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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传染病防治工作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我校的发生、流行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维护学院正常教学、科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特制定工作预案。一、本预案中所称“传染病”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法定管理的甲、乙、丙类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会对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以及其它公众健康的事件。二、传染病防治工作预案1、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传染病防治工作在院领导统一领导下,接受属地卫生主管
2、行政部门业务指导,实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的原则。2、组织领导学院由分管院长领导,成立专门的传染病防治小组负责全院日常传染病防治工作。开展预防传染病的健康教育,组织院内各处、室、系等部门搞好校园的环境卫生及消灭鼠害、蚊、蝇等病媒昆虫,以及其他传播传染病的和患有人畜共患传染病的动物。组织对公共卫生设施的监督管理,保障饮用水卫生、食品卫生,对院小卖部实行卫生监督。院医务室承担责任范围内的传染病防治管理任务,建立传染病管理的规章制度。指定专人负责传染病管理,院医务室接受属地卫生主管行政部门的领导和属地疾病控制中心的业务指导,并及时将属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及疾病控制中心的要求建议向总务处及分管院
3、领导汇报。3、预防学院利用网络、宣传橱窗、板报、广播等宣传阵地,开展健康教育。在学生中设立健康教育选修课,开办健康教育讲座。利用多种形式加大健康教育力度,增加师生员工自我保健知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增强自我保健能力。搞好校园公共场所环境卫生,消灭鼠害,灭蚊灭蝇。对人员密集的教室、学术报告厅、食堂、学生宿舍、图书馆、办公室、会议室、院医务室定期进行消毒。加强食堂卫生的监督检查工作。传染病防治小组定期组织对院内环境卫生、食堂卫生的督察,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督查及时实施整改。(4)定期组织师生员工体检。保障师生有病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5)对发现的传染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在治
4、愈或排除传染嫌疑前,不得从事易使传染病扩散的工作。学生必要时可让其休学回家治疗。(6)院医务室人员要不断学习更新传染病防治知识,提高诊疗水平。4、疫情报告学院师生员工发现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时都应立即向院医务室报告。院医务室医务人员实行首诊负责制。在发现传染病人、疑似传染病人时,必须按照规定时限:甲类传染病(包括乙类传染病按甲类传染病管理的病种),6小时内报告;乙类传染病12小时内报告;丙类传染病24小时内向负责传染病管理的医师报告。由负责传染病管理医师统一填报传染病报告卡,向属地疾控中心报告并同时上报学校有关职能部门。根据传染病类别、发病人数、病情等疫情程度,逐级上报。任何人不得瞒报、谎报
5、、缓报疫情。一经发现将视情节后果追究责任,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控制凡发现院医务室无法确诊的甲、乙类传染病及疑似病人,均应立即安排转定点医院进一步明确诊断,必要时住院隔离治疗。院医务室应跟踪了解病人诊断和治疗情况。对诊断明确,院医务室有条件收治的传染病人,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隔离治疗。对被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污染的场所、物品,院医务室派员指导相关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做好终末消毒处理。与传染病人或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院医务室应采取必要的检查和预防措施,并进行医学观察。院医务室要做好自身防护工作和医务室内的消毒工作,尽量避免发生室内感染,造成传染病的扩散。一旦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或
6、接到市、区疾控中心的传染病疫情预警报告,校医务室应立即上报学院有关领导。与属地卫生局及疾控中心的各方专家共同研究后向学校领导建议是否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后简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工作目标和原则制定本预案目的是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公共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本院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2、组织领导和工作职责组织领导学院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系统。学院成立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由院长、书记任组长,对应急工作实行统一领导、
