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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放射安全管理制度放射安全管理制度在不断进步的时代,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放射安全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放射安全管理制度11.目的为了按照公司的要求,加强本部门对使用、存储放射源的安全管理,确保工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本管理规定。2、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部门放射源(放射性同位素)的存储、使用、转移、运输。3、人员要求3.1 全体人员必须充分重视并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3.2 所有进行与放射源工作有关的操作人员都必须经过健康检查、放射防护专业知识和相
2、关法规知识培训,合格后获得放射卫生防护知识培训证,并持有放射工作人员证方可上岗。3.3 工作人员要预先正确戴好个人剂量计和个人剂量报警仪提前做好实验的全部准备工作。4.总则4.1 本部门涉及放射源的实验在使用放射源前需按照公司的操作辐射源放射防护一般准则制定详细的本部门放射源安全管理规定,并报放射防护安全管理小组审批备案。5、放射源的存储5.1 放射源存储室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实行双人双锁制度,一人负责门禁卡和密码,一人负责钥匙,不得将其随意更换或交与他人保管,必须由两位管理员同时开门方能进入源室。5.2 放射源存储室和各放射源罐要有明显的放射性标志牌,以及核素名称、编号、活度等资料。5.3 除
3、了放射源室管理员和放射源领用人员,其它无关人员严禁进入源室。5.4 放射源必须存放在屏蔽罐中,确保其开关(铅罐盖)处于闭合状态;并将铅罐保存在源室内的保险柜中,而且要分类、分项存放,不得随意挪动保险柜的位置。5.5 放射源室内不能存放非放射性物品,严禁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性物品存放在其附近。5.6 放射源的资料健全,认真填写放射源管理记录本,内容包括、核素名称、编号、活度、生产(刻度)时间、生产单位、铅罐口的剂量率等,放射源管理记录本不允许撕毁和缺页。5.7 放射源使用者领用放射源前,需按照规定填写放射源使用申领审批单,申领者及其部门放射安全负责人、放射源室放射安全负责人签字后才能生效,放射
4、源管理员不得将放射源随意交予他人使用。5.8 放射源进出源室,管理员和领用者都必须在交接前严格检查放射源是否完好无损,并用环境剂量率仪测量铅罐口的剂量率,与原始记录进行对比,确认无误后双方签字认可。5.9 放射源室管理员必须督促放射源领用者按时归还领用的放射源。5.10 日常管理1)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及重大活动前,必须及时进行全面的检查,并提交自查结果(按照放射防护安全管理小组的通知执行)。2)源室管理员每周自查一次,并认真填写放射源安全检查记录。3)源室内要保持卫生清洁。4)严禁在源室内饮食、吸烟。5)放射源出入室后要清理工作现场,消除事故隐患。6)设置录象监控员,保证其电视监控设备的正常运转
5、,每周自查一次,查看录象监控记录是否有异常状况。7)定期检查灭火器、红外防盗报警器、电视监控系统、个人剂量报警仪、环境剂量率仪的工况,确保这些设备能够正常工作。8)每次进出源室前后,仔细检查源室门和保险柜是否处于锁好状态。9)每天下班前应检查放射源是否都已入库,并且按照要求存放。10)定期进行源室内及其周围的剂量监测工作。6、放射源的使用6.1 放射源使用者首先要做好实验的准备工作,放置好防护用品。6.2 放射源使用者需预先按照规定填写放射源使用申领审批单,其本人及部门放射安全负责人、放射源所属部门放射安全负责人、放射源室放射安全负责人四方签字后才能生效,凭放射源使用申领审批单到放射源存储室办
6、理领用手续。6.3 放射源在领用和回交的过程中,领用人员和放射源管理员要检查放射源是否有破损,用剂量率仪测量铅罐口剂量率,并与原始记录进行对比,确认无误后双方签字确定。6.4 放射源在到达实验工作场所前操作人员不得打开铅罐盖,保证放射源始终密封在铅罐中。6.5 操作人员在打开铅罐取出放射源之前,必须事先设立辐射防护安全控制区(边界剂量按小于1usv/h控制),并悬挂明显的警示标志牌,防止其他人员误入;必要时,设专人警戒。6.6 使用放射源时,需用专用的银子夹取,不得用手直接接触放射源,轻取轻放,保证源的完整性;并且尽可能减少与源接触的时间,每完成一次实验应将放射源放回铅罐中或关好屏蔽罐的防护门
7、。6.7 放射源领用者必须负责放射源领出源室到还回源室前的所有安全管理工作,严禁杜绝放射源处于失控的状态。如果实验中途不再使用时,领用者要负责照看,实验结束应立即归还源库,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设小仓库。6.8 实验结束后,应对放射源得工作场所进行环境剂量监测,确保没有将放射源遗漏在工作场所。6.9 操作人员完成工作后应立即洗手,身体其它裸露部位如果接触到放射源、铅罐、铅砖等物品也应立即清洗。6.10 源的运输转移7.1 放射源离开或进入密云基地必须上报放射防护安全管理小组审批备案,并需要制定详细周密的放射源运输转移方案。7.2 严禁随身携带放射源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进入公共场所。需用公司车辆运输放射
8、源时,必须向行政部说明运输的内容,并报放射管理小组审批备案。7.3 放射源在运输过程中,必须摆放牢固、稳妥;运输车辆中途停车时,要有专人看守;除司机、押运员外,不允许搭乘其它人员。7.4 运输前必须经辐射防护部检测其剂量水平,各类人员座位处的辐射水平不超过0.02msvho7.5 其他详细事宜按照gb11806-20xx放射性物质安全运输规程执行。&应急措施8.1 发生放射安全异常情况(包括人员误照射,放射源损坏、脱落等),必须立即向本部门放射安全负责人和放射安全管理小组报告,采取妥善措施,撤离人员、保护现场,减少和控制事故的危害和影响。8.2 发生放射源丢失、被盗事故时,必须立即报告本部门放
