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灾害发生后对灾情统计上报有什么规定?.docx

上传人:lao****ou 文档编号:1118334 上传时间:2024-11-20 格式:DOCX 页数:2 大小:13.03KB
下载 相关 举报
自然灾害发生后对灾情统计上报有什么规定?.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自然灾害发生后对灾情统计上报有什么规定?.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页
亲,该文档总共2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自然灾害发生后对灾情统计上报有什么规定?.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自然灾害发生后对灾情统计上报有什么规定?.docx(2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自然灾害发生后,对灾情统计上报有什么规定?一是初报:对突发性自然灾害,县级应急管理部门应在灾害发生后2小时内,将反映灾害基本情况的主要指标向地(市)级应急管理部门报告(含分乡镇数据),包括灾害种类、发生时间、受灾人口、因灾死亡失踪人口、紧急转移安置人口、需紧急生活救助人口。地(市)级、省级应急管理部门在接到县级、地市级报表后,均应在2小时内审核、汇总数据,分别将本行政区域汇总数据向省级应急管理部门、应急管理部报告。对造成10人以上(含10人)死亡失踪等灾情严重的自然灾害以及敏感灾害信息、可能引发重大以上突发事件的信息、社会舆论广泛关注的热点和焦点灾害事件等,县级应急管理部门应在灾害发生后2小时

2、内,同时上报省级应急管理部门和应急管理部。报告方式可通过电话、传真、微信或报灾系统等上报。接到应急管理部要求核实信息的指令,各级应急管理机构应及时反馈情况,电话反馈应在接到指令后30分钟内完成,书面反馈应在接到指令后1小时内完成,对具体情况暂不清楚的,应先报告事件概要情况,随后组织调查反馈详细情况。二是续报:在灾情稳定前,省、地(市)、县三级应急管理部门均须执行24小时零报告制度,即每24小时须上报一次灾情和救援救灾工作动态,即使数据没有变化也须上报,直至灾害过程结束。三是核报:灾情稳定后,地方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应组织力量全面开展灾情核定工作,并逐级上报。县级应急管理部门应在5日内将所核定的灾情和救援救灾工作数据(含乡镇数据)向地(市)应急管理部门报告,地(市)、省应急管理部门应分别在3日、2日内审核汇总数据,将本行政区域汇总数据分别向省应急管理部门和应急管理部报告。四是干旱灾害情况报告:在旱情初显且群众生产和生活受到一定影响时,县级应急管理部应及时会商水利、农业农村等部门确定灾害发生情况,向地(市)级应急管理部门进行初报,地(市)、省应急管理部门逐级将汇总数据上报至应急管理部。在灾害发展过程中,地方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至少每10日续报一次,灾害过程结束及时核报。参考法律与政策: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调查制度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档 > 工作总结

copyright@ 2008-2022 001doc.com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2022001085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必要时第一文库网拥有上传用户文档的转载和下载权。第一文库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第一文库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