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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应对疫情优化自律监管服务、进一步保障市场运行若干措施的通知各市场参与方: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和中国证监会的工作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就疫情防控特殊时期相关业务开展做出调整和衔接安排,优化自律监管与服务方式,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全力维护资本市场平稳运行,落实落细支持疫情防控和保障市场运行各项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和发行承销1 .确保科创板审核业务正常推进。疫情防控期间,正常受理发行人通过本所科创板审核业务系统提交的发行上市、重大资产重组及其他相关申请。通过视频会议等方式,确保上市委审议会议按照既定程序正常推进。
2、2 .加强线上沟通咨询保障。项目申报及回复过程中,因受疫情影响无法现场预约沟通的,发行人、中介机构可以申请采取线上方式进行沟通咨询。本所将加强审核部门与发行人、中介机构电话沟通、线上咨询沟通的相关保障。3 .放宽申报等相关文件的签署要求。发行人、中介机构提交项目申报、问询回复等相关文件时,确受疫情影响、无法统一签名的自然人,可以通过提供签字页电子扫描文档方式办理。4 .适当放宽审核问询回复时间。发行人、中介机构确受疫情影响,无法在规定时限内回复审核问询、完成尽职调查等工作的,可以向本所申请中止审核,以保证足够的时间准备审核问询相关问题的核查回复。5 .提供“云上市”服务。鼓励发行人根据实际情况
3、合理安排发行上市时间,本所提供免费网络直播上市仪式服务,并支持发行人在疫情影响消除后,补办现场上市仪式。6 .优化网上网下路演方式。鼓励发行人通过上证路演中心开展免费网上路演,通过互联网、电话方式等线上方式开展网下路演7 .设立24小时发行承销业务咨询热线。疫情防控期间,为保障主承销商日常业务操作和公告披露,本所设立发行承销业务24小时咨询热线电话(021-68607509),发布发行承销业务操作清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8 .延长信息披露业务办理时段。疫情防控期间,上市公司事后公告披露时段延长至晚上23:00o9 .支持上市公司做好定期报告披露工作。上市公司受疫情影响预计难以在原预约日期披露
4、2021年年度报告的,可以向本所申请办理延期至2022年4月30日前披露。确受疫情影响,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或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有困难的,请及时联系本所公司监管部门通报相关情况。10 .增加邮件、传真等公告提交方式。上市公司因疫情影响无法使用EKey通过日常业务管理系统提交信息披露文件的,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提交。11 .放宽信息披露文件的报送形式要求。文件信息披露因疫情影响无法及时提供实体签章的,可以暂以电子签章等代替,或者提交相关说明。12 .支持线上召开股东大会。上市公司可以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设置线上股东大会召开会场。律师因疫情影响确实无法现场参会的,可以采取视频
5、等方式见证股东大会。13 .加强对线上业绩说明会的技术支持。支持上市公司利用上证路演中心等互联网平台召开线上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加强交流,增进投资者信心。本所推出路演与上证云SDK对接服务,投资者可以通过券商和信息商APP参与业绩说明会。14 .设立24小时信息披露操作业务咨询热线。疫情防控期间,为解决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操作业务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本所设立信息披露操作业务24小时咨询热线电话(021-68601632)。三、债券业务服务15 .建立发行服务绿色通道。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债券募集资金用于疫情防控相关领域或用于偿还到期公司债券的,建立发行服务绿色通道,即报即审、特事特办,切实做
6、好疫情防控融资服务工作。16 .适当延长项目办理时限。疫情防控期间,暂缓计算公司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的反馈意见回复时限和中止时限。发行人确受疫情影响,不能及时更新财务报告的,可以向本所申请延长有效期。17 .放宽文件签章等报送要求。因疫情原因无法获得相关签字、盖章的,可先由主承销商出具说明,后续及时补充提交签字、盖章文件。18 .优化现场业务办理方式。簿记建档可根据疫情情况,仅安排簿记管理人作为现场参与人员。投资者可依据文件约定通过邮件、传真等方式发送申购订单。19 .配合做好地方债发行工作。按照财政部及疫情相对严重省(区、市)政府安排,积极配合做好地方政府一般债券、专项债券发行业务、技术支持和
7、服务工作。四、其他业务服务20 .确保市场交易通畅安全。全力做好技术保障和优化工作,持续降低订单处理时延,改进市场投资者体验。整合会员前端软件,降低技术系统的复杂程度和市场维护成本。统筹优化相关业务测试排期,减轻市场机构技术测试负担。21 .全面启动线上咨询培训服务。针对各市场主体的实际需求,全面开展远程咨询、在线培训和宣讲等活动。增加“浦江大讲堂”线上公开课数量,丰富课程内容。市场参与主体可直接进入公开课专区进行学习浏览,无需额外注册。(浦江大讲堂:https: pujiang. sse. com. cn)22 .加大对疫情影响严重地区及企业的服务力度。加强对接疫情影响较大地区及直接参与抗疫
8、的领军企业,及时了解困难及诉求,做实做细投融资相关服务工作。逐一了解疫情严重地区拟上市和上市企业的投融资需求,帮助企业在充分准备的前提下,加速申报,实现即报即审即发。23 .支持会员采取措施确保业务平稳运作。加强与会员单位沟通,了解疫情对会员客户交易管理工作的影响并及时协助解决。支持会员通过线上方式,开展客户交易管理和监管协同工作。会员单位因疫情防控导致监管函件无法及时回复的,可向本所申请适当延长时间。24 .支持基金、期权做市商等有序开展业务。支持基金、期权做市商积极实施流动性服务和做市服务业务,维护正常交易秩序。对因疫情存在实际困难的基金、期权做市商履行报价义务,适当予以调整相关标准。25
9、 .加强ETF基金管理人专项通道服务。进一步优化ETF运营、信息披露专项通道服务,保障基金管理人日常业务操作和公告披露。26 .通过非现场方式办理股份协议转让业务。当事人可先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已有材料,并接收反馈材料补正意见,待全部电子版材料确认齐全后,通知当事人一次性寄送书面材料,降低市场成本。27 .灵活开展纪律处分、复核听证工作。确受疫情影响的市场主体在纪律处分和复核程序中,可以申请远程视频听证、延期听证以及延长证据材料提交时限。28 .畅通投资者诉求渠道。投资者可通过服务热线、微信公众号、电子邮件等非现场方式向本所咨询问题、反映诉求。本所投资者服务热线(400-8888-400)将保持7X24小时畅通。29 .加强投资者线上教育服务。持续通过网站、微信等互联网渠道开展投资者教育宣传,满足疫情防控期间投资者在线学习需求。支持会员、基金管理人、期权经营机构积极引导投资者理性、客观分析疫情影响,秉持长期投资、价值投资理念,依法合规开展投资活动。30 .做好国际投资者服务。通过线上路演等形式,加强与各类境外机构投资者的沟通和服务,及时回应国际投资者关切问题。疫情防控期间,为国际投资者调研上市公司提供便利化服务,开展国际投资者线上形式走进沪市公司等系列活动。特此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二 O 二二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