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6582《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0).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A06582《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0).docx(8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行次项目金额1一、免税收入(2+3+9+16)2(一)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3(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4+5+6+7+8)41.一般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填写A107011)52.内地居民企业通过沪港通投资且连续持有H股满12个月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填写A107011)63.内地居民企业通过深港通投资且连续持有H股满12个月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填写A107011)74.居民企业持有创新企业CDR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填写A107011)85.符合条件的永续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填写
2、107011)9()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10(四)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取得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11(五)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12(六)取得的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13(七)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取得的保险保障基金等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14(A)中国奥委会取得北京冬奥组委支付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15(九)中国残奥委会取得北京冬奥组委分期支付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16(十)其他(16.1+16.2)16.11.取得的基础研究资金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16.22.其他17二、减计收入(18+19+23+24)18(一)综合利用资源生产产品取
3、得的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19(二)金融、保险等机构取得的涉农利息、保费减计收入(20+21+22)201金融机构取得的涉农贷款利息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212.保险机构取得的涉农保费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223.小额贷款公司取得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23()取得铁路债券利息收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24(四)其他(24.1+24.2)24.11.取得的社区家庭服务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24.22.其他25三、加计扣除(26+27+28+29+30)26(-)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填写A107012
4、)27(二)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填写A107012)28(三)企业为获得创新性、创意性、突破性的产品进行创意设计活动而发生的相关费用加计扣除(加计扣除比例及计算方法:)28.1其中:第四季度相关费用加计扣除28.2前三季度相关费用加计扣除29(四)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加计扣除30(五)其他(30.1+30.2+30.3)30.11.企业投入基础研究支出加计扣除30.22.高新技术企业设备器具加计扣除30.33.其他31合计(1+17+25)A107010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填报说明本表适用于享受免税收入、减计收入和加计扣除优惠的
5、纳税人填报。纳税人根据税法及相关税收政策规定,填报本年发生的免税收入、减计收入和加计扣除优惠情况。一、有关项目填报说明1第1行“一、免税收入”:填报第2+3+9+10+11+12+13+14+15+16行金额。2 .第2行“(一)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填报纳税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国债投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2011年第36号)等相关税收政策规定,持有国务院财政部门发行的国债取得的利息收入。3 .第3行“(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填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优惠明细表(A107011)第8行第17列
6、金额。4 .第4行“1一般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三条规定的投资收益,不含持有H股、创新企业CDR、永续债取得的投资收益,按表A107011第9行第17列金额填报。5 .第5行“2.内地居民企业通过沪港通投资且连续持有H股满12个月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填报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等相关税收政策规定,内地居民企业连续持有H股满12个月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按表A107011第10行第17列金额填报。6 .第6行“3.内地居民企业通过深港通
7、投资且连续持有H股满12个月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填报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27号)等相关税收政策规定,内地居民企业连续持有H股满12个月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按表A1070第11行第17列金额填报。7 .第7行“居民企业持有创新企业CDR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填报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创新企业境内发行存托凭证试点阶段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52号)等相关税收政策规定,居民企业持有创新企业CDR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按表A107011第12行第17列金额填报。8 .第8行“符合
8、条件的永续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填报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永续债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2019年第64号)等相关税收政策规定,居民企业取得的可以适用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规定的永续债利息收入,按表107011第13行第17列金额填报。9 .第9行“(三)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填报根据税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2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等相关税收政策规定,认定的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取得的
9、捐赠收入等免税收入,但不包括从事营利性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当表AOOoooO“207非营利组织”选择“是”时,本行可以填报,否则不得填报。10 .第10行“(四)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取得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填报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及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实施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30号)等相关税收政策规定,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取得的CDM项目温室气体减排量转让收入上缴国家的部分,国际金融组织赠款收入,基金资金的存款利息收入,购买国债的利息收入,国内外机构、组织和个人的捐赠收入。11 .第11行“(五)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免征企业
10、所得税”:填报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第二条第(二)项等相关税收政策规定,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12 .第12行“(六)取得的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填报纳税人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所得免征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6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地方政府债券利息免征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5号)等相关税收政策规定,取得的2009年、2010年和2011年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所得,2012年及以后年度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收入。13 .第13行“(七)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
11、责任公司取得的保险保障基金等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填报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保险保障基金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41号)等相关税收政策规定,按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规定取得的境内保险公司依法缴纳的保险保隙基金;依法从撤销或破产保险公司清算财产中获得的受偿收入和向有关责任方追偿所得,以及依法从保险公司风险处置中获得的财产转让所得;捐赠所得;银行存款利息收入;购买政府债券、中央银行、中央企业和中央级金融机构发行债券的利息收入;国务院批准的其他资金运用取得的收入。14 .第14行“(八)中国奥委会取得北京冬奥组委支付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填报根据财政部税务
12、总局海关总署关于北京2023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60号)等相关税收政策规定,中国奥委会按中国奥委会、主办城市签订的联合市场开发计划协议和中国奥委会、主办城市、国际奥委会签订的主办城市合同取得的由北京冬奥组委分期支付的收入、按比例支付的盈余分成收入。15 .第15行“(九)中国残奥委会取得北京冬奥组委分期支付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填报根据财税(2017)60号等相关税收政策规定,中国残奥委会按照联合市场开发计划协议取得的由北京冬奥组委分期支付的收入。16 .第16行“(十)其他”:根据相关行次计算结果填报。本行=第16.1+16.2行。各行按照以下要求填报:第16
13、.1行“1.取得的基础研究资金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非营利性研究开发机构、高等学校填报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投入基础研究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32号)等相关税收政策规定取得的基础研究资金收入。第16.2行“2.其他”:填报纳税人享受的本表未列明的其他免税收入税收优惠事项名称、减免税代码及免税收入金额。17 .第17行“二、减计收入”:填报第18+19+23+24行金额。18 .第18行“(一)综合利用资源生产产品取得的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填报纳税人综合利用资源生产产品取得的收入总额乘以10%的金额。19 .第19行“(二)金融、保险等机构取得的涉农利息、保费减
14、计收入”:填报金融、保险等机构取得的涉农利息、保费收入减计收入的金额,按第20+21+22行金额填报。20 .第20行“1.金融机构取得的涉农贷款利息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填报金融机构取得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总额乘以10%的金额。21 .第21行“2.保险机构取得的涉农保费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填报保险公司为种植业、养殖业提供保险业务取得的保费收入总额乘以10%的金额。其中保费收入总额=原保费收入+分保费收入-分出保费。22 .第22行“3.小额贷款公司取得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填报经省级金融管理部门(金融办、局等)批准成立的小额贷
15、款公司取得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乘以10%的金额。23 .第23行“(三)取得铁路债券利息收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填报纳税人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建设债券利息收入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99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142015年铁路建设债券利息收入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2号)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债券利息收入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30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铁路债券利息收入所得税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57号)等相关税收政策规定,持有中国铁路建设铁路债券等企业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乘以50%的金额。24 .第24行“(四)其他”:根据相关行次计算结果填报。本行二第24.124.2行。第24.1行和第24.2行按照以下要求填报:25 4.1行“1.取得的社区家庭服务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填报纳税人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商务部卫生健康委关于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