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修正案)》解读学习.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修正案)》解读学习.docx(11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修正案)解读10月26日,中国妇女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修正案)。一、中国妇女十三大修改妇联章程的主要考虑妇联章程是妇联组织具有法规性质的重要文件,是妇联组织和妇女工作的基本遵循。根据党对妇联组织在不同历史时期的要求,适应形势任务发展变化,修改完善妇联章程,是历届中国妇女代表大会的主要任务之一。中国妇女一大至十二大都对妇联章程作出过适当修改。实践证明,这些修改对指导妇女工作、推进妇联组织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现行妇联章程是2018年中国妇女十二大修改制定的。党的十九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
2、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集中全党智慧,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取得新发展,开辟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境界。根据党的十九大以来党的理论创新成果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特别是党的二十大确立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战略思想、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群团工作作出的新部署新要求,总结妇女工作理论和实践创新、妇联改革和建设新经验,对妇联章程作出必要修改,有利于更好地指导和推动新时代妇联工作高质量发展。二、这次妇联章程修改工作遵循的原则一是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
3、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儿童和妇联工作的重要论述落实到章程修改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二是坚持认真对标对表党的二十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在重大提法上保持一致。三是坚持守正创新,充分体现妇联工作特别是妇联改革和建设的创新经验和成功实践,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四是坚持适当修改,普遍要求修改、实践证明是成熟的就改,不成熟的不改,可改可不改的原则上不改,既实现与时俱进,又保持总体稳定,维护章程的权威性。五是坚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凝聚共识,集思广益。三、章程修正案对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的内容作了哪些充实?中国共产党是领导我们事业的核心力量。新时代以来,党的领导全面加强,对促进妇女
4、全面发展、依法保障妇女权益作出一系列重要战略安排,为做好妇女工作和妇联工作提供了坚强政治保证。章程修正案将“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修改为“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并增写“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胸怀国之大者”等重要内容,确保妇联组织更加自觉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作为妇女事业发展的立身之本,贯彻落实到妇联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四、如何理解将“两个确立”写入妇联章程的重大意义?“两个确立”是新时代最大政治成果、最重要历史经验、最客观实践结论,是战胜一切艰难险阻、应对一切不确定性的最大确定性、最大底气、最大保证,反映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心愿,是时代
5、呼唤、历史选择、民心所向,对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对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进程具有决定性意义。新时代我国妇女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过去五年妇联工作开创新局面,最根本在于有习近平总书记领航掌舵,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章程修正案增写“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对于妇联组织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更加自觉地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具有重要意义。五、章程修正案为什么增写实现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中心任务
6、而奋斗的内容?党的二十大擘画了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蓝图,明确了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中心任务。党的中心任务,就是中国妇女事业和妇联工作的主题和方向。必须紧紧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发展妇女事业、开展妇女工作、履行妇联职能。章程修正案据此作出相应修改,并增写了习近平总书记对妇女提出的“做伟大事业的建设者、做文明风尚的倡导者、做敢于追梦的奋斗者”等重要内容,有利于动员引领广大妇女与党同心、跟党奋进,以更为强烈的历史自觉、更加昂扬的精神面貌,争做时代的书写人、追梦的奋斗者,在新征程上谱写“半边天”更加绚丽的华章。六、章程修正案对妇联组织职能定位和工作任务作了哪些充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
7、于妇女儿童和妇联工作的重要论述,章程修正案明确妇联组织引领、服务、联系的职能定位,并将团结动员妇女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作贡献,代表妇女参与民主协商,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全面准确、坚定不移贯彻“一国两制”方针,弘扬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的全人类共同价值等内容写入妇联工作任务中,以利于妇联组织更好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七、新形势新任务对深化妇联改革和建设提出了新要求,章程修正案在这方面作了哪些修改?一是规范组织制度,强化同级党组织对妇联工作的领导,增写对妇联执委的履职要求,如学习党的妇女工作理论和有关法律政策,强化履职意识,熟悉并努力开展妇女工作等,同时规定妇联
8、组织应为执行委员发挥作用创造条件、提供支持。二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规定机关和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有条件的可建立妇联组织,在女性相对集中的新就业群体中应建妇女组织,以扩大对各类妇女群体的覆盖。三是强化对妇联干部要求,增写和完善“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历史”、提升“政治能力、思维能力、实践能力”、增强“推动高质量发展本领”“防范化解风险本领”“敢于斗争”等内容。作出这些修改,有利于妇联组织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进一步提升吸引力、凝聚力和影响力,更有效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中华全国妇女联
