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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温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13部门关于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实施意见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老龄化的需要,完善我市既有多层住宅使用功能,提高宜居水平,方便居民生活,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社会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413号)、关于开展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浙建(20166号)、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13部门关于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实施意见(试行)(台建(20198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建设美丽温岭、活力温岭、幸福温岭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问
2、题为导向,以房屋使用安全为前提,以满足广大居民尤其是老年居民便利出行为目标,积极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补足民生短板,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加快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二、基本原则坚持保障安全、业主主体、充分协调、政府引导、各方支持的原则。发挥政府的协调服务职能,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的良好氛围;发挥住宅业主作为物权所有人的主体作用,充分尊重业主意愿,依法通过民主协商形成合理可行且兼顾各方利益的改造方案。三、明确责任主体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属于特种设备安装行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应当以幢、单元为单位提出申请,由本单元、本幢业主作为申请人,申请人负责统一意见、组织方
3、案制定、项目报建、设备采购、工程实施、维护管理等相关工作。申请人可以推举业主代表负责上述工作,也可以书面委托业主委员会、电梯企业、具有设计施工资质的单位、物业服务企业、住宅原房地产开发企业、房改房原售房单位、第三方代建单位等作为实施主体代理上述工作。受托人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委托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申请人或代理人(以下简称申请人)享有以下权利:(一)依法提出申请;(二)征求业主意见,和电梯生产、设计、施工等企业签订委托合同;(三)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电梯安装监督检验。四、明确加装条件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列入负面清单管理的
4、既有住宅不纳入或有条件纳入(附件1)O(二)以幢为单位提出申请的,应当经专有部分占本幢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并签署加装电梯协议书;以单元为单位提出申请的,应当经该单元全体业主同意并签署加装电梯协议书;拟占用业主专有部分的,应当征得该专有部分的业主同意;涉及到利害关系业主的,还应当征求利害关系业主意见。(三)加装电梯方案经公示且无异议。(四)委托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同及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图纸,设计图纸应当明确设计使用年限,原房屋加装后使用安全是否受到影响,加装是否可靠。五、明确程序要求申请人应当按照以下程序申请办理:(一)提出申请。申请人申请加装电
5、梯的,应当向属地镇(街道)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资料:1、签署的加装电梯协议书和签署意见的相关业主房屋产权证、身份证明。加装电梯协议书应当就如下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加装电梯工程建设、设备购置安装费用预算及资金筹集、分担方案;电梯运行(含能耗、保险)、维护保养、维修更新等费用分担方案;落实电梯使用管理者。2、经公示且无异议的加装电梯方案、公示情况和无异议的承诺。方案包括:拟加装电梯产权人同意比例及房屋产权证明材料;实施平面图,需要标明房屋周边构筑物、道路、拟加装电梯位置以及相关具体尺寸;拟加装电梯的配置方案,如型号、电梯尺寸、运行参数、具体配置等;工程预算及资金方案;电梯运行维保方案。加装电梯方案应
6、当在本幢、本单元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时间应不少于10个工作日o申请人公示时应当同时公开异议受理电话。业主认为因加装电梯侵犯了自己的所有权和相邻权等民事权益而提出补偿等要求的,由业主之间协商解决。(二)现场勘察。镇(街道)初步审核通过的加装电梯项目报市住建局(市加梯办),由市住建局(市加梯办)组织自然资源和规划、综合行政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供电等部门相关代表,对申请人上报的既有住宅房屋质量、消防通道等情况进行现场勘察,并对加装电梯可行性进行评估分析,综合各方意见,确定是否具备加装条件。(三)委托专项设计。经现场勘察后,相关单位认为符合加装条件的,申请人委托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
7、单位进行加装电梯专项设计。设计应严格按照浙江省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设计导则的要求进行,并符合日照、结构安全、消防安全、环保、应急救援和电梯等相关标准、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设计应因地制宜,由于建成年代久、情况复杂,不同住宅要加装电梯,都必须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选择合理的安装模式。(四)联合审查。市住建局(市加梯办)收到申请人申请,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向自然资源和规划、综合行政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供电等部门发出并联审查意见书(附件2),征询相关部门意见。相关部门应当在收到联合审查意见书后5个工作日内签署意见,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反馈给市住建局(市加梯办)。相关部门审查意见应当注明同意或不同意;未
8、表达明确态度的,市住建局(市加梯办)可以退回要求重新提出审查意见,审查意见时间不再延长;相关部门不同意的,应当详细说明理由,提出建设性意见,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市住建局(市加梯办)在综合本部门及自然资源和规划、综合行政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供电等部门审查意见后,作出联合审查意见。(五)施工及竣工验收。加装项目通过相关部门联合审查后,由实施主体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施工单位、电梯厂家进行施工和安装,并签订有关合同;电梯安装前,申请人应当告知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按照有关规范要求开展加装电梯监督检验。加装电梯项目竣工后正式投入使用前,实施主体应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电
