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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财税代理服务合同合同编号:本协议由缔约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及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本着共赢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税收征管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签订以下服务协议以资信守,本协议由协议条款、通用条款、专用条款及XX财税公布的各项规则等系列文件组成。协议条款主要包含签约主体信息、XX财税提供的服务种类、服务费用、服务期限等内容。通用条款主要包含协议双方均应遵循的基本条款,而不论XX财税提供的是何种服务。专用条款按照XX财税提供服务的不同而进行的特殊约定。专用条款与协议条款、通用条款内容不一致的,以专用条款为准。一、协议条款一、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
2、年【】月【】日在【】签署:名称(下简称“甲方”)名称(下简称“乙方”):XX财税咨询XX有限公司地址:地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二、合同份数及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持壹份、乙方持贰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签约代表(签字):签约代表(签字):三、委托事项服务项目(打勾项)费用(元)工商注册口公司注册口认缴口实缴口刻章口开户口税务报道口地址托管税务服务口税务解非口补账口整理旧账口税务筹划工商变更口公司名称口股权口股东口法定代表人口地址口注册资金口经营范围口遗失补办口职务其他业务口审计报告口验资报告口许可资质口商标注册口企业法律其他情况说
3、明:四、服务费用元整。本合同服务费总额为人民币:元;大写甲方于本合同生效后三日内将上述服务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乙方在收到全部服务费用后开始开展委托事项工作。甲方应将本合同约定服务费付至乙方指定账户,乙方收款账号如下(任选其一):户名:户名:XX财税咨询XX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支行中国工商银行X支行中国银行街支行中国银行XXX支行代理记账服务明细(打勾项)口小规模自年月(成立日期)起,口一般纳税人自年月(成立日期)起,至一其他情况说明:年月,共计个月年月,共计个月费用(元)口初始建账,建立会计核算账户体系口代理记账口全年纳税申报口每季度出具财务报表口提供手机查账功能口凭证1年退换一次口全天提供税
4、务咨询口协助扣缴税款口所得税汇算清缴口工商年报口代理打印对账单及回单口代理开票不限次数口代开专票不限次数口代理抄税清卡不限次数口协助发票增量、升版不限次数口代理网上领票不限次数基础口向税务机关提供资料其他口代理发票认证口协助网上对账服口配合账务检查服口季度税务筹划务口远程协助打印对账单及回单口协助购买开票税控盘口远程协助开票口远程协助代开专票口远程协助抄税清卡口远程协助发票增量、升版口远程协助网上领票口协助缴纳税控盘服务费口协助税务签三方协议口远程协助发票认证务口国、地税税务报到口协助开立基本账户口国地税现场税务处理口协助办理社保开户口协助办理住房公积金开户口一般纳税人申请注销服务明细(打勾项
5、)费用(元)工商注销登记口税务报道口税务年报口缴销公章、财务章、口税务注销登记工商年报口银行基本存款账户注销法定代表人章、发票专用章、口整理旧账口工商非正常状态解除口银行基本存款账户解冻口税务非正常状态解除合同专用章其他情况说明:二、通用条款一、双方权利与义务(一)甲方权利义务1.甲方须按本协议约定,按时足额支付服务费用,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提供服务;2.甲方应无保留地向乙方陈述与代理事务有关的真实情况,并提供详细、真实合法的资料及证明文件(包括申请人盖章或签字的授权委托书);3.甲方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合法,且法人、监事、股东信息的提交经过其本人同意,否则因此导致的所有风险与责任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6、4.甲方确保其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的准确性及有效性,因乙方经努力而无法与甲方取得联系而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5.在服务进行过程中,若需法人到场办理的情况,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否则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6.委托期内及委托事项结束后一年内,不劝诱乙方员工离职也不聘用乙方员工为甲方或其关联方提供服务。(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款项后,立即启动本协议约定的服务;2.乙方应及时将服务办理完毕后形成的相关法律文书交予甲方;3.除为履行本协议所需外,未经甲方事先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向第三方泄露甲方的商业信息及其他资料;4.甲方若有违法违规经营情形,或甲方示意乙方提供不当的服
7、务以及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乙方有权拒绝:若甲方坚持其不当要求,乙方有权终止协议,自乙方向甲方发出通知之日起协议解除,由此造成的相关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5.按照服务内容的不同,乙方有权委托第三方完成本应由乙方提供的服务,乙方对该服务的完成承担连带责任。二、违约责任(一)甲、乙双方任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本合同的,应按照本合同服务总金额的2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二)若甲方拖欠乙方代理服务费,以应付而未付的金额为基数,按0.05%日利率计收每日逾期利息。若甲方逾期达1个月,视甲方主动终止本合同。乙方终止提供服务,由此产生的经济与法律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在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代理
8、服务费和其他费用的情况下,乙方有权将甲方会计资料予以留置。所欠费用结清后,归还甲方相关资料;(三)任一方违反本合同部分条款约定的,不影响其余条款的效力和继续履行。对违约情形,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予以纠正,若违约方拒绝纠正的,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四)乙方过错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但赔偿责任以该合作周期内所收取的该项服务的服务费用为赔偿上限(五)甲方故意隐瞒公司法定代表人有关情况导致无法申请工商登记或税务登记的,甲方除立即更换法定代表人外应向乙方支付200元违约金,由此增加的变更登记费用由甲方承担。三、服务终止1.代账服务期间;11代账服务期间,甲方
