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县生态工业集中区哨山湖片区次干道道路工程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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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石林县生态工业集中区哨山湖片区次干道道路工程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建设单位:石林生态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编制单位:石林生态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2月目录前言81建设项目及水土保持工作概况121.1 项目概况121.1.1 项目基本情况121.1.2 项目区概况151.2 水土流失防治工作情况181.3 监测工作实施情况191.3.1 监测方案实施情况191.3.2 监测项目部组成191.3.3 监测点布设191.3.4 监测设施设备191.3.5 监测技术方法201.3.6 水土保持监测意见提交情况201.3.7 重大水土流失灾害事件监测情况202监测内容与方法212.1扰动土地

2、情况212.4水土流失情况监测内容及方法223重点部位水土流失动态监测233.1 防治责任范围监测233.1.1 水土保持防治责任范围233.1.2 背景值监测243.1.3 建设期扰动土面积243.2 取料监测结果243.2.1 设计取料情况243.2.2 取料场位置、占地面积及取料量监测结果253.2.3 取料场对比分析253.3 弃渣监测结果253.3.1 设计弃渣监测情况253.3.2 弃渣位置、占地面积及弃渣量监测结果253.3.3 弃渣对比分析253.4 土石方流向情况监测结果264水土流失防治措施监测结果284.1 工程措施检测结果284.2 植物措施监测结果294.2.1 植物

3、措施数量294.2.2 植物措施评价304.3 临时措施监测结果314.3.1 临时措施数量314.3.2 临时措施评价324.4 水土保持措施防治效果335水土流失情况监测345.1 水土流失面积345.2 土壤流失量345.3 取料、弃渣潜在土壤流失量345.4 水土流失危害356水土流失防治效果监测结果366.1 扰动土地整治率366.2 水土流失总治理度366.3 拦渣率与弃渣利用情况376.4 土壤流失控制比376.6林草覆盖率387结论397.1 水土流失动态变化397.2 水土保持措施评价397.3 存在问题及建议397.4 综合结论39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工程平面布置

4、图附图3:项目水土保持措施图附件1:关于石林县生态工业集中区哨山湖片区次干道道路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石发改投201212号)附件2:关于石林县生态工业集中区哨山湖片区次干道道路工程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初步设计报告(石水复201230号)附件3: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发票附件4:弃土说明书项目区现状刖百石林县生态工业集中区哨山湖片区次干道建设项目位于石林县生态工业集中区核心区,地理坐标为东经1031612,北纬2445,36。项目包括8号、9号、10号、11号四条道路,道路总长3450m,道路宽24m。其中8号路自北向南穿过生态工业集中区核心区,其北端与石林县环城北路相交,南端与石林大

5、道相接,全长1538m,道路宽24m。9号路位于生态工业集中区南部,其北端与8号路相交,南端与工业集中区第二条工业大道相连,全长364m,道路宽24m。10号路位于生态工业集中区核心区西北部,呈东西向,其西端与工业集中区核心区内第二条工业大道相交,东端与8号路相接全长788m,道路宽24m。11号路起于8号路,下穿石蒙高速,与第二条工业大道延长线相交,止于石林中路,全长760m,道路宽24m。本次验收范围为石林生态工业集中区哨山湖片区次干道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包括8号路和9号路。其中,8号路包括路基工程区3.24h?,绿化区0.45hn边坡工程区0.96hn桥涵工程区0.084hm2;9号路包括

6、路基工程区0.77hn,绿化区QIOhm2,边坡工程区0.06h?,桥涵工程区0.084hm208号路和9号路共用表土堆场区0.08hn工程于2012年1月开工,于2012年6月完工。总投资5246.5万元。西南林业大学于2012年7月编制完成了石林生态工业集中区哨山湖片区次干道道路工程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初步设计报告书,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并于2012年11月21日获得石林彝族自治县水务局关于石林生态工业集中区哨山湖片区次干道道路工程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石水复201230号)。2019年12月,石林生态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自行担任“石林生态工业集中区哨山湖片区次干道道路

7、工程建设项目第一期工程”建设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接受监测任务后,根据石林生态工业集中区哨山湖片区次干道道路工程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石水复201230号)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5)139号)的相关要求,立即开展现场监测工作,结合工程实际,采用调查监测、巡查监测、实地量测和资料分析等方法进行监测。经过2个月时间,完成了该工程水土保持监测任务。并根据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加强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的通知(云水保20071205号),编制完成石林生态工业集中区哨山湖片区次干道道路工程建设项目第一期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监测结果表明

8、:建设单位认真贯彻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符合相关制度要求,水土保持措施落实到位,水土流失防治成效达到预期目标,有效地遏制了工程建设造成的水土流失,维护了生态环境。水土保持监测特性表工程名称石林生态工业集中区哨山湖片区次干道道路工程建设项目第一期工程建设规模8号路:全长1538m,道路宽24m,占地4.65h;9号路:全长364m,道路宽24m,占地0.93hm20建设单位、联系人石林县生态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周艳建设地点石林县生态工业集中区所属流域珠江流域工程总投资5246.5万元工程总工期6个月水土保持监测指标监测单位石林旅游服务区建设管理委员会联系人电话周艳自然地理类型中低山丘陵地貌防治标准