9、梯厂家等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出具验收报告。(六)工程备案。加装电梯竣工验收合格,申请人将工程资料归档成册,包括工程前期资料、施工资料、竣工资料,报送市住建局存档。(七)使用登记。申请人应当落实电梯使用管理者,由电梯使用管理者与相应资质的电梯维护保养单位签订合同,并依法向特种设备安装监督管理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六、明确保障措施(一)实行积极财政补助。符合条件的既有住宅完成电梯加装且已通过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使用登记的,按每台20万元标准予以补助。对涉及给排水、供电、管道煤气、通信设施等管线迁移的,由相关管线单位施工,费用由相关管线单位承担,市财政按实进行补贴,每台不超过10万元。
10、四层以上联排叠层住宅或单一业主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的,不予财政补助,管线迁移等费用由业主自行承担。出资加装电梯的业主可按规定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储存余额,可提取额度不得超过个人出资金额。(二)完善质量安全措施。严格落实电梯所有权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风险防控机制。实行电梯总承包加装的,电梯总承包企业对加装工程质量安全负总责。设计单位应当加强地质勘探和加装房屋使用安全可靠性分析,优化专项设计,兼顾电梯独立设备基础和毗邻既有建筑基础的特殊性,防止电梯运行后产生不均匀沉降。要充分考虑节能指标和采光因素,优先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通过政府购买工程监理服务方式,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确保加
11、装电梯建设安装工程质量安全。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开展土建部分工程质量安全监理,在桩基础、承台基础等隐蔽工程施工时应当实行旁站监理;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完整保存档案,并报物业服务企业或社区居委会存档。施工单位要严格按图施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施工图设计;确需改变的,应当由原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联系单。要高度重视并完善施工组织设计,减少施工对周边环境和既有建筑房屋使用安全影响。支持申请人结合业主需求和实际,实行无障碍改造,满足患病、残疾等各类人群的使用需求。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要定期公布可供选择加装的电梯生产、安装和维护保养企业名录库,督促电梯生产单位落实电梯安装质量安全责任。(三)简化优化
12、审批手续。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除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核发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书外,不再办理建设项目立项、规划许可、设计方案审查、施工图设计审查、施工许可等手续,不予按房屋办理不动产登记,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不得侵占城市道路和消防通道、消防登高场地,不得影响城市规划实施,不得增加或变相增加住宅使用空间。要尽量减少占用现状绿化和对周边相邻建筑的不利影响,在满足消防、安全条件,保障各项功能正常使用前提下,其体量不纳入建筑间距计算。污水、雨水及供水、供电、管道煤气、通信设施移位等由镇(街道)牵头协调,产权人负责移位,不再履行审批程序。(四)提前介入服务保障。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社区居委会、
13、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提前介入申请人申请办理加装电梯事宜,积极主动地配合做好利害关系业主的工作,支持申请人与其他受影响利害关系人加强沟通协商,取得理解和支持。公示期间,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社区居委会应当会同申请人积极做好有异议利害关系业主的沟通协调工作,缩小分歧,达成最广泛思想共识。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履行法定职责。对加装电梯过程中,电梯加装企业、设计、施工单位及申请人、业主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合同约定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反映,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处理或积极予以协调。应当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作用,形
14、成与邻为善、以邻为伴,守望相助的良好氛围,凝聚合力,确保加装电梯工作稳步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应结合实际,积极探索使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办法,鼓励购买相关保险。本实施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附件:1.温岭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负面清单2 .温岭市既有住宅申请加装电梯并联审查意见书(样式)3 .授权委托书(样本)4 .温岭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协议书(样本)5 .温岭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业主信息汇总表6 .温岭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申请表温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温岭市发展和改革局温岭市公安局温岭市民政局温岭市财政局温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温岭分局温岭市应急管理局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温岭市综合行政
15、执法局温岭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温岭分中心温岭市供电局2020年9月13日温岭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负面清单序号负面清单内容备注1四层及四层以下的既有住宅2集体土地上的既有多层住宅3经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为D级的既有住宅4经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为C级的既有住宅完成解危后可申请加装5无桩基础、构造柱、圈梁,且楼板为多孔板的既有住宅楼板为多孔板、但有桩基础、构造柱和圈梁的可列入6电梯拟加装位置已埋设有无法移位的化粪池等管线(网)的既有住宅7无合法权属证明的既有住宅8已列入房屋征收计划或棚户区改造范围的既有住宅9经排查为疑似危房,未委托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的既有住宅经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后,根据鉴定结论,按清单3、4项确定10加装电梯侵占城市道路或消防通道,影响车辆通行,不能满足消防安全条件的既有住宅11未经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设计单位出具专项设计图纸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既有住宅12低洼易积水地段的既有住宅温岭市既有住宅申请加装电梯并联审查意见书(样式)项目地址设计单位镇(街道)社区居委会申请人联系电话自然资源和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