7、统一指挥;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由分管院领导任组长、院各有关处室主任参加组成。工作小组下设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全面协调、组织全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各处室、系分别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组,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领导本处室、系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工作职责应急预案启动后,应急指挥系统应立即进入工作状态,各自履行工作职责。院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工作小组工作。院长办公室、院办公室组成工作办公室,负责全面协调、组织全院应急处理工作;负责院内有关应急事件的信息收集、报送和发布,做到信息准确、公开、透明。院医务室负责向上级卫生主管部门、疾控中心报告疫情,接受属地管理;负责突发事件防治技术指导和医疗保障工作。
8、校党委宣传部负责全校宣传教育工作。团委负责对全院学生的防治工作。总务处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各项后勤物质保障。保卫处负责突发事件发生后的安全保卫工作。各处室、系突发事件领导小组负责本处室、系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3、预防和应急准备预防:各类公共场所应保持环境清洁、通风换气,对公众经常接触的部位和用品进行定期消毒。院医务室应积极开展各种类型的健康教育,普及卫生防病知识,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法。总务处加强食品卫生监督管理,保障饮用水卫生安全,防止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的发生。实验室做好有毒、有害物质的管理和防护工作。应急准备学院逐步加强院医务室医疗救治、卫生防护工作的物质条件,提高应对突发事
9、件的能力。对应急处理工作必需的医药、消毒用品以及防护器具作必要的物资储备。院医务室定期对医护人员进行相关技能培训,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小组,并组织应急演练。不断学习新技术,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业务能力。4、信息报告、报送与发布学院组建突发事件报告信息网络:院医务室一旦发现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等情况,应在规定时限范围内,通过规定网络、电话、传真等方式向上级卫生部门、疾病控制中心和本院上级领导报告。学院教职员工一旦发现有突发事件的可能,也有义务向院医务室和有关领导报告,保证信息能得到及时准确收集。快速反应,采取有效措施。院医务室在接到市区疾病控制中心有关重大传染病疫情的预警报
10、告后,应及时向各级主管领导报告。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归口由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办公室负责,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地向师生发布,便于师生知晓。5、应急处理一旦发生突发事件,院医务室应在2小时内向上级卫生部门和疾控中心报告,配合上级部门组织技术调查、综合评估、判断突发事件类型,提出是否启动学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学院应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报告,并做好应急处理准备。学院在接到属地政府、卫生局和疾控中心有关重大传染病疫情的预警报告后,应按属地管理的原则,不折不扣地实施属地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控制中心的应急预案。对上级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进行的指导和督察,给予积极支持和配合。应急预案启动后,各级领导和相
11、关部门应按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服从统一指挥,立即到达规定岗位。按照突发事件的情况,采取相关的应急措施。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需要,报请上级政府依法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突发事件发生后,在院应急指挥系统统一领导下,院医务室应立即对突发事件所致病人提供现场救援与医疗救治。医疗救护力量不足时,应及时请求上级卫生部门给予支援。对易感人员采取应急接种、预防性用药、群体防护措施。需要接受隔离的病人、疑似病人和密切接触者,应当主动配合院医务室及有关卫生部门采取的医学措施。对因突发事件致病前来就诊的人员,校医务室必须接诊,实行首诊负责制。并按规定方案进行预检分诊处理。院医务室严格执行各项管理规定,防止医源性感染和
12、院内感染。院医务室应配合疾病控制中心做好流行病学的调查。6、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学院执行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院将在对重大传染病疫情控制和医疗救治中有突出表现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突发事件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拒不接受工作任务,借故推委拖延,擅离职守,临阵脱逃,拒不服从统一调度的个人,按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7、学院设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专项基金,当本预案启动时专款专用。同时,学院在有关部门适当进行应急处理专用物资储备。附:一、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名单:组长:院长成员:副院长二、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小组名单:组长:分管副院长成员:有关部门负责人三、注意事项:1、师生在家中出现传染性疾病的,应及时就医并向学院请假,不得带病来院。经医院诊断排除传染病后方可回校。2、如传染诊断为烈性感染,报请省教育厅批准,实行全院停课,要采取措施,封锁疫点并消毒。3、密切配合省疾控中心进行流行病学调查。4、要向全体师生公布病情感染及其采取的防护措施,让广大师生了解情况,安定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