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诉讼调解的重要性(论文)》9500字】.docx

上传人:lao****ou 文档编号:1099680 上传时间:2024-11-04 格式:DOCX 页数:10 大小:29.98KB
下载 相关 举报
【《论诉讼调解的重要性(论文)》9500字】.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0页
【《论诉讼调解的重要性(论文)》9500字】.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0页
【《论诉讼调解的重要性(论文)》9500字】.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0页
【《论诉讼调解的重要性(论文)》9500字】.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0页
【《论诉讼调解的重要性(论文)》9500字】.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0页
亲,该文档总共10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论诉讼调解的重要性(论文)》9500字】.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论诉讼调解的重要性(论文)》9500字】.docx(10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论诉讼调解的重要性目录一、我国特邀调解制度概述1(-)民事诉讼特邀调解制度的含义1(二)我国民事诉讼特邀调解的产生的背景1(三)民事诉讼特邀调解制度的价值和意义21、整合案件资源,优化司法配置,提高司法机关的工作效率和质量22、从根本上解决矛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33、降低当事人的纠纷解决成本,提高当事人的维权效率3二、我国民事诉讼特邀调解制度的新发展与成就4(-)法院建立特邀调解组织和特邀调解员名册4(二)建立了调解前置程序5(三)明确了民事诉讼中特邀调解的分类5三、我国特邀调解制度现存的不足之处5(-)特邀调解制度的经费来源不明确6(二)民事诉讼特邀调解的案件范围不明确6(三)虚假调解问

2、题的出现7四、我国民事特邀调解制度完善的建议7(-)明确特邀调解制度的经费来源7(二)明确适宜特邀调解的案件类型8(三)防范虚假调解行为8社会和时代的发展使得社会矛盾和纠纷愈发的多样化,这就对法院解决纠纷的高效性、便捷性提出了极大的考验。法院审判资源的不足、判决执行难问题的突出,使得法院不得不采取健全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推动诉讼程序和非诉程序的有效衔接等一系列措施来更好的化解社会矛盾和纠纷。目前,我国深化改革处于关键阶段,面临着更多的矛盾、风险、挑战,涉及网络的新型纠纷在主体、载体、性质上较之传统的民间纠纷更为复杂,给特邀调解制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社会纠纷的合理解决有利于社会的良性发展。我国

3、特邀调解制度的建立很好的解决了原有的法院委托调解制度的很多弊病,但该制度发展的背后仍存在着经费来源不明确、特邀调解案件范围不明确、虚假调解等一系列隐患,因此民事诉讼特邀调解制度仍需要我们在拓宽经费来源、明确调解的案件范围、防范虚假调解等角度进行深入研究,为其完善提出建议。一、我国特邀调解制度概述(-)民事诉讼特邀调解制度的含义特邀调解制度是指人民法院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商事仲裁、贸易仲裁等有资格的调解组织或者个人,作为特邀调解机构或者特邀调解员,在案件立案前后接受人民法院委托,依法进行调解,促使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平等的解决双方争议的一种调解活动。根据特邀调解的概念我们可以了解到,特邀调解不

4、是直接由法院主持的,而是在民间组织或者个人的主持下,帮助当事人解决矛盾纠纷的一种方法,其目标为:“繁简分流、诉非对接、简案快审、繁案精深”,其目的为“力求达到便民实用,快捷解纷的目的。”(二)我国民事诉讼特邀调解的产生的背景调解是解决我国民事纠纷的主要方式之一,也是我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依靠着中国民众法治思维中的传统的“和为贵”、“厌讼”的思想绵延至今。在中国古代,民政与自治长期共存,“皇权”对基层社会的管理鞭长莫及的社会现实,使得民间自治更多的依靠地方民众的威望调解。这种纠纷解决方式对于纠纷数量相对较少,法律关系相对简单的古代社会具有重要的意义。法治成为现代社会的治国的思想,但传统的

5、“厌讼”、“和为贵”的思想深深的烙印人们的脑海中,在遇到矛盾纠纷时,人们首先选择的解决方式为沟通,沟通遇到障碍时会选择一个双方均认可的第三方进行主持调解,也就是民间常有的“您给评评理”,与我们在国外电影情节中看到的“麻烦你跟我的律师详谈”的情况大相径庭。民事诉讼的特邀调解制度就是在我国现代司法制度与传统文化相结合的基础上与我国社会现实的制度创新。在当今时代,互联网的飞速发展对人们的生活方式和消费观念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各色各样的社会生活就会自然而然的引发各种社会矛盾的产生,与传统的矛盾纠纷对比,当今的社会矛盾和社会纠纷呈现出主体和内容多样化、案件要素复杂化的特点。目前,中国社会正处于社会转型期,

