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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2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申报方案(模板)汽车生产企业(盖章)使用主体(盖章)转随行所在城市人民政府(盖章)推荐单位(盖章)填报说明一、每个联合体中包括汽车生产企业、使用主体,推荐单位为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二、申报材料应客观、真实,不得弄虚作假,不涉及国家秘密,联合体须对本申报方案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三、除另有说明外,基本信息表中栏目不得空缺。申报方案需提供证明材料处,请在附件中进行补充。四、申报材料要求盖章处,须加盖公章,复印无效,申报材料需汽车生产企业加盖骑缝章。五、电子版材料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六、本申报方案除表格外,其他各项填报要求:A4幅面编辑,正文应采用仿宋_GB2
2、312三号字,15倍行间距,两端对齐,一级标题三号黑体,二级标题为三号楷体_GB2312加粗。一、基本信息表(-)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基本信息汽车生产企业名称(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单位性质汽车生产企业地址负责人职务联系电话邮箱联系人职务联系电话邮箱通讯地址是否已取得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准入是否企业申报条件符合性说明(简述,500字以内)产品商标产品型号产品名称产品类别乘用车客车口货车自动驾驶级别3级(有条件自动驾驶)4级(高度自动驾驶)网联化级别口网联辅助信息交互网联协同感知网联协同决策与控制设计运行条件(简述,500字以内)自动驾驶系统方案(简述,500字以内)产品量产(SOP)计划时间年月
3、拟投放的车辆规模2024年:辆;2025年:辆;2026年:辆产品申报条件符合性说明(简述,500字以内)车辆运行所在城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单位性质单位地址负责人职务联系电话邮箱联系人职务联系电话邮箱通讯地址车辆运行所在城市条件说明(简述,500字以内)试点预期效果(简述,500字以内)申报方窠真实性承诺我单位申报的所有材料,均真实、完整,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产业政策要求,如有不实,愿承担相应的责任。汽车生产企业(盖章):年月日车辆运行所在城市人民政府意见(意见包括车辆运行所在城市人民政府支持汽车生产企业申报本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并承诺建立组织机制、落实政策保障,切实履行安全管
4、理责任,做好测试与安全评估,加强监测管理,及时妥善应对安全风险和突发事件)车辆运行所在城市人民政府(盖章):年月日推荐单位意见(对申报方案审查核实情况,包括真实性、有效性等)推荐单位(盖章):年月日(-)使用主体基本信息使用主体名称(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单位性质使用主体地址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运输经营资质情况(仅适用于从事运输经营的使用主体)经营范围资质有效期发证机构负责人职务联系电话邮箱联系人职务联系电话邮箱通讯地址使用主体申报条件符合性说明(简述,500字以内)拟使用的车辆信息车辆类别:自动驾驶级别:运输经营类别(如有):拟试点运行范围及规模陆域:期区数申报方案真实性承诺我单位申报的所有材料
5、,均真实、完整,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产业政策要求,如有不实,愿承担相应的责任。使用主体(盖章):年月曰车辆运行所在城市人民政府意见(意见包括车辆运行所在城市人民政府支持使用主体申报本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并承诺建立组织机制、落实政策保障,切实履行安全管理责任,加强日常监测管理,及时妥善应对安全风险和突发事件)车辆运行所在城市人民政府(盖章):年月日推荐单位意见(对申报方案审查核实情况,包括真实性、有效性等)推荐单位(盖章):年月日二、准入试点实施方案(一)总体目标申报智能网联汽车准入试点的汽车生产企业应说明智能网联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试点的总体目标,包括拟申请准入试点的产品情
6、况,进度计划与关键节点等。(二)智能网联汽车生产企业能力申报智能网联汽车准入试点的汽车生产企业,结合下述各项内容和参考附件1,证明符合相关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至少包括:1 .企业准入情况应为已获得道路机动车辆生产准入许可的汽车整车生产企业。2 .设计验证能力包括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开发机构和专业技术人员、自动驾驶系统开发工作流程、开发技术的理解和掌握、产品信息数据库、开发和验证工具、试验验证能力等。3 .安全保障能力(1)功能安全保障能力(2)预期功能安全保障能力(3)网络安全保障能力(4)数据安全保障能力(5)软件升级管理能力(6)风险与突发事件管理能力(7)其他4 .安全监测能力包括智能
7、网联汽车产品安全监测服务企业平台的建设情况、平台功能、与省级或市级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安全监测平台、工业和信息化部试点管理系统及国家车联网(智能网联汽车)安全监管和公共服务平台的对接情况、平台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保障能力、产品安全状态信息保管情况、智能网联汽车产品质量信息分析能力等。5 .用户告知机制(三)智能网联汽车产品申报智能网联汽车准入试点的产品,结合下述各项内容和参考附件1,证明符合相关要求,至少包括:1 .符合现行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办法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等道路机动车辆产品准入要求。2 .自动驾驶系统说明,包括自动驾驶系统的组成及工作原理、功能定义、智能网联
