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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院就业工作规范第一条就业机制、统计制度建设(-)成立就业工作小组,强化就业统计工作领导责任制和毕业班辅导员工作责任制;(二)建立就业统计院、班核查制度;建立就业统计核查反馈机制及奖惩联动机制;(三)建立未就业统计机制,落实就业工作检查及会议记录制度。第二条毕业生日常管理(一)各学院建立用人单位信息库,并指派专人负责协议书、就业工作计划总结等就业工作的资料审核管理;(二)加强毕业生就业日常管理,积极组织学生参与学校组织的就业讲座、招聘会等各类就业活动;(三)认真落实教育部就业统计“四不准”,积极指导和推荐学生就业,严格审核就业协议书、就业合同和就业证明;(四)大力开展就业帮扶工作,落实属地就业
2、困难学生就业帮扶和指导,完成省级定点帮扶指标;(五)各学院指定就业联系人,密切关注毕业生就业动态跟踪,并及时反馈就业统计和就业情况;(六)积极开展毕业生文明离校教育,做好宣传工作并将相关会议纪要存档,确保学生无明显违纪行为发生;(七)按照上级就业部门要求,对应届毕业生开展就业问卷调查活动,了解毕业生就业动态,要求覆盖面不少于毕业生人数的50%,有详细的问卷数据并形成文字报告;(八)积极开展各专业毕业生走访及用人单位回访活动。第三条就业核查、材料规范(一)规范协议书填写,认真审核纸质协议书等材料,做到审核有痕迹和负责人签字;1查看协议书填写是否完整,报到日期和用工年限是否过期;2 .查看协议书盖
3、章是否合格,印章是否为用人单位的总章或者人事部门的专用章;3 .抽查组织机构代码是否和单位信息相符;4 .查看协议书用工期限,联系人等重要信息有无涂改痕迹;5 .核查是否将实习材料代替就业材料;6 .核查协议书有无用人单位盖章及毕业生签字、有无学院及学校就业部门公章;7 .协议书上面是否有学院、学校核查痕迹,有无核查台账。(二)电话核查(原则是先联系毕业生,无法取得联系者再和用人单位联系)1 .以生为本,真正关心关注发展。对于初入职场的学生,从目前实习就业的实际情况多做沟通了解,关心帮扶;了解毕业生目前就业状况,从学院和学校层面需要给予哪方面帮扶和支持;稳定学生就业心态,指导和鼓励学生先就业再择业,并与毕业生建立深厚的感情,及时关注毕业生就业异动情况。2 .暑期期间,学校就业办公室和教育厅进行就业核查。各学院需要将核查的沟通方式方法告知学生,建议学生如实回答就业情况。如:询问学生毕业后是否接受过学校的就业状况调查,现在是否有工作单位,询问学生对学校上报的单位是否知晓等。学生在回答上述问题时应慎重,对于从未与该单位签订过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从未在此单位工作过等问题要考虑自身实际,如简单回复未在此单位工作或从未与该单位签订协议,则被上级核查部门认定为被就业,同时告知学生保持自身电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