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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为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努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制定全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将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关口前移到管控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容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着力消除由于重大风险管控措施缺失或执行不到位而形成的重大事故隐患。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八大行动”,落细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在安全
2、理念、安全责任、安全规划、安全法治、安全标准、安全科技、安全工程、安全素质等方面补短板、强弱项,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二)主要目标。通过三年治本攻坚,地方党委政府、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强化,坚守安全红线的意识更加强烈,减少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显著增强;重点行业领域建立健全“一件事”由一个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全链条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2024年底前基本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2025年
3、底前有效遏制重大事故隐患增量,2026年底前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针对重大事故隐患的一批“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措施落地见效,本质安全生产水平大幅提升;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多发势头得到有效遏制。二、责任分工国务院安委会统筹做好全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组织推动。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制定并实施辖区的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国务院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按照“三个必须”的要求,分别制定细化本部门单位的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对于涉及多部门职责的重点行业领域,要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和“一件事,全链条的原则,由有关成员单位分别
4、牵头制定子方案,其中:教育部牵头负责校园安全,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负责民爆、民用船舶安全,民政部牵头负责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等机构安全,住房城乡建设部牵头负责建设施工、燃气安全,交通运输部、公安部牵头负责道路运输安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牵头负责水上交通和渔业船舶安全,商务部牵头负责商贸服务业安全,文化和旅游部门牵头负责文化旅游场所安全,国家卫生健康委牵头负责医疗卫生托育机构安全,应急管理部牵头负责危化品、烟花爆竹、工贸安全,市场监管总局牵头负责特种设备安全,体育总局牵头负责体育场馆和设施安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牵头负责国家粮油储备安全,国家能源局牵头负责电力、油气长输管道安全,国家铁路局牵头
5、负责铁路安全,中国民航局牵头负责民用航空安全,国家邮政局牵头负责邮政快递安全,国家文物局牵头负责文博单位安全,国家消防救援局牵头负责消防安全,国家矿山安监局牵头负责矿山安全等子方案制定工作。三、主要任务(一)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行动。1 .会同中央党校集中开展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专题安全教育培训,固化完善“中央党校主课堂+各地区分课堂”同步的模式,推动相关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教育培训全覆盖。2024年,重点开展矿山、燃气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二级三级医院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2025年,重点开展金属冶炼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重点文物保护等单位消防
6、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2026年,重点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国务院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及各地区要结合实际,组织对未覆盖到的有关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二)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体系提升行动。2 .总结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经验做法,出台一批、修订一批、提升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形成覆盖各行业领域的较为完备的标准体系。对于尚未出台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行业领域,要加快工作进度,确保2024年上半年按计划完成制定;对于已经出台的行业领域,要及时修订完善,增强操作性和实用性,并针对新问题、新风险补充完善标准要求;对于以推荐性标准或以试
7、行、暂行办法等文件出台的,2024年底前要总结提升为部门规章、强制性标准等,增强权威性。结合行业领域实际情况,针对性制定细化检查指引、指南等配套解读文件和视频,规范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流程。(三)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3 .因地制宜建立完善各类发展规划的安全风险评估会商机制,有效衔接国土空间规划,结合地区实际制定开发区、高新区、工业园区、化工园区等重点区域安全生产禁止和限制类产业目录,严格准入,强化重大安全风险源头管控。4 .健全完善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每季度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高危行业领域每月至少1次),完
8、善并落实覆盖生产经营单位每一名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对于未开展排查或者查出后拒不整改等导致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的要按照事故对待,查清问题并严肃责任追究。5 .完善地方政府对于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的督办制度,建立政府负有安全监管职责有关部门审核把关销号机制,确保隐患闭环整改到位。2024年底前建立健全分区域、分行业重大事故隐患统计分析机制,对进展缓慢的及时采取函告、通报、约谈、曝光等措施。6 .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2024年底前完善数据库运行管理机制,实现企业自查上报、督导检查发现、群众举报查实等各渠道排查的重大事故隐患全量汇总,推动部门间分管负责的重大事故隐患信息共享集中,实行清单制管