6、社会结构、经济结构和社会发展水平不断提高。并且提出了文化、社会形态等多种发展目标,加强了各种社会利益的结构调整,这一复杂的利益问题引发了许多新的社会矛盾和社会冲突。因此,许多学者认为,中国正处于一个社会矛盾凸显的时期。党的十八大以来,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和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化,民事审判工作呈现出案件噌长快、新型案件多、审理难度大、涉及利益广的新特点。社会主义法治社会的建设要求就包括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这确实对提高法院的便捷性、时效性,建设和谐社会、和谐中国有着重要的意义。于是,如何顺应当今社会的需求完善和拓展调解制度,更大的发挥非诉程序的功能显得十分重要。2013年至2023年6月,全国法

7、院受理民事案件9002万件,结案8920.3万件。仅仅依靠法院的力量来处理大量的民事纠纷,有限的司法资源就会被繁琐的民事纠纷所占用,徒增法院的处理案件压力。因此,为了能够更好地应对这种社会状况,就必须了解解决社会纠纷的实际需要,探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与司法系统的结合,充分的调动司法制度以外的社会力量解决社会矛盾,有效的对民事案件进行合理的分流。()民事诉讼特邀调解制度的价值和意义1、整合案件资源,优化司法配置,提高司法机关的工作效率和质量改革开放后,我国的法制化建设迅速发展,法治观念深入人心。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纠纷和矛盾的内容和成因的复杂性显而易见,人们更喜欢通过法院诉讼的途径

8、来解决纠纷,调解、仲裁等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正在衰落。民事诉讼特邀调解制度作为解决纠纷的一种替代方式,为解决纠纷开辟了新的途径.带来了制度上的重大创新。民事诉讼程序严格复杂、耗费时间长、执行具有不确定性,以及人们对“对簿公堂”的一种极端的看法致使并不是所有的案件都适用诉讼程序来解决。而民事诉讼的特邀调解制度是在特邀调解员的主持下,根据双方提出各自的主张和证据的基础上,查清事实,分清是非对错。并在双方自愿、平等协商的情况下解决双方的纠纷,此种纠纷解决方式相对诉讼程序而讲更为平和。调解程序在法律上也有着较为严格的时限要求,但是它只是规定了程序的整体运作时限,对双方当事人的时限要求则较为宽松。同时,当事

9、人不需要理解一系列专业法律问题,如举证责任、,只需要决定是否同意适用调解程序,选择哪一个特约调解员,是否接受调解结果即可。作为人民调解的制度创新,它附设在人民法院内,与通过诉讼解决纠纷的方式进行有效的衔接,进而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解决矛盾纠纷的客观需求,使当事人获得程序利益。美国学者贝勒斯认为,程序利益也成为程序价值,即“程序本身带来的满足”,而不是判决结果,诸如程序中的公平对待、尊重人的尊严、自愿和参与、可被当事者理解,等利益或价值。特邀调解制度将人民调解组织、行政调解组织、商事调解组织、行业调解组织或者其他具有调解职能的组织,以及人大代表、专家学者、或者其他具有调解能力的公民等社会纠纷解决

10、资源有效的整合在该制度内,是他们在调解制度内发挥出自己的特长和专业,以促进矛盾纠纷的解决。在拥有专业团队、专业人才保障的基础上,人民法院将适宜调解的案件引入特邀调解程序,委托调解机构或调解员进行调解,通过司法手段确认调解协议。这样,可以帮助法院解决许多民事纠纷,大大降低法院审理案件的压力,使有限的司法资源能够用于真正需要通过诉讼解决的社会冲突,进而提高矛盾纠纷的解决质量。2、从根本上解决矛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现代型纠纷主要指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社会中不断出现的环境污染、消费者损害、交通事故、保险纠纷、医疗纠纷、劳动纠纷、产品质量纠纷等”,此种新型纠纷往往具有矛盾冲突较大,涉及专业性较

11、强,处理此类案件不仅仅需要扎实的法律知识,还需要其他相关的专业知识。法律法规固有的滞后性导致处理某些新型问题时,无法可循,无规可据,法官的其他相关知识的欠缺也影响着法院处理新型、专业性纠纷案件的能力。如此可知,专业性极强的社会矛盾纠纷的大量涌现,使得现如今的诉讼程序无法解决全部的矛盾纠纷。如果冲突和纠纷能够有序的化解,是冲突和纠纷固有的不满和积怨能够及时、有序的释放,则冲突对于整个社会来说是一种“安全阀”的作用。这就需要健全矛盾纠纷的解决机制.发挥社会对矛盾纠纷解决的有益力量,使每股力量都能够对矛盾纠纷的解决起到相应的作用。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了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把构建和谐社会摆在了与经济发展

