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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县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总则1. 1编制目的为了提高烟花爆竹事故的应对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烟花爆竹事故及其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确保烟花爆竹发生突发事故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特制定本预案。1.2 工作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建立职责明确、规范有序、结构完整、功能全面、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救援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把事故危害程度降低到最低点,维护XX县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在全县范围内烟花爆竹
2、在储存、运输以及销售过程中发生的燃烧、爆炸等事故的应急救援。1.4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应急管理部关于修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国家安监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全监管部门应急预案框架指南的通知XX省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XX市人民政府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XX县人民政府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1.5 预警级别、事故级别与响应级别1.6 .1预警级别划分烟花爆竹事故预警级别分为IV级、III级
3、、II级和I级四级,由低至高,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具体见附件2,XX县烟花爆竹事故预警等级确定条件。1.6.2 事故级别划分烟花爆竹事故级别按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的规定执行,分为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四级,由低至高。1.6.3 事故响应级别划分根据不同的事故级别和预警级别采取不同的响应级别。事故的响应级别分成IV、III、II、I四级,依次由低到高:1IV级响应:当事故级别为一般或预警级别为IV级时,采取IV级响应。2. III级响应:当事故级别为较大或预警级别为III级时,采取III级响应。3、II级响应:当事故级别为重大或预
4、警级别为II级时,采取II级响应。4、I级响应:当事故级别为特别重大或预警级别为I级时,采取I级响应。1.7 事故风险分析XX县烟花爆竹事故涉及的烟花爆竹企业主要为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以及零售经营点。零售经营点由县应急局审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过程中所涉及的主要危险物为烟花爆竹产品,属于易燃易爆物品,事故类型主要为火灾、爆炸事故。2组织机构及职责2. 1指挥部及职责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XX县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县指挥部”)。实行指挥长负责制。其主要职责是:3. 组织、协调、指挥全县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工作;4. 必要时,协调驻地部队参加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5. 决定启
5、动县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6. 决定应急救援行动重大事项;7. 决定烟花爆竹事故应急管理重大事项等。当I级响应时,县指挥长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应急工作的副县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县应急局局长,县公安局分管副局长,属地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县委宣传部、县纪委监委、县应急局、县公安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卫健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管局、XX生态环境局、县气象局、县总工会及其他相关部门有关单位分管负责人组成。县指挥部工作组组成由县烟花爆竹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指挥部办公室)提出,报指挥长批准后执行。当II级以上响应时,县指挥长由县委书记、县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应急
6、工作的副县长,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县应急局局长,属地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县指挥部成员单位的负责人组成。县指挥部设综合协调、抢险救援、警戒保卫、医疗防疫、生态环境、新闻宣传、疏散安置、事故善后、后勤保障、事故调查等10个工作组,在县指挥部的领导下开展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当省成立指挥部后,县指挥部纳入省指挥部,由省指挥部统一指挥应急救援工作。2.2 指挥部成员单位及职责(1)县应急局:承担县指挥部办公室职责;组织、指导、协调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在职权范围内调度有关应急力量和资源进行处置;建立和完善应急信息;为烟花爆竹事故救援的应急指挥和协调提供平台;与110、122实时通报救援
7、抢险车辆通行情况(出动位置、路线),保障救援车队通讯畅通;按规定做好信息报送、传递工作,及时通知相关单位响应;牵头处置经营、储存过程的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组织、指导、协调各乡镇、开发区烟花爆竹应急救援和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制定、及时修订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指导烟花爆竹应急演练活动。(2)县公安局:统筹指挥“110、122”应急救援工作。参与、协助烟花爆竹事故的应急处置,组织、协调、指挥有关派出所做好应急准备,负责制定人员疏散、事故现场警戒预案,组织人员疏散、撤离,维护事故现场的治安秩序稳定,负责事故现场区域周边道路的交通管制,保障救援道路的畅通,及时向县指挥部报告相关进展情况;
8、制定烟花爆竹道路运输事故应急预案,参与处置烟花爆竹道路运输事故;负责事故直接责任人的监控和逃逸人员的追捕;参与烟花爆竹应急演练活动;及时处置烟花爆竹燃放环节的突发事件。(3)县消防救援大队:承担烟花爆竹综合应急救援工作任务;统筹指挥“H9”应急救援工作;负责组织搜救事故现场被困和伤亡人员;组织实施事故现场侦测、救援过程的危险监控、灭火、洗消等救援行动;与属地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一道协助环保部门进行救援行动结束后污染物的洗消、回收及无害化处理工作;及时向县指挥部报告救援行动进展情况,根据事态发展状况提出救援工作意见建议和需协调解决的事项;参与烟花爆竹应急演练活动。(4)县卫健局:统筹指挥“
