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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县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为做好XX县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指导应急抢险,及时、有序、高效、妥善地处置事故、排除隐患,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不良社会影响,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12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XX省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3适
2、用范围1.3.1 适用于我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新建、扩建、改建、拆除活动中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13.2适用于已建成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因工程质量原因发生坍塌,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对周边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威胁或导致重大经济损失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14工作原则1.4.1统一领导。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县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领导、组织、指挥应急处置,各乡镇人民政府、XX管理区、县直各有关部门、建筑施工企业等有关单位按照各自职责,指挥、协调、处理建设工程重大事故突发事件应急工作。14.2协调配合。各单位、各部门在明确职责的基础上,加强协调、密切
3、配合、信息共享、形成合力。同时根据突发事件的地点、影响范围、危害程度,按照专业管理和响应程序分级进行处置。14.3属地管理。依据行政区域、各乡镇人民政府及XXXX管理区管委会负责辖区内职责工作。1.4.4以人为本。坚持以“人的生命高于一切”为前提,尽量减少人员伤亡;以尽可能控制突发事件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最短时间有效处置突发事件为目标。14.5专业处置。建筑施工企业和专业抢险救援队伍做到先期处置和突发事件中的专业救援;做到及时发现、准确判断、迅速报告,避免事态进一步扩大。14.6即时响应。接到发生突发事件报告后,XX县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领导成员必须在10
4、分钟内前往现场指挥抢险;接到命令,各成员单位组织的救援人员和抢险车辆必须在5分钟内赶往现场。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2.1 领导机构及职责2. 11成立XX县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指挥长: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副指挥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副主任、县住建局局县应急管理局局长成员单位:县委宣传部,县住建局、应急局、发改科技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经信局、交通局、卫健局、民政局、财政局、供电局、气象局、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人民政府、XXXX管理区管委会、施工企业、物业公司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当发生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时,指挥部成员必须按照指挥部指
5、令迅速到达指定岗位,指挥部成员未在本县或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岗的,由所在部门按职务排序递补。3. 12主要职责:研究决定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的有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本预案;指挥和协调建设工程突发事件的处置;拟定建设工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总结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对相关建设工程事件应急处置做出决策,下达指令,视情况向上级有关部门或单位报告;视情况派出指导组对事件发生地区的应急救援工作直接指导或支援;组织建设工程突发事件应急技术研究和应急知识宣传教育等工作;负责建设工程突发事件应急信息的接报、核实、处理、传递、通报、报告;根据应急事件的发展趋势和处置效果,及时调整应急处置行动,适时宣
6、布应急结束;负责建设工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新闻发布;指导突发事件的善后处理工作。指导乡镇政府、XX管理区管委会及有关部门(单位)做好应急管理工作及一般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负责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物资的建设管理及调配;负责应急管理和宣传培训。2.2 日常工作机构及职责2.2 .1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承担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住建局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组成。2.3 .2主要职责:负责与应急机构、县直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联络,及时了解最新信息;负责与XX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上级部门联络;负责安排指挥部办公地点并通知指
7、挥部成员参加指挥部行动;根据指挥部的指示,及时传达和执行县委、县政府等上级有关部门的各项决策和指令,协调各成员单位的应急工作,检查和报告执行情况;负责组织协调各工作组按照应急预案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负责救援车辆的调配和通讯联络工作,组织对突发事件发生地的人力、物力支援;负责收集情况,了解突发事件现场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和已采取的措施及事态的发展情况,提出报告和建议;负责组织应急响应期间的新闻发布工作,审查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较大以上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稿件,编发应急情况简报;负责应急响应期间专家工作小组的联络,指导乡镇、部门利用城建档案为突发事件发生地的抢险和恢复重建工作提供基础性资料;负责
8、组织全县范围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知识宣传;按照指挥部的指示,负责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汇总上报工作。2.3成员单位及职责2.3.1县住建局:及时了解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突发事件情况,判定事件等级,建议启动本预案,报指挥部批准后执行;根据指挥部的指示,负责牵头组织、协调事件发生后开展疏散、应急检修、抢险、排险、快速修复和恢复重建工作;按照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应急指挥部的指示,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对事件进行调查。2.3.2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协调抢险救援工作,组织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的调查处理。2.3.3县委宣传部:指导、协调开展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宣传报道和舆