8、汽车产品主要技术参数和相关说明(附录(一)智能网联汽车产品主要技术参数和相关说明(参考)等。3 .智能网联汽车产品测试与安全评估(1)产品技术要求细化满足智能网联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细化说明,包括动态驾驶任务执行、接管、最小风险策略、人机交互、产品运行安全、网络安全、数据安全、无线电安全、软件升级、数据记录等。(2)产品测试与安全评估方案说明通过产品过程保障、产品测试,验证符合智能网联汽车产品技术要求,并说明方案的充分性、完整性、有效性。(3)产品过程保障评估针对产品技术要求,说明产品过程保障的评估内容与评估结果,并证明要求符合性,包括整车尤其是自动驾驶系统功能安全、自动驾驶系统预期功能安全、整
9、车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等。(4)产品测试验证针对产品技术要求,说明具体的测试项目、测试方法与测试报告,并证明测试验证要求符合性,包括模拟仿真、封闭场地、实际道路、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软件升级、数据记录等。三、上路通行试点实施方案说明联合体上路通行试点实施方案,包括总体目标、进度计划与关键节点、工作职责与分工、保障措施等。(-)总体目标说明上路通行阶段的总体及阶段性目标。(二)主要内容智能网联汽车未来3年推广计划,通行范围、时间、规模等方案,使用主体方案,安全监测方案,风险分析及应对方案。()使用主体明确使用主体条件,参考附件1,说明下述各项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至少包括:1使用主体基本情况,包括
10、法人资质,在申报试点的城市具备固定经营场所证明等。2 .具备运行安全保障机制、风险与突发事件管理制度,包括试点区域内运行安全负责人、管理人员情况;说明安全员、平台安全监控人员等运行安全保障人员具体职责、人车配比、相关培训、考核及日常管理等情况。3 .运行监测能力,包括智能网联汽车运行安全监测平台情况、平台运行及存储等功能情况;是否与省级或市级智能网联汽车安全监测平台、公安部智能网联汽车运行安全管理系统对接等情况。4 .责任承担能力,包括对智能网联汽车上路通行可能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失具备相应的民事责任承担能力,并能够按要求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及其他交通事故责任商业保险的证明等。5 .
11、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保障能力,包括网络安全与数据保障机制、网络安全及数据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四、车辆运行所在城市条件说明说明车辆运行所在城市的条件,至少包括:(一)政策保障条件具备支持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的地方性法规或完备的管理政策;车辆运行所在城市已发布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规范实施细则;建立由工业和信息化、公安交通管理、交通运输、通信管理等相关主管部门组成的工作专班,并形成与其他相关部门、汽车生产企业、使用主体等共同参与的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组织协调机制。(二)基础设施条件具备与申报试点的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功能设计运行条件和道路交通管理实际相适应的公
12、共道路、交通基础设施、通信基础设施等必要条件;车辆运行所在城市所辖区域内拟用于智能网联汽车上路通行试点的道路里程或通行区域面积;试点道路的交通信号、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等设施国家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符合性等。需要使用直连通信的,应取得直连通信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相关通行区域内,应建设完善的直连通信路边单元基础设施(取得无线电台执照),并具有相应信号覆盖。(三)安全管理条件车辆运行所在城市具备良好的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基础、管理经验;具备省级或市级智能网联汽车安全监测平台,具有数据接收、数据验证、数据上报、数据存储、数据补发、统计信息上报和数据查询响应功能,应具备支撑智能网联汽车产品的测
13、试数据分析、产品安全性能评估、追溯管理等能力。应能对区域内参与试点的智能网联汽车安全相关事件的监测和分析数据进行总结,编写月度和年度应用报告并上报。平台应保障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应确保数据仅用于试点实施管理,具备权限管理功能、防篡改功能,以及高可用机制,防止机器失效带来的任务失效和数据丢失;具备智能网联汽车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管理能力,能够督促指导汽车生产企业、使用主体等及时处置有关安全隐患和突发事件,履行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保护义务。五、试点工作预期效果结合联合体实际情况提出试点实施的预期效果,如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汽车生产企业能力建设、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提升、使用主体能力建设,以及相关经验推广等
14、综合效益。六、风险分析及应对措施联合体试点实施全过程在政策法规、技术和产品、运行安全等方面的风险分析,以及相关风险防范预案及应对措施。七、联合体协议(-)汽车生产企业应当与使用主体依法签署协议,明确权责划分,并提供协议文本。(二)其他(如有)。八、附录(一)智能网联汽车产品主要技术参数和相关说明(参考)序号类别名称1产品基本信息企业名称2产品商标3产品型号4产品名称5燃料种类6联合体名称(生产企业+使用主体)7上路通行区域范围(包括省市、路段、通行路线图)8上路通行时间(日常通行时间段)9整车电子电气基本架构拓扑图10自动驾驶系统自动驾驶功能名称11自动驾驶系统型号及其构成描述12自动驾驶功能定义13设计运行条件14自动驾驶系统激活与退出方式15动态驾驶任务执行策略16自动驾驶系统接管策略17最小风险策略18产品说明书19自动驾驶系统生产企业20系统控制部件型号规格、生产企业21应用软件(如感知融合算法、规划决策算法等)版本、软件开发企业22功能安全相关项包含的控制器数量及名称22功能安全目标与功能安全等级23控制器数量、名称、软件版本和生产企业(如操作系统等)、硬件型号规格和生产企业(如芯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