9、合会章程(中国妇女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部分修改,2023年10月26日通过)总贝!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是全国各族各界妇女为争取进一步解放与发展而联合起来的群团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依照法律和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中国妇女是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力量。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行动指南,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坚决贯彻党的基
10、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妇女观,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团结引导广大妇女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发展道路,做伟大事业的建设者、文明风尚的倡导者、敢于追梦的奋斗者,在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发挥积极作用,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自觉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至旷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胸怀国之大者,深化妇联改革和建设,保持和增强政治
11、性、先进性、群众性,发挥党开展妇女工作最可靠、最有力的助手作用,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阶级基础和妇女群众基础。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立足引领、服务、联系的职能定位,以团结引导各族各界妇女听党话、跟党走为政治责任,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工作主线,以联系和服务妇女为根本任务,以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为基本职能。第一章任务第一条组织引导妇女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凝聚妇女。第二条团结动员妇女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注重发挥妇女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为强国建设、
12、民族复兴作贡献。第三条代表妇女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参与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参与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制定,参与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推动保障妇女权益法律政策和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实施。第四条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倾听妇女意见,反映妇女诉求,向各级国家机关提出有关建议,要求并协助有关部门或单位查处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行为,为受侵害的妇女儿童提供帮助。第五条教育引导妇女树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提高综合素质,实现全面发展。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推动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营造尊重和关爱妇女、有利于妇女全面发展的社会环境。宣传表彰优秀妇女典
13、型,培养、推荐女性人才。第六条教育引导妇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带动家庭成员建设文明家庭、实施科学家教、传承优良家风,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推动形成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第七条关心妇女工作生活,拓宽服务渠道,创新服务方式,建设服务阵地,发展公益事业,壮大巾帼志愿者队伍,加强妇女之家建设。联系和引导女性社会组织,加强与社会各界的协作,推动全社会为妇女儿童和家庭服务。第八条巩固和扩大各族各界妇女的大团结。全面准确、坚定不移贯彻一国两制方针,加强同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和海外华侨华人妇女、妇女组织的交流合作,为推进祖国统一大业凝心聚力
14、。第九条积极发展同世界各国妇女和妇女组织的友好交往,加深了解、增进友谊、促进合作,积极参与推动共建一带一路,弘扬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的全人类共同价值,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为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作贡献。第二章组织制度第十条妇女联合会实行全国组织、地方组织、基层组织和团体会员相结合的组织制度。妇女联合会的地方和基层组织接受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妇女联合会双重领导,以同级党组织领导为主。妇女联合会实行民主集中制。第十一条全国和地方妇女联合会的领导机构,由同级妇女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妇女联合会基层组织的领导机构由同级妇女大会或妇女代表大会选举或推选产生。第十二条各级妇女代表大会代表名额
15、及产生办法,由各级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会决定。第十三条各级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会的产生,应充分体现选举人的意志。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可以直接采取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选举;也可以先采取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再进行等额选举。第十四条执行委员应执行妇女大会、妇女代表大会和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会的决议,积极参加妇女联合会的有关活动。学习党的妇女工作理论和有关法律政策,强化履职意识,熟悉并努力开展妇女工作,反映妇女需求,密切联系和服务妇女群众。在执行委员会闭会期间,执行委员可随时向常务委员会反映有关妇女工作的情况、问题,提出建议。妇女联合会应为执行委员发挥作用创造条件、提供支持。第十五条各级妇
16、女联合会常务委员会、执行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增补委员。执行委员中专职妇女工作者离开妇女工作岗位后,其执行委员职务自行卸免,替补人选由执行委员会决定。第十六条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省、自治区、直辖市妇女联合会,设区的市、自治州妇女联合会,县(旗)、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妇女联合会,地区(盟)妇女联合会,根据工作需要设业务部门。第三章全国组织第十七条妇女联合会的最高领导机构是全国妇女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会。全国妇女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由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会召集。在特殊情况下,经执行委员会讨论决定,可提前或延期召开。全国妇女代表大会的职权是:(一)讨论、决定全国妇女运动方针、任务及重大事项;(二)听取、审议和批准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会的工作报告;(三)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