9、论引导工作。2.3.4县发改科技局:负责将事件发生后重建基础设施项目列入投资计划。2.3.5县自然资源局:负责配合应急管理部门做好突发事件涉及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相关工作。2.3.6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本部门应急救援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运输企业车辆运送抢险应急物资,组织协调运输企业提供转移灾民所需的交通工具。2.3.7县财政局:负责应急资金的筹措、安排和拨付。2.3.8县公安局:负责维护治安秩序,参与抢险救援和人员疏散,维护道路交通秩序,确保救援车辆快速通行,协助处置群体性事件,依法查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2.3.9县民政局:负责指导协调慈善组织做好灾害事件期间的县社会捐赠资金、物品的接收、管理及发放
10、工作。2.3.10经信局:负责协调应急生活必需品的组织、供应。2.3.11县卫健局:负责组织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队伍,抢救伤员,实施必要的卫生防疫。2.3.12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应急救援期间市场秩序的维护和监管。2.3.13县气象局:负责对天气气候、雨情的监测和预警预报,适时发布灾害性天气气候的预警、预测、预报。2.3.14XX生态环境局:负责做好事件影响区域环境污染的监测工作,协调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提出环境污染消除和治理的建议并监督实施,防止环境污染进一步扩大或转移,公布环境污染的有关信息。2.3.15XX供电局:负责应急供电设施的抢修,保障应急抢险救援供电需要。2.3.16县消防救援大
11、队:负责组织开展现场抢险救援工作。2.3.17各乡镇人民政府、XX管理区委员会:负责本辖区内一般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会同建筑施工企业做好较大及以上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先期处置;负责受影响区域人员通知、疏散转移、安抚劝导、救助安置等工作;负责现场应急处置后勤保障工作。2.3.18县各施工企业、物业公司:根据本应急预案工作要求制定企业内部建设工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建应急救援抢险队伍,配备应急救援抢险设备,开展应急抢险演练。在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根据企业内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做好现场抢修作业、事件现场的安全监护、用户通告等工作。2. 4设立专家组及现场救援
12、专业组2.4. 1专家组组成及职责根据应急工作需要,指挥部设立专家工作组,由建设工程的建筑、结构、材料、建筑机械、建筑电气和卫生防疫、电力、燃气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为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决策提供咨询、建议和技术支持。专家组主要职责:参加指挥部统一组织的活动及专题研究;应急响应时,按照指挥部的要求研究分析事故信息和有关情况,为应急决策提供咨询或建议;参与事件调查,对事件处理提出咨询意见;受指挥部的指派,对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发生的一般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处置提供技术支持。2.4.2紧急抢险抢修组组成及职责由县住建局牵头,县应急局、消防救援大队、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各乡镇人民政府、XX管理区
13、管委会及施工企业等单位组成。主要职责:组织动员受事件威胁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危急时,可强制组织人员避难疏散;组织抢修受损毁的建筑和其他市政设施,保障其正常运行和供应安全;对已经发生的事件或者可能引发的其它“次生事件”进行抢险,消除隐患;对涉嫌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的违法行为进行现场调查取证。2.4.3治安交通保障组组成及职责由县公安局牵头,县交通运输局等部门组成。主要职责:维持社会治安,处置公共安全事件;维护交通秩序,以确保抢险工作顺利进行为前提,视情况对通往事件区的道路实行交通管制和车辆分流;协调运输保障。2.4.4综合保障组组成及职责由县发改科技局牵头,县住建局、民政局、市
14、场监管局、经信局、应急局、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XX管理区管委会组成。主要职责:及时组织调运生活必需品,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和市场供应;加强对重要生活必需品等商品的市场监管和调控;负责应急物资的紧急调配和供应,设置应急物资发放点;负责应急资金的筹集和落实,做好应急款物的分配及使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2.4.5医疗救护组组成及职责由县卫健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XX管理区管委会组成。主要职责:组织急救队伍前往抢险现场救治、转运病人和开展必要的卫生防疫工作。2.4.6监控监测组组成及职责由县应急管理局牵头会同县住建局、公安局等部门组成。主要职责:调查、核实事件发生的时间、位置、已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15、情况,查明事件类型、规模、潜在的威胁和影响范围以及事件成因和诱发因素;组织事件监测,实时掌握事件动态,及时分析、预测事件发展趋势,根据事件变化及时提出应急防范的对策、措施并报告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应急指挥部。3.事故分级按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事故四级。3.1 特别重大事故(I级)(1)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新建、扩建、改建、拆除活动中,发生一次死亡30人以上,或重伤100人以上,或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事故和事故险情;(2)已建成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因工程质量原因发生坍塌,造成一次死亡30人以上,或重伤100人以上,
16、或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事故和事故险情。3.2重大事故(II级)(1)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新建、扩建、改建、拆除活动中,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重伤50人以上IOO人以下,或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事故和事故险情;(2)已建成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因工程质量原因发生坍塌,造成一次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重伤50人以上IOo人以下,或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事故和事故险情。3. 3较大事故(III级)(1)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新建、扩建、改建、拆除活动中,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或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IO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