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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检验管理及出厂检验记录制度一、目的产品质量是企业的的生命,为了提高员工质量意识,加强产品质量管理,严格把好产品的检验,保证产品质量检验正常有序有效开展,确保产品质量符合要求,确保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原辅原料及包装原料不投入使用,确保不合格的半成品不流入下道工序,防止不合格产品出厂。贯彻执行国家质量方政策、上级有关条例、规定、办法,推行本企业质量方针、政策、目标以及计划,并组织贯彻实施,特制定本制度。二、范围适用于原料检验、过程检验、产品出厂检验以及产品留样。三、职责1化验室负责本公司原料检验、过程检验、产品出厂检验的检验、记录和保存。2检验人员应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文化程度,了解产品特性,
2、熟悉标准、规程等检验依据,掌握检验技术和相关知识,经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四、质量检验程序a检验程序主要有原料检验、过程检验、产品出厂检验、产品留样四个环节进行检验。b各流程环节检验,用检验报告单和其它相关表单进行严格记录,交食品安全科备案存档。1原料检验:(化验室负责)1I原辅料进厂时,采购员对原辅料的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进行核查,并按检验标准对原料进行检验。12检验结果应书面记录,填写原辅料原辅料验证记录详细注明检验情况。14仓管员依据原辅料验证记录确定是否进原料库,原料必须经检验合格方可入库,仓管员必须对入库检验做
3、好汇总记录,对物品做好标识,分类离地离墙放置,妥善保管。15对随货提供检验报告的产品,检验员须查验报告的符合性。对在供方检验合格的产品,仓管员凭食品安全科检验员出具的合格检验报告直接入库。16检验或验证合格的物资,由采购部仓管员办理入库手续;检验或验证不合格的物资,在不影响生产质量的前提下,经总经理批准后,作降价处理,若协商不成的,由购销科办理退货或索赔手续。2过程检验:(生产部负责,食品安全科协同)2.1生产员工接受到生产任务的同时,必须按工艺要求生产。不能随便改变流程和要求。2.2生产人员领取原料时,注意观察原料是否合格。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原料,车间不得投入生产使用,并及时反馈。2.3
4、生产部、食品安全科负责对各工序的质量进行控制和监督,按照产品工序质量检验要求进行检验和监督。对各工序进行巡查和抽样检查,并作好记录。2.4各工序生产人员严格进行首检、自检、互检、交接检,如发现质量问题,立即停止生产,及时上报有关负责人,进行检验隔离,作好工序检验记录,保证各工序生产质量。2.5加工的每种部件的首件必须检验,即由生产者自检、化验员终检,防止出现成批质量问题。首件合格作为该工序的样品。2.6半成品的检验原则:首件必须检验;班中按照规定印刷发行的正式版的记录中规定的抽查频率进行。特殊情况要加大抽查频率。特殊情况如下:a设备顺坏维修过后;b车间停产一段时间后;工艺发生变化后;C人员环境
5、发生重大变化后。d产品发生过重大投诉后;2.7对检验合格的半成品进行标识,允许转序或入库。2.8对检验不合格的半成品,食品安全科会同生产科、车间确定应采取的有关措施(如返工、报废等)。对半成品予以扣留,不得转序,并加标识另外存放。2.9对需返工的半成品,生产车间应及时组织生产工人返工。2.10返工后的半成品由检验员重新进行检验,并予以记录。经检验合格方可转序或入库。2.11生产过程检验关键控制点2.11.1浓香型白酒关键控制点:2 .11.2清香型关键控制点:2.12工作过程中遵循三不原则,不接收不合格产品;不生产不合格品;不传递不合格品。层层把关,做到不接收上道程序的制造的不合格品,不生产不
6、合格产品,生产的不合格品不传入下一道工序。3 产品出厂检验(化验室负责)3.1 产品生产完成后,将成品放至待检验区,质检员按照成品质量标准及检测方法进行检验。食品安全科随着成品的生产,抽检产品。3.2 成品全部检验,检验结果要求书面记录,填写“成品检验记录表”,并出具检验结论。3.3 经检验的产品分为合格品、不合格品,贴“合格品”、“不合格品”标识,不合格品注明原因项目。3.4 合格品入库,不合格品按不合格品管理及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制度处理。3.5 成品检验合格后,将检验结果汇总,填写“成品质量检验报告单。3.6 、检验项目、检验内容及检验方法、技术,按国家相关标准规程。3.7 、出厂检验项目
7、是:浓香型白酒清香型白酒3.8 、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定期观察留样产品的质量情况,如实填写产品留样记录。妥善保存检验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以备查询。3.9 、出厂检验记录应该包括以下内容: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批号、检验员、抽样数量、抽样基数、温度、湿度、执行标准号等。3.10 出厂时应查验食品安全状况和合格证以及产品检验记录是否合格,不合格不予出厂。出厂时要记录采购者的信息(购销者名称、地址以及联系方式、数量)。3.10出厂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检验合格证号、销售日期以及购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保存相关记录和凭证。4产品留
8、样(化验室负责)4.1、 为了了解产品的稳定性和贮存期的质量变化情况,凡出厂产品按规定留样及定期观察。4.2、 留样管理员由食品安全科授权人担任,负责留样样品的管理工作,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了解样品的性质和贮存方法。4.3、 留样分类及留样量规定:按出厂批号每批留样,产品检验合格后,每批次留样4瓶。4.4、 留样样品接收程序:a产品检验合格后由化验员按照抽样,并及时填写留样记录。b留样记录,内容包括留样接收时间、品名、规格型号、样品数量、签名。4.5、留样品的存放:a产品留样要,专区存放,并按品种、规格、生产时间、批号分别排列整齐。为方便留样产品查找,产品按月留样、封箱;留样产品外箱标号,并做好留样记录,方便查找;留样产品必须封箱留存。b所有留样品都是极为重要的实物档案,不得销毁或随意取走,因客户投诉或其他原因,需对留样进行重新检测的,应由相关人员提出申请,经质检中心和食品安全科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使用。C留样保存期:一般不低于保质期6个月(白酒无保质期)。4.6、留样品的销毁:超过留样期限的样品每月销毁一次,由留样管理员填写“留样处理表,注明品名、批号、销毁数量、销毁原因、销毁方法等,报食品安全科门负责人审核批准,销毁时必须有两人以上在场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