9、由于自身原因提出终止服务的,鉴于乙方已经产生人力成本,因此需甲方承担3个月代账服务费作为违约金,并按照合同签订总金额和服务周期的平均数(以月为基本单位)确定已使用代账费,退还剩余款项;12若双方签订的服务协议中含“免费赠送代账服务”等促销活动的,取消赠送。四、通知与送达双方按照本条款约定的内容(包括特快专递、电邮、传真或类似的传输方式)进行资料传送:(一)如果是专人送交,则在送交当天被视作已经送至U,如果送交当天不是工作日,或送交时工作日己结束营业,则在下一个工作日被视作已送到;(二)如用特快专递、传真、电邮发送,则在收到传输确认书的当天或在邮政寄出后的第三天,被视作已送到,如果传输当天不是工
10、作日,或如果是工作日己结束营业之后,则在下一个工作日被视作己送到:寄给双方的邮件及地址,一方以书面通知另一方:(三)以电子邮件发出的,则为发送人的邮件系统确认电子邮件发送至收件人的邮件接收系统后的首个工作日:(四)各方均应积极履行通知义务,且确保送达地址的有效及准确,任何一方不得以拒绝签收、无人签收,变更地址未收到等理由否定送达效力;(五)本协议的通知送达地址以协议条款中的“签约主体”所列明信息为准。如果一方通讯地址、通讯电话、负责人发生变化的变化方有义务通知对方,若因未通知对方信息变更而产生的责任,责任由负有通知义务方自负;(六)本协议约定的通讯方式和通讯地址亦同样适用于诉讼或仲裁程序,司法
11、机关或仲裁机构有权依照本协议约定送达相关法律文书。五、免责条款(一)如甲方不按乙方要求完整、及时地准备和提供相应的资料,导致乙方受托事项办理的延误或未完成,由此所发生的一切后果完全由甲方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二)因甲方提供资料不真实、不合法所引起的任何后果由甲方完全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三)因甲方主张的申请内容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主管行政部门的规定或要求而导致委托事项办理不成功,全部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四)因甲方要求乙方开展违反相应法律法规及政策的事宜所引起的后果由甲方完全承担,乙方有权予以拒绝或直接终止合同,乙方不承担任何后果;(五)因甲方经营地址、开户银行、法人代表、联系
12、人、联系电话等事项发生变更且未及时通知乙方所引起的后果由甲方完全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六)其他因甲方原因造成与委托事项相关的损失由甲方完全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后果;(七)合同履行期间,因法律、法规及政策调整,导致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本合同自动解除,双方均不承担责任,乙方在收取己发生的必要费用后,剩余部分退回给甲方。六、其他(一)甲、乙双方确认,以甲方费用实际到达乙方账户作为付费完成依据,发票及收据均不作为已付费证据使用;(二)乙方出于宜传目的而采取发放宣传册、广告、网页推广等方式展现的内容不具有合同效力,双方权利义务内容以本协议为准;(三)乙方工作人员无权向甲方作出超出本协议内容的承诺以及
13、代表乙方以个人形式签署任何文件,双方均应以加盖印章的文件作为双方权利义务约定的唯一形式;(四)本协议内容若需做出任何修改补充,甲、乙双方经共同协商后可形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冲突的,以补充协议为准;(五)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提交XX仲裁委员会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裁决,其裁决是终局性的,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六)本协议传真及扫描件与协议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专用条款一、注册代理服务专用条款委托起止日期:以双方履行完毕权利义务内容为(一)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的权利义务;11在合同期间,有权要求乙方就委托事项办理情况随时进行反馈和答疑;1.2
14、对于乙方要求补充的资料,应当及时予以更正、补充。因未及时更正补充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13对于因办理相关事宜所产生的官方费用应及时支付;2.乙方的权利义务;2.1在办理委托事项过程中,如国家相关机关下发的相关文件对委托事项的办理存在实质影响,则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三)服务方式以及成果确认标准;1.服务方式:甲方提供委托事项所需要的资料,乙方在乙方驻地或主管工商局所在地进行相应工作;2.工作成果确认:在委托期间,乙方完成甲方委托事宜,以相关机关受理、批准、公示或下发相应证书,文件视为委托事项完成,甲方书面确认后乙方将相关文件材料交接给甲方。二、注销代理服务专用条款;(一)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5、;1甲方的权利义务;11甲方应充分地向代理人说明自己委托代理事宜的内容,并指定专人配合乙方完成企业注销等事务,并提供齐全的证件和规范的法律文件资料;12甲方对提供的证件和法律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正确性、合法性承担全部责任。13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甲方联系人的姓名及联系电话:甲方如变更联系人或联系电话,应将变更结果及时通知乙方,否则,甲方将承担影响各种规定的时限带来的后果;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2.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代理人为甲方代理。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证件和资料负有妥善保管和保密责任,乙方不得将证件和资料提供给予企业注销无关的其他第三者;2.2乙方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照规定从事企业注销代理工作。(二)违约责任;乙方由于自身原因无法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完成委托事务的,应及时通知甲方取消委托并退还预收甲方款项(扣除前期代办手续费用)的余额。因甲方单方取消委托或提供的相关票据、账本、报表、证件及其他文件存在瑕疵(双方约定由乙方负责办理的文件除外)而导致乙方无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