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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八章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本章基本情况在最近3年的机考中,本章分值在13分左右。考生应重点关注不定项选择题。第一单元劳动合同法律制度考点O1劳动关系的建立()(P318)1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2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之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考点02劳动合同的主体()(P317)1 .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2 .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2、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3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考点03未依法及时订立劳动合同的处理()(P318)11个月内订立劳动合同的4 1)对于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5 2)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
3、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须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2 .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1倍正常工资+1倍工资补偿),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1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1日。(2)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7/3 .满1年未与劳动者
4、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1个月的次日至满1年的前一日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解释】(1)自用工之日起的第1个月(在合法的缓冲期内),按照正常工资发放;(2)自用工之日起的第2个月至第12个月(共计11个月),每月支付2倍工资;(3)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后,由于劳动者已经得到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不需要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工资。3g.af考点04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P321)1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不与劳动者订
5、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有下列情况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3)连续订立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下述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
6、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考点05非全日制用工()(P319)1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形式。2 .劳动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只有非全日制用工可以采取口头形式。3 .非全日制用工
7、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4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5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6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用人单位可以按小时、日或者周为单位结算工资,但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5日。考点06劳动合同的无效()(P320)1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
8、的;(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2.无效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1)无效劳动合同,从订立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2)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3)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4)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考点07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与可备条款()(P321)1 .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3)劳动合同期限;(
9、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6)劳动报酬;(7)社会保险;(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2 .劳动合同的可备条款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试用期、服务期、保守商业秘密和竞业限制等条款,但约定事项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否则该约定无效。考点08带薪年休假()(P323)3 .适用范围(1)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2)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3)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4 .年休假的标准(1)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
10、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2)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3)职工累计工作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5 .不享受当年年休假的情形(1)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2)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5)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表81带薪年休假累计工作年限年休假的天数不得享受当年年休假的情形请病假其他情形1年WXVIO年5天A个月1请事假累计20天且单位未扣工资2.享受寒暑
11、假的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10年WX20年10天个月20年15天个月考点09劳动报酬()(P324)6 .工资的发放(1)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2)约定支付工资的日期遇节假日或者休息日的,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3)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4)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者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者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7 .未及时支付工资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
12、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卜E叶fa(1C)8 .节假日的工资(1)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2)在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期间,对参加社会活动或者单位组织庆祝活动和照常工作的职工,单位应支付工资报酬,但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该节日恰逢星期六、星期日,单位安排职工加班工作,则应当依法支付休息日的加班工资。9 .加班工资(1)工作日加班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2)休息日加班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不能安
13、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者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3)法定休假日加班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者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解释U(1)用人单位让劳动者在“工作日晚上”加班,不论是否安排补休,均应支付1.5倍的加班工资;(2)用人单位让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加班,不论是否安排补休,均应支付3倍的加班工资;(3)用人单位让劳动者在“休息日”加班,如果安排了补休,则无须支付加班工资;如果未安排补休,才需要支付2倍的加班工资。【解释2】用人单位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加
14、班费,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考点10试用期()(P326)1.试用期期限的强制性规定(1)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2)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3)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4 4)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表8-2试用期期限的强制性规定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期限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约定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V3个月3个月W合同期限V1年W1个月1年W合同期限/6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7 .试用期应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考点11服务期()(P327)1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约定的违约金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2 .对已经履行部分服务期限的,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3 .服务期一般长于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期满,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