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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电梯维修安全操作规定1、维修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和技术培训并经考试合格,经有资格的主管单位批准持证上岗。2、电梯发生故障时专业维修人员2小时到达现场,维修停机不超过4小时;发生困人时专业维修人员须在半小时赶到救援。3、电梯专业维保单位维修人员必须服从物业公司监督和管理。4、对维修、保养的电梯要悬挂“维修停用”等相关告牌。5、维修、保养作业时应严格遵守电气安全工作规程或相关规程,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6、在轿顶作业时,应把安全钳联动开关和轿顶急停开关断开。7、用手轮盘车时,应断开电梯总电源。8、在底坑作业时,应将限速器张紧装置的安全开关和底坑检修急停开关断开。9、禁止将安全开关等用机械方法或电气短路方法短接起来运行。10、维修时不得擅自改动线路,必要时经物业公司批准后方可改动,改动部分应有相应的技术资料存档。11、检修人员暂时离场时要在场地挂“危险”、“切勿靠近”等警告牌,并派人看守。12、检修完成后应立即清点工具、材料,打扫现场,摘除告示牌,并与物业公司监管人员交接,同时填写检修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