月末,半年度财务报表有效期最多延长至次年4月末。已披露季度财务报告的,应当同步披露季度主要财务数据。(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对发行申请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确认意见中,承诺发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将持续履行相关职责,确保每期债券发行文件真实、准确、完整的,后续每期债券发行前可以无需另行签署确认意见。(五)申请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人可以在发行前同时向本所提交挂牌条件确认申请文件和发行文

6、件。第八条优化审核发行人可以设立主承销商团,但应当在每期债券发行前确定该期债券的主承销商。第九条对优化审核发行人提交的公司债券发行申请,相关审核会议以非现场形式召开,本所审核时限原则上不超过十个工作日。第十条优化审核发行人可以在中国证监会出具的注册批复或者本所出具的无异议函到期前三个月内再次申请发行公司债券;不存在重大变化的,优化审核发行人可以在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规则的前提下,简化编制公司债券发行申请文件。第十一条优化审核发行人不再符合本指引第五条规定的条件,或者出现其他重大不利变化可能严重影响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本所可以对其公司债券发行申请不再适用优化审核安排。发生前款规定情形的,发行人、主承销商应当及时向本所报告。前款规定情形消除后,发行人可以重新向本所申请适用优化审核安排。第四章附则第十二条本所对于具有一定市场认可度、财务状况健康、盈利能力良好或者符合国家政策导向,但尚未达到优化审核条件的发行人,根据相关规则支持其申报发行公司债券并提高融资效率。第十三条本所对创新品种公司债券、特定行业发行人的信息披露和核查等另有规定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和核查。第十四条发行人违反本指引的,本所可以根据相关业务规则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或者纪律处分。第十五条本指引由本所负责解释。第十六条本指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档 > 汇报材料

copyright@ 2008-2022 001doc.com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2022001085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必要时第一文库网拥有上传用户文档的转载和下载权。第一文库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第一文库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