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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切实加强培训实效,创新培训机制,推进教育培训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培养造就高素质的党员干部队伍,为学院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方针,以“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为抓手、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为主题,以学习、遵守、贯彻、维护党章为重
2、点,以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为契机,紧紧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对标新时代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及学院基层党建“三大工程”建设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和党员干部队伍的思想动态,丰富教育培训内容,创新形式,改进方法,增强效果,切实提升教育培训质量,不断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素质能力。第三条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目标任务是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担当精神,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素质、理论素养、领导水平和履职能力,认真履行职责,正确行使权利,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服务和推动学院
3、各项事业科学发展。第四条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基本原则是坚持理论武装,注重实效;坚持服务中心,联系实际;坚持统筹安排,强化重点;坚持以人为本,按需施教;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第五条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基本内容包括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党的纪律;党的光荣历史、优良传统和作风;党内先进典型人物和事迹;世情、国情、省情、市情、校情及形势和任务;法律知识;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技能;岗位履职能力等。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学院全体党员干部,以及党员发展对象和入党积极分子。第二章管理体
4、制第七条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实行学院党委统一领导,党委组织部牵头负责,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党校和各级党组织分工实施的管理运行体制。(-)学院党委研究决定教育培训规划,定期听取实施汇报,进行宏观指导;(二)党委组织部总体负责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包括制定规划和制度,组织学院党校集中培训,落实上级组织调训,维护和更新线上学习系统和学习内容,协调院内外教育资源,汇总整理党员干部参加教育培训的情况,组织进行培训工作的年度考评,撰写党员干部教育培训总结报告等;(三)相关部门根据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需要,做好协调配合工作;(四)各党总支负责本总支内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实施,包括制定和实施本总支具体的培训计划,开展党
5、员干部教育培训和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培训工作日常管理和总结汇报,对党员干部参加教育培训进行年度考评等。第三章分类要求第八条学院全体党员干部有接受教育培训的权利和义务,遵守教育培训的规章制度,完成规定的教育培训任务。第九条党员干部教育培训以1年为一个培训单位时间。第十条根据不同的培训对象,学习时数的要求不同,学院院级领导干部按照规定学时,按时完成上级要求的培训;处级干部、基层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每年参加集中培训和集体学习时间不少于56学时,且至少参加1次集中培训;科级及以下党员干部每年参加集中培训和集体学习时间不少于32学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集中培训和集体学习时间不少于40学时;党员发展对象参加集
6、中培训时间不少于24学时。党校及各党总支协同完成。(一)党委组织部以党校为主要培训基地,按照上级要求和学院党委的有关部署安排,并结合实际需要制定年度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组织举办各类干部专题培训,党员发展对象集中培训,以及完成各类组织调训和在线学习等;(二)各党总支在严格落实二级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和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主题党日”制度,坚持教职工例会学习的基础上,通过报告会、读书会、集中讲授、集体学习、专题研讨、演讲比赛、知识竞赛、学习交流等多种形式,结合“党课开讲啦”“学习身边榜样”等系列活动,组织开展党组织书记、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经常性教育培训学习,确保在培训单位时间内,按照党员干部教
7、育培训学时要求完成各项培训任务;(三)各党总支在每年初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建立以党总支负责人为主的培训工作队伍,确保党员干部教育培训按计划推进落实。领导干部、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要主动参与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带头承担培训授课工作。第四章创新形式第十二条针对教育培训对象的不同层次、不同类别、不同岗位,创新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形式,提高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一)强化主阵地建设。以党校为主阵地,各基层党组织协同实施党员干部教育培训,集中讲授、集体学习是主要形式,要加强规划和落实,精选题目和主讲人,发挥主阵地的作用;(二)拓宽教育培训渠道。适应新时代、新形势、新任务要求
8、,将集中学与分组学、选调集训与日常培训、线上和线下、必修和选修、规定学和引导学、自己看书学与讨论交流学等方式有机地结合起来,激发党员干部参训的内在动力,提高学习的自主性和有效性;(三)改进教育培训手段。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传播手段和现代教学资源,运用网络党校、学习软件、手机APP等新媒介,采用课堂主讲与点评互动相结合、请进报告与走出参观相结合、理论研究与实践提升相结合的形式,满足多样化、个性化的学习需求。第五章培训考核第十三条学院对各党总支年度开展党员干部教育培训情况进行考评,作为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参考。第十四条各党总支对党员干部参加教育培训情况进行年度考评,作为民主评议党员和评先选优的重要参考
9、。党员干部当年参加教育培训未达到规定学时的,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第六章纪律监督第十五条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必须严格执行本办法,认真履行义务和职责,接受检查和考评。(一)各党总支要严格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和要求,把党员干部教育培训作为年度党建工作重点任务认真落实,每年底及时总结上报开展党员干部教育培训情况;(二)各级党组织定期对党员干部参加教育培训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保证参训人员按时完成学习任务,达到培训效果;(三)被抽调参加上级规定学习培训的党员干部,必须服从组织调训,完成学习任务;(四)党员干部因故不能参加教育培训的,应事先请假,并及时补训;对无故不参加或事先未请假的,党组织要进行批
10、评教育;对情节严重的,视情况给予相应组织处理。第七章经费保障第十六条党委组织部、党校举办各类培训所需费用主要由学院年度干部培训费列支,组织部党费预算作补充;各党总支党员干部教育培训所需费用主要由年度党建活动经费列支,党费预算作补充。教育培训经费要保证培训工作需要,要合理、科学、充分利用,建立专账管理,完善有关规定。开展各类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要提前制定培训方案,并对培训所需费用作出详细的预算,保证专款专用,厉行勤俭节约,提高使用效益。第十七条开展党员干部教育培训所产生的讲课费、讲座费、考务费等支出按照学院关于印发山西工程技术学院党员教育培训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党组函(2024)84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党员干部在线学习费用及实施教育培训所必要的购买资料、租用场地、设备及车辆租赁等产生的费用,依据项目明细和数额,按照相关审批程序支出。第八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办法由组织部负责解释。第十九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