9、I级防治标准监测内容监测指标监测方法(设施)监测标准监测方法(设施)水土流失状况监测资料分析结合实地量测调查防治责任范围监测调查监测法水土保持措施情况监测调查监测法防治措施效果监测调查监测法水土流失危害监测调查监测法水土流失背景值1500tkm2a方案设计防治责任范围8号路:6.03hm2;9号路:1.15hm2土壤容许流失量5(X)tkm2a水土保持投资294.38万元水土流失目标值500tkm2a防治措施工程措施:8号路:表土剥离,雨水抽排系统;9号路:雨水抽排系统。植物措施:8号路:种植滇朴3株、云南樱花60株、小叶樟157株、滇润楠60株、球花石楠71株、大叶黄杨球150株、红花继木球

10、128株、红叶石楠30041株、金森女贞30041株、毛娟20087株,边坡工程区播撒草籽0.96hm29号路:种植滇朴1株、云南樱花38株、小叶樟50株、滇润楠34株、球花石楠30株、大叶黄杨球62株、红花继木球60株、红叶石楠12800株、金森女贞12800株、毛娟12400株,边坡工程区播撒草籽0.06hm2.表土堆场:播撒草籽0.08hm2.临时措施:8号路:车辆清洗池1个,临时排水系统(土质临时排水边沟)1450m,沉砂口1个,临时覆盖措施(土工布)5000m2;9号路:临时排水系统(土质临时排水边沟)I1OOm,沉砂口1个,临时覆盖措施(土工布)110Om2。监测结论防治效果分类指

11、标目标值(%)达到值(%)实际监测数量扰动土地治理率9599.9防治措施面积8号路:4.65;9号路:0.93硬化面积8号路:3.24;9号路:0.77扰动土地总面积8号路:4.65;9号路:0.93水土流失总治理度9799.8防治责任范围面积(hm2)8号路:4.65;9号路:0.93造成水土流失的面积(hm2)8弓路:4.65;9,路:0.93土壤流失控制比I2工程措施面积(hm2)8号路:3.24;9号路:0.77容许土壤流失量(t)500拦渣率9599.9植物措施面积(hm2)8号路:1.41;9号路016监测土壤流失情况250林草植被恢复率9999.9可恢复林草植被面积(hm2)8号

12、路:1.41;9号路016林草类植被面积(hm2)1.25林草覆盖率2528.8实际拦挡弃渣量(万m3)8号路:1.3总弃渣量(万H13)1.3水T标卡匕保持治理达F价水土流失六项防治指标均达到或超过目标值,能起到较好的水土保持作用。总体结论通过以上监测成果可以看出,本项目建设对水土保持工作较为重视,水土保持措施的实施效果较好,各项措施基本依照水土保持方案的要求落实到位。主要建议加强水土保持措施后期管护和抚育。1建设项目及水土保持工作概况11项目概况1.1.1项目基本情况(1)地理位置及交通状况石林县生态工业集中区哨山湖片区次干道建设项目位于石林县生态工业集中区核心区,地理坐标为东经10316

13、12,北纬2445,36。项目包括8号、9号、10号、11号四条道路,道路总长3450m,道路宽24m。其中8号路自北向南穿过生态工业集中区核心区,其北端与石林县环城北路相交,南端与石林大道相接。9号路位于生态工业集中区南部,其北端与8号路相交,南端与工业集中区第二条工业大道相连。10号路位于生态工业集中区核心区西北部,呈东西向,其西端与工业集中区核心区内第二条工业大道相交,东端与8号路相接。11号路起于8号路,下穿石蒙高速,与第二条工业大道延长线相交,止于石林中路。后期由于资金问题,工程完成8号路和9号路路基部分,即石林县生态工业集中区哨山湖片区次干道建设项目第期工程。项目地理位置示意图详见

14、附图。(2)项目建设性质及规模本建设项目内容包括主要有道路工程、边坡工程和绿化工程和配套设施等。道路工程设计等级为城市次干道,8号路路线长为1538m宽24m,9号路路线长为364m宽24m,双向两车道,8号路和9号路道路全线设计车速为30kmh,路面结构为沥青混凝土路面,抗震等级为8级。8号路4.65hnR9号路:0.93hm2.实际完成投资为:5246.5万元,其中土建投资为3125.6万元。实际工程期:2012年1月2012年6月。(3)工程项目组成按照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划分,石林县生态工业集中区哨山湖片区次干道建设项目中的8号路和9号路均由路基工程区、绿化区、边坡工程区、桥涵工程区、表土堆场区5个分区组成,其中表土堆场区为8号路和9号路共用。(4)占地面积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结合项目区土地利用现状统计分析,本项目一期工程8号路工程总占地面积4.65hn?(其中永久占地3.69h?,临时占地0.96hm2),9号路工程总占地面积O.93hm2(其中永久占地O.87hnR临时占地O.OGhn?)。8号路和9号路共用表土堆场0.08hm2.原地貌占地类型包括园地、坡耕地、梯坪地、建设用地,具体工程占地情况详见表1-1。表1-1工程实际占地类型面积统计表项目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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