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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学生音乐课程学业水平考试标准根据XX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调整后的XX省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评价方案(试行)的通知(XX教基(2014)31号)和XX省关于推进学校艺术教育发展的实施办法(XX教体(2015)33号)的文件精神,制定我省初中学生音乐学科学业水平考试标准。一、考试目标通过对初中学生音乐素质的考试与评价,评估初中学生在校阶段的学业水平,检测初中学生对音乐学科的基础知识及基本技能的掌握程度,考察学生对音乐的感受、表现、鉴赏与创造能力,从而培养初中学生健康的审美情趣、基本的审美能力和高尚的道德情操,以此促进初级中学艺术教育的发展,全面提升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落实音乐学科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二
2、、考试原则(一)以课标为准绳,以教材为内容以现行的九年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2011年版)规定的内容和程度要求为准绳,以各校现行使用的教育部审定通过的教材,以及地方教材、校本教材和课外音乐活动内容为基本内容,遵循音乐艺术教育教学的规律,以各地初中音乐教学的实际情况为基础,以提高学生艺术素养为根本目的,进行全面综合性学业水平考试。(二)注重育人过程,提高欣赏水平音乐学业水平考试同其他课程一样,由学校统筹安排,认真组织实施,分为阶段性与终结性考试。阶段性考试注重学生对音乐学习的参与实践和体验过程,培养与提高学生的音乐表现能力;终结性考试注重考查学生掌握音乐基础知识情况,培养学生欣赏音乐作品的能力。
3、(三)突出育人目标,提升综合素质考试既要关注和检测学生掌握音乐知识、技能和作品的学习情况,更要重视学生音乐学习能力、学习态度、情感和价值观等方面的评价,提高学生的审美情趣和综合素质。三、考试时间和考试形式阶段性考试时间为7年级至9年级(上学期)每学期末,终结性考试时间统一在9年级下学期(每年4月份的最后一周),具体时间由学校拟定上报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考试形式(班级考、小组考、个人考、多次考等)由各校根据师资力量、教学设备、场地等实际情况,自行选择安排,以能考查出学生对课业掌握的实际成绩为准。四、考试内容及评分(一)教材中的全部歌曲、乐曲作品均为考试内容,不同班级(不同小组、不同个人
4、)从中按比例提取考题。阶段性考试按学期教材内容提取,终结性考试按7-9年级教材所学内容提取。中外音乐作品、民族民间音乐作品占一定比例。要求学生会唱会背歌曲,会模唱或演奏乐曲,正确表达歌曲、乐曲的基本情绪,知道歌曲、乐曲名称和词曲作者。评分比例占总分数的50%o(二)经审定通过的地方教材和校本教材可以作为考试内容,从中提取考题。要求学生会唱会背歌曲,会模唱或演奏乐曲,风格鲜明,生动活泼,知道作品名称和哪个民族的作品。评分比例占总分数的20%。(三)从课标规定的相关音乐知识中选取与考试作品密切关联、学生应知应会的音乐知识进行考试,按照教材中的答案进行评分。评分比例占总分数的10%o(四)积极参加音
5、乐课堂学习,将平时的出勤率和表现作为评分依据。评分比例占总分数的10%o(五)积极参加班级、年级、学校的课外音乐活动(包括学校艺术社团活动)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艺术活动,将参加活动的成绩作为评分依据。评分比例占总分数的10%。五、考试成绩评定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阶段性考试成绩占总分数的40%,终结性考试成绩占总分数的60%。六、有关工作要求(-)艺术教育(美育)是全面发展素质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学校及教师应把艺术课程学业水平考试与德智体各门课程学业水平考试放在同等重要地位,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及省教育厅对艺术教育(美育)教学相关文件的规定。(二)音乐学科纳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对学校美育工作有导
6、向作用,对音乐课的教与学具有判断和评价作用,对学校音乐教学工作具有规范和促进作用。(三)音乐课程专业性强,对于考试需要的设备、器材、场地及考试方式要求相对复杂,学校应对所需条件予以细致安排,充分保障。充分运用校园网络与宣传媒体定时播放音乐,养成学生聆听中外经典音乐作品的良好习惯,提高学生的音乐欣赏水平。(四)考试出题和评分应由学校2名以上音乐专业教师担任,只有一名音乐专业教师的学校由各县教研部门组织县级初中学校专业教师集体出题与评分。(五)社会艺术水平考级、艺术特长生资格认证和社会机构组织的各类艺术活动内容与成绩,一律不得作为初中学生音乐学业水平考试的内容与成绩。(六)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考务工作的要求对学校进行指导和督查,考试期间要抽查考试内容,严格考试纪律,杜绝不良风气,对考试中违规、违纪的现象要严肃处理,与督查和巡视考试现场情况一并纳入考试上报总结材料之中,作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艺术教育工作年度报告制度和公示的重要内容,于每年10月底上报省教育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