9、120”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开展现场急救和受伤人员医疗救治,统计、报告伤亡情况;协助死亡人员身份确认和死因调查;组织实施烟花爆竹事故受伤人员的紧急医疗救护;组织开展卫生防疫等工作;及时向县指挥部报告进展情况;参与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演练活动。(5)县交通运输局:组织、协调调运公路运输应急保障车辆,保障应急救援人员和物资运输;组织制定烟花爆竹货运事故应急预案,配合开展所监管单位的烟花爆竹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烟花爆竹的转运工作;查处烟花爆竹运输非法违法行为;协助处置烟花爆竹道路交通事故、烟花爆竹水上交通事故;及时向县指挥部报告救援行动进展情况;按规定组织开展或参与烟花爆竹应急演练活动。(
10、6)县市场监管局:协调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对我县烟花爆竹事故有关烟花爆竹产品进行质量检测等技术支持等。(7) XX生态环境局:负责烟花爆竹事故现场应急环境监测,提出控制措施建议;对可能存在较长时间环境影响的区域发出警告,提出控制措施并进行监测;事故得到控制后指导消除现场遗留危险物质对环境产生的污染。(8)县气象局:负责气象应急服务;为事故现场提供风向、风速、温度、气压、湿度、降雨量等气象资料。(9)县住建局:负责协调供水部门保障救援供水需要。(Io)县经信局:负责协调供电通信部门保障救援供电通信需要。(11)县民政局:负责对事故中伤亡人员家庭符合条件的,给予相应的社会救助;组织、协调遇难人员遗体接
11、运、火化工作;指导、协调慈善组织做好事故期间的社会捐赠资金、物品的接收、管理及发放工作。(12)县委宣传部:指导有关单位及时准确、依法依规发布相关信息,做好新闻舆论引导工作。(13)县纪委监委:监督有关部门履行应急处置工作职责;参与责任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工作。(14)县财政局:负责县本级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相关资金的筹措、拨付和监督使用。(15)县人社局:负责指导事故灾难发生单位伤亡人员的工伤保险和受灾人员再就业工作。(16)县总工会:参与事故的调查和处理。(17)县武警中队:协助指挥部做好事故现场应急救援和警戒、维持秩序工作。(18)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协调、实施本辖区烟花爆竹事故
12、应急救援工作,做好先期处置工作,及时向县指挥部报告救援行动进展情况。2.3 县指挥部办公室及其职责县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应急局,承担XX县烟花爆竹事故应急管理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应急局局长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由县应急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其职责为:负责全县烟花爆竹事故应急管理的综合协调;协调处置较大级别以上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组织调度专业应急队伍、应急救援专家、应急救援物资等应急资源;指导乡镇人民政府开展一般级别烟花爆竹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县烟花爆竹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和修订工作;负责县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演习的策划和组织实施工作;提出烟花爆竹事故应急管理费用财政预算意见;协助组织烟花爆竹
13、事故新闻发布会等。2.4 专家咨询组及职责专家咨询组由县应急管理局指派,县应急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参加。专家组的主要职能是:为县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指挥部应急救援工作提供决策咨询和技术保障,及时给出是否有次生灾害的结论;根据县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指挥部要求,参与应急监测、预警、响应、保障、应急抢险等工作。2.5 现场指挥部及职责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以下简称“现场指挥部”)为临时设立组织,其组成和工作职责由县指挥部决定。IV级响应时,现场指挥部的组成由县指挥部确定。县现场指挥部的职责是:(1)负责现场应急救援的组织实施工作。(2)确定应急工作中采取的处理措施,对预案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
14、题、发生的变化及时提出调整和处理意见。(3)确定现场应急资源的需求,及时向县指挥部请求协调调配。(4)组织实施伤员救护、工程抢险和人员疏散、人员安置等工作。(5)记录、收集和汇总现场各类信息,及时向县指挥部及有关部门通报事故及救援情况。(6)提出现场应急救援工作中止或终止的建议。(7)完成县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3预警3.1 预警发布县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接收、处置预警信息,认为达到蓝色预警的,报县指挥部批准,按规定程序发布。3.2 预警行动1、接到预警信息的部门迅速组织现场核查和监测,落实应急物资、应急救援队伍待命,做好群众疏散等各项应急准备。2、属地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遭受或可能遭受烟花
15、爆竹事故影响的区域的群众发出警报和紧急公告。如有必要,应立即组织疏散。3.3 预警的解除按国家、省、XX市和县应急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由县指挥部办公室提请,经县指挥长批准后进入解除程序。4信息接报与通知响应1. 1接警、处警烟花爆竹事故发生后,发现事故当事人应立即向拨打当地“119”、“120”、“H0”任一电话号码报警。事故发生单位应立即向当地应急管理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县应急局指挥中心(值班电话:xxxx-xxxxxxxx)在接到烟花爆竹事故报警后,应将事故信息及时相互通报,及时上报县人民政府值班室,通报发生地的乡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值班室;烟花爆竹事故发生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及时将信息上报县人民政府值班室,同时通报县应急局指挥中心。事发地接警机构接警后,按既定处置流程发起联动,先行通知“no”、“119”、“122”、“120”出警处置。4. 2通知响应IV级响应时,县烟花爆竹应急指挥中心启动本预案,由县应急局指挥中心按照响应分级条件确定响应单位,根据规定及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的支援请求、事故处置的需要通知有关单位。接到通知的单位立即赶赴事故现场进行救援。发生III级、级、I级响应时,除启动本预案,按照相应的应急预案全力以赴组织救援外,立即上报市应急指挥中心请求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由上级应急指挥中心按照响应分级条件确定响应单位或逐级上报上一级应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