9、理并动态更新整改落实情况,推动照单逐条整改销号。(四)开展安全科技支撑和工程治理行动。7 .加快推动安全生产监管模式向事前预防数字化转型,结合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持续加大危化品重大危险源、矿山、尾矿库、建设施工、交通运输、水利、能源、消防、工贸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粉尘涉爆、烟花爆竹、油气储存、石油天然气开采等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应用和升级改造力度,2024年底前建设完善高危企业安全生产电力监测分析系统,2025年底前实现危化品重大危险源、煤矿、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重点粉尘涉爆等企业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全覆盖2026年底安全生产风险智能化管控能力显著增强。分级建成
10、一批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带动提升城市安全风险监测预警能力。8 ,及时更新先进适用技术装备推广及淘汰落后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明确在用设备报废标准,加大危化品、矿山、尾矿库、工贸、烟花爆竹、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燃气等行业领域淘汰更新力度。依法加快推进“小散乱”企业有序关闭、尾矿库闭库销号、老旧渔船更新改造、老旧化工生产装置改造提升,2025年底前推动变型拖拉机全部淘汰退出。大力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提升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军工、民爆、隧道施工等行业领域自动化、智能化水平。推进九小场所、经营性自建房、老旧住宅小区安装早期火灾报警和灭火装置。9 .深入开展老旧场所消防设施升级改造、公
11、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电梯安全筑底、城市更新、铁路平交道口改造、应急逃生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打通等工程治理行动,2025年底前实现城镇建成区消防供水全覆盖、存在安全隐患自建房整治全覆盖,持续推动安全基础设施提质增效。(五)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提升行动。10 .推动危化品、石油天然气开采、矿山、金属冶炼、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深化提升,严格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出台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基本条件标准,对安全生产培训机构进行一轮全覆盖条件复核,2024年底前
12、清退一批不符合条件的机构。2025年底前建成国家层面“互联网+特种作业人员综合管理服务”系统,推动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电气焊作业等用工管理,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11 .结合各行业领域实际情况,2024年底前全面细化完善生产经营单位各类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频次、内容、范围、时间等规定要求,强化教育培训动态管理。明确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准入机制以及不符合安全条件要求的退出机制,提升从业人员整体能力水平。12 .聚焦从业人员疏散逃生避险意识能力提升,推动生产经营单位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疏散逃生演练(高危行业领域每半年至少一次),让全体从业人员熟知逃生通道、安全出口及应
13、急处置要求,形成常态化机制。推动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全面依法建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满足安全风险防范和事故抢险救援需要。(六)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行动。13 .结合国际通用的职业安全管理体系,2024年试点建设中国特色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标准,2025年聚焦大中型企业,修订完成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规范,研究制定小微企业安全管理体系基本规范,适时更新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标准。14 .探索实行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定级制度,推动规模以上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逐步达标、规模以下企业积极创建。大力选树各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标杆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在减少检查频次、复
14、产验收优先、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下浮、信贷信用等级评定等方面的激励政策。2025年底前,打造一批安全生产标准化标杆企业,推广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先进经验。(七)开展安全生产精准执法和帮扶行动。15 .健全完善覆盖各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举报渠道和奖励机制,加大奖励力度、完善保密制度、鼓励匿名举报,充分发动从业人员和社会群众举报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及时发现生产经营单位的各类非法违规行为。16 .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异地交叉执法、“互联网+执法”等方式,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深入推进精准安全监管执法,集中挂牌、公布、曝光、处理一批。依法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
15、、行业禁入、联合惩戒、“一案双罚”等手段,落实行刑衔接机制,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2024年底前,建立健全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执法统计、执法考评和典型案例报送制度,完善自由裁量基准,对“零处罚”“只检查不处罚”等工作不力的地区进行约谈通报,抓好以案说法、以案促改,2025年底前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比武竞赛。持续加大“互联网+执法”推广应用力度,推广运用非现场执法方式实现“远程+现场”执法。17 .综合统筹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消防工作、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人员力量,强化责任落实,共同做好安全检查、安全宣传、应急救援等工作,推动安全生产监管服务向基层末梢延伸。推动国家安全生产应
16、急救援队伍规模扩大到150支左右,强化地方骨干专业安全生产救援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技术装备现代化水平,强化专业应急救援支撑保障。18 .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每年组织对基层安全监管执法人员至少开展一轮全覆盖轮训。2024年底前,省市有关部门统筹建立安全生产专家库,充分利用外部专业力量提高执法检查质效。组织对高危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分级开展安全执法指导帮扶。大力选聘执法技术检查员参与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开展第三方监督检查的工作机制。推动保险机构加大高危行业领域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帮扶力度。(八)开展全民安全素质提升行动。19 .加强全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月、安全宣传咨询日等活动,将安全素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引导公众践行安全的生产生活方式,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推动在省级电视等媒体设置固定的安全生产专题栏目,定期讲解安全生产知识、介绍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