9、射安全负责人和放射安全管理小组,并且保护好现场,密切配合公安、卫生、环保部门工作,以便迅速查找、侦破。8.3 发生火灾时,火势较小时,应立即用干粉灭火器扑灭火源;如火势较大无法扑灭时,应迅速拨打119报警。同时报告本部门放射安全负责人和放射安全管理小组,以便及时处理灭火后的具有放射源的现场。8.4 实施细则按照放射事故及意外事件应急处置预案(ntrpd/m-05001)执行。9、相关记录9.1放射源管理记录本9.2放射源使用申领审批单放射安全管理制度2第一条.制定放射源安全管理目的为了按照XX煤矿建设管理处要求,加强选煤部对使用、存储放射源的安全管理,确保工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10、。第二条.放射源安全管理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选煤部主厂房、浮选、浓缩池等各处放射源的存储、使用、转移、运输。第三条、职工操作规范1全体人员必须充分重视并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放射源所在岗位工为第一责任人,负责放射源的日常检查和监护。2、所有进行与放射源工作有关的操作人员都必须经过健康检查、放射防护专业知识和相关法规知识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3、工作人员要预先戴好个人剂量计,个人剂量计专人专用,不得损毁、拆卸、转借他人。第四条放射源的存储1、放射源存放地点要有明显的电离辐射警示牌,以及危害性和防护措施标识牌。2、严禁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性物品存放在放射源附近。3、放射源资料健全
11、,认真填写放射源记录本,不允许撕毁和缺页。第五条、放射源日常管理1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及重大节日前,必须进行全面的检查,并提交自查结果。2、放射源周围要保持卫生清洁。3、严禁在放射源附近休息、饮食、吸烟。4、定期检查灭火器、个人剂量计等设备工况,确保这些设备能正常工作。5、每天交接班认真检查安全锁是否处于锁好状态。第六条.紧急事故应急措施1发生放射安全异常情况(发生放射源损坏、脱落等),必须立即向上级领导报告,采取妥善措施,撤离人员、保护现场,减少和控制事故的危害和影响。2、发生放射源丢失、被盗事故时,必须立即向上级部门报告,并且保护好现场,密切配合公安、卫生、环保等部门工作,以便迅速查找、侦3、
12、发生火灾时,火势较小时,应立即用干粉灭火器扑灭火源,如火势较大,无法扑灭时,应迅速拨打119报警。同时报告上级部门负责人,以便及时处理火灾后具有放射性的现场。放射安全管理制度3按照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449号令)、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和各级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为加强水钢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工作,保障工作人员健康,保护环境,根据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一、放射源安全使用管理制度(-)放射性装置管理机构根据国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条例要求,结合公司使用放射性装置的实际情况,为安全使用防护管理好公司放射性装置,各使用单位应制定放射性装置
13、管理机构及管理负责人、放射性装置防护负责人、放射性装置管理人员、放射性装置工作维护人员等岗位职责。(二)管理人员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放射性同位素使用、防护的有关规定和条例,对放射性装置的安全使用、防护、人员设施的配备负全面管理责任。2、按照国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条例要求,对在用、备用、拆卸的放射性装置的使用管理、安全防护负责,组织制定放射性装置防护管理机构、安全防护管理制度及相应的有关规程,确保放射防护工作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三)防护负责人职责1对放射性装置的保管、使用、防护负全面责任。2、负责管理放射性装置的使用,达到国家规定的安全防护要求,确保放
14、射防护工作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制定放射性装置的安全防护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从技术措施上保证放射性装置的安全使用。4、组织有关人员对放射性装置防护、使用、保管,每季度不少于一次的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四)放射管理人员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放射性同位素使用、防护得有关规定和条例,对本部门放射性装置的安全使用、防护、人员设施的配备负全面管理责任。2、负责管理本部门放射性装置的使用、存放,达到国家规定的安全防护要求,确保放射防护工作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负责管理本部门维护人员的业务学习及专业培训,对维护人员必须持证从事本部门放射性装置的维护工作。(五)放射工作人员职责1遵守放射性装置安
15、全防护管理制度中的各项规定,并严格按制度执行。2、遵守放射性装置的安全操作规程,按规程要求维护好放射性装置,并保证放射性装置的正常安全使用。3、遵守国家制定的放射性同位素的各项规定,严格按标准工作。4、负责对放射性装置进行安装、调试、校准及日常维护工作。(六)安全操作规程1、遵守国家颁布的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有关规定和条例,按照标准安装、使用操作与维护。2、按照操作手册(说明书)正确使用维护。3、在射线源周围工作时,长期工作地点必须距离1米以外。4、检测、调试、维护放射性装置时,工作人员必须穿戴放射防护劳动保护用品。5、更换放射性装置时,必须关闭射线源,更换工作完毕方可打开射线源的封闭块。6、在放射源周围工作一般不要超过2小时,超过2小时的工作应轮流操作。7、距放射源2米内,不许进行电焊,如必须电焊,应暂时将放射源关掉。8、不允许人为损坏放射源壳体的密封性能,不允许砸、敲、甩放射源壳体。(七)安全防护管理制度1按照国家规定制定放射性装置防护组织机构与职责。2、按照有关规定对放射性同位素许可登记,由市级卫生防疫部门对放射性装置每年定期进行监测、检查,对维护工作人员作定期专业培训及体检,以保证安全使用放射性装置。3、放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