12、同等重要的位置。和谐社会被赋予了公平、正义、以人为本的内涵,民事诉讼特邀调解制度就恰恰契合了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可以说,和谐社会的建设一个相对平和、自然的非诉纠纷解决机制的建立.于是特邀调解制度应时发展。以人为本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前提,而民事诉讼特邀调解制度是在充分的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的前提下找到双方的利益平衡点,得出一个合理的调解方案,使调解的结果符合双方当事人的意愿。这样,就绕开了法院剑拔警张的对抗性氛围,双方自愿达成的调解协议更容易得到其认可.有利于调解协议的执行,从根本上解决矛盾纠纷,推动了和谐社会的建设。3、降低当事人的纠纷解决成本,提高当事人的维权效率首先特邀调解制度中

13、的调解程序具有灵活性和简便性。在当事人通过特邀调解程序解决双方纠纷,是在一种相对更为缓和、轻松的氛围中,在特邀调解员的主持下,面对双方的矛盾纠纷。卸掉了双方紧张戒备的包袱后,明确争议的事项,充分的表达自己的意见和诉求,通过双方平等的协商增加谈判成功的可能性,快速的解决矛盾纠纷,达成双方“共赢”的调解协议,符合我国传统的“以和为贵”的思想。其次,选择通过特邀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还可以为当事人节约解决纠纷的成本,长期的诉讼过程需要大量的成本来维持司法活动,律师费以及其他必须的费用,给当事人带来了高昂的诉讼成本承担。但是及时耗费了大量的金钱、人力、物力,付出了相当的代价,能否通过法院的判决获得期待性利

14、益仍是不能肯定的。以医疗纠纷为例,如果当事人选择通过诉讼程序解决,那么他的权利实现需要经过漫长的时间的等待,并且要付出巨大的诉讼成本。医疗纠纷损害赔偿案件中,对医疗事故的责任认定、原因溯源等方面耗时较长,少至几个月,多至一年。若当事人对鉴定和认定结果不服,还可申请重新鉴定,这要耗费的时间就会更长。一个案子至少需要一年半载的时间才能处理完毕。同时,当事人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往往都需要通过聘请律师来帮助自己证明自己的主张。律师费、鉴定费、受理费,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巨大,程序复杂。但选择特邀调解制度进行调解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多则几十天,少则十几天,就可以达到解决纠纷的目的。矛盾纠纷产生后,各方

15、都希望能够尽快的解决冲突和纠纷,以便回到正常的生活轨道。通过诉讼的途径固然能够达到解决纠纷的目的,但是其周期长、程序复杂、司法成本高昂。民事诉讼特邀调解制度不仅仅简便快捷、费用低廉,而且其附设法院的方式也保证了司法的权威和公信力。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是在双方妥协、让步、互相理解的前提下达成的,这样就有利与双方的自觉履行,解除了当事人的上诉、上访和在审的后顾之忧,节约了司法资源,提高了当事人的维权效率。二、我国民事诉讼特邀调解制度的新发展与成就特邀调解作为一种非诉纠纷解决机制,可以方便、快捷的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自2012年我国开展特邀调解的试点工作以来,我国特邀调解制度的建设取得了较大的成绩,

16、相关社会力量和资源也得到了较大程度的发挥。(-)法院建立特邀调解组织和特邀调解员名册人民法院按嫄相应的标准进行筛选、选拔,将符合条件的调解组织和调解员记录在册,并将其名称(姓名)、成员名单、专业特长等资料和信息明明白白的标注清楚,建成特邀调解组织和特邀调解员名册。该名册建立后,人民法院对特邀调解员进行针对性的培训和指导,使其可以顺利的、成功的开展调解工作。法院根据此名册可以迅速的做好诉讼程序与非诉程序的衔接工作,双方当事人也可以查询法院建立的特邀调解名册的名单,并根据名单记录的信息选择双方均信任的人民调解员,这是特邀调解工作开展的前提。(二)建立了调解前置程序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中涉及到了“调解前置”,作为矛盾纠纷解决手段之一,特邀调解也运用了调解前置程序。特邀调解程序前置既符合了相关法律的规定,也符合了当今社会时代的需要。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档 > 工作总结

copyright@ 2008-2022 001doc.com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2022001085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必要时第一文库网拥有上传用户文档的转载和下载权。第一文库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第一文库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