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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正确处理临床医学科研方案设计中的伦理关系通常情况下,科学性、可行性、创新性、价值性是对科研方案设计评审、评价的基本标准,也是判断一个科研选题是否可以立项的基本尺度,更是科研方案设计必须遵循的基本依据。因此,达晋编译认为,临床医学科研方案设计,真正要做到依据伦理规范,就必须处理好“四种”基本关系。一、研究的科学性与伦理规范性的关系。研究的科学性,是评价与衡量课题研究首要的标准与依据,主要是根据方案设计,看其选题是否具有研究价值,其设计的思想、提出的观点、采用的方法、选择的研究路径、数据的统计、论证的逻辑、对成果的预期等是否符合人们认识事物的基本规律和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从科技伦理的视角分析,科学
2、技术为伦理道德充实真理的因子并在所选课题、采用的研究方法与手段是否符合现行伦理规范,技术上的突破是否可被伦理认可,技术性的成果是否会带来技术伦理风险等方面没有作深层次的思考,就成为临床医学科研中的重大缺陷。技术上可做的事情不一定就是伦理上允许做的。因此,在临床医学科研方案的设计上,应当使方案设计最终既具有科研可行性,又具有伦理上的现实可行性。也就是说,在设计方案时,既要考虑选题完成的可行性,又要力求在研究链条的每个环节上不违背基本的伦理规范。三、研究的创新性与伦理坚守性的关系。研究的创新性,是评价与衡量课题研究重要的标准与依据,主要是根据方案设计,看此项研究的创新点在哪里,是原始创新还是改进创
3、新,是研究思路的创新还是研究方法的创新,是对传统的突破还是全新的建树等。没有创新性,科学研究就没有任何意义。但在临床医学科研中,人们往往尽最大努研究关键性的标准与依据,主要是根据方案设计,看此项研究与形成的成果,在理论价值和实践价值、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方面如何,意义有多大。研究意义是科学研究所要追求的理想与现实目标,研究意义一般也分为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两大方面。在临床医学科学研究中,同样也必须正确处理好研究的意义与其伦理价值性的关系,既要关注研究的重大意义,又要重视相关研究在伦理方面的价值性。因为在临床医学科研方案的设计上,只有遵循研究伦理的价值追求,找到“不能做什么”和“应该做什么”的契合点,才是我们“只能做什么”的正确选择。使方案设计最终既具有鲜明的科研意义,又具有公认的伦理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