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合科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docx

上传人:lao****ou 文档编号:1118845 上传时间:2024-11-20 格式:DOCX 页数:17 大小:41.08KB
下载 相关 举报
通合科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7页
通合科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7页
通合科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7页
通合科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7页
通合科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7页
亲,该文档总共17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通合科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通合科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docx(17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股票代码:300491股票简称:通合科技ATonHe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二O二三年十二月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合科技”、“本公司”、“公司”)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公司。为推进公司发展战略,满足公司业务经营需求,进一步增强公司资本实力,提升盈利水平,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5,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高功率充电模块产业化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本报告中如无特别说明,

2、相关用语具有与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中的释义相同的含义)。一、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一)本次发行的背景1、国家政策大力支持,为充电桩行业未来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可靠保障充电桩是新能源电动汽车必不可少的配套设施,也是新能源汽车产业快速发展不可或缺的一环,对我国新能源汽车普及度的提升具有关键作用,有助于我国加快新能源产业全面升级,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宏观发展目标。我国在大力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同时,积极鼓励和推动充电桩行业发展,密集出台了多项与充电桩相关的行业政策和发展规划。2023年,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被列入国家七大“新基建”领域之一,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中也强

3、调“增加充电桩、换电站等设施,推广新能源汽车,激发新消费需求、助力产业升级”。2023年1月,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出台关于进一步提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表示到“十四五”末,我国电动汽车充电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形成适度超前、布局均衡、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能够满足超过2,000万辆电动汽车充电需求。2023年7月,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等部门出具“十四五”全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提出要加强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加气、加氢等设施建设,加快形成快充为主的城市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网络。2023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出具关于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指导意见,表示到2030年,基

4、本建成覆盖广泛、规模适度、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的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有力支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有效满足人民群众出行充电需求。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有利于充电桩行业的高速发展,并为其未来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可靠保障。2、新能源汽车数量高速增长,为充电桩行业带来广阔市场空间近年来,我国新能源汽车数量保持高速增长。根据公安部统计数据,2018年至2023年,我国汽车保有量从2.40亿辆增长至3.19亿辆,年均增长率为7.37%。其中,新能源汽车保有量从261万辆增长至1,310万辆,年均增长率为49.68%,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占汽车保有量的比重由1.05%增加至4.11%。同时,我国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数

5、量亦不断提升,根据中国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促进联盟发布的统计数据,2018年至2023年,全国充电基础设施累计数量由77.7万台增长至521.0万台,年均增长率为60.92%o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3-2035年),到2025年,我国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20%左右;到2035年,力争纯电动汽车成为新销售车辆的主流,公共领域用车全面电动化。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2023年,中国汽车销量为2,686.4万辆,其中新能源汽车销量为688.7万辆,占汽车总销量的比例已达到25.64%。随着未来我国新能源汽车的市场渗透率不断提升,充电基础设施及相关

6、维保服务的配套需求将得到进一步释放,并为充电桩行业的蓬勃发展带来广阔市场空间。3、充电模块为直流充电桩的核心部件,有望迎来战略性发展机遇新能源电动汽车补能方式分为两种:一是整车直接充电;二是进行换电,由换电站对电池进行充电,并提供换电相关的运营服务。充电方式可分为直流充电、交流充电,直流充电输出功率较大,能够实现快速充电,但建设成本、配电要求较高,一般安装在商业广场、公共停车场、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场所;交流充电输出功率较小,充电速度较慢,但建设灵活、配电要求低,适用于居民社区停车场等应用场景。充电模块能够将交流电网中的交流电转换为可为动力电池充电的直流电,广泛应用于充电站、换电站的充电电源系统,

7、为直流充电桩的核心部件。在直流充电桩的成本构成中,充电模块的成本占比可达50%。随着充电桩行业的繁荣发展,充电模块市场有望迎来战略性发展机遇和市场增量空间,并将推动充电模块产业的技术升级和产品迭代,以更好地满足不断增长的下游市场需求。(二)本次发行的目的1、积极扩充高功率充电模块产能,加速公司新能源战略布局,拓展业务发展空间公司专注于直流电源为核心的电力电子产品,在新能源汽车、智能电网、航空航天三大战略方向“均衡发展、相互支撑”。公司在新能源汽车业务领域的主要产品为充换电站充电电源、热管理电源,其中,充换电站充电电源主要为充电模块以及部分充电桩产品。充电模块是直流充电桩的核心部件,也是公司在新

8、能源汽车业务领域的核心产品。公司的充电模块从2007年开始,依据行业发展趋势已经进行了八代更迭,持续打造高可靠性、高效率的充电模块产品,响应主流市场需求快速推出了符合国网“六统一”要求的20kW产品和主要针对国网之外运营商、集成商的30kW、40kW产品。随着新能源汽车及充电基础设施产业的快速发展,公司充电模块业务呈现高速增长态势,在下游客户需求不断增长、业务订单持续增加的形势下,公司现有生产能力无法满足长期发展需要,公司亟需提升生产能力,满足下游客户需求,从而把握新能源产业发展契机,实现跨越式发展。通过高功率充电模块产业化建设项目建设,公司将基于多年积累的核心技术,充分发挥自身在行业中的竞争

9、优势,紧抓我国新能源汽车领域的发展机遇,提升高功率充电模块的生产能力,并进行产品性能的迭代提升和产品结构的优化升级,向不同客户提供满足其需求的高性价比、高功率密度等级的充电模块。在新能源汽车充电桩产业高速发展的背景下,本次募投项目有利于公司抢占市场先机,扩大市场占有率,打造未来新的利润增长点。2、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抗风险能力,保证长期可持续发展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持续增长,公司需要投入更多资金,以满足公司市场拓展、生产和经营活动的需要。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部分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能够增强公司流动性,为公司实现中长期发展战略提供必要的资金来源,有利于公司扩大业务规模,改善公司财务状况

10、,优化公司财务结构,从而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同时,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净资产规模和流动资金规模将得到提升,公司面对宏观经济波动及产业环境变动的抗风险能力得到增强,能够保障公司未来的长期可持续发展。二、本次发行证券及其品种选择的必要性(一)本次发行证券的品种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二)本次发行证券品种选择的必要性1、满足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近年来,国内充电桩建设持续快速增长。公司基于自身发展战略及未来业务发展需要,拟投资推进“高功率充电模块产业化建设项目”,但现有资金难以满足项目建设的全部资金需求。同时,随着公司规模扩大,资

11、本性支出和日常运营开支亦不断增加,公司流动资金需求也在不断增长。公司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实施本次融资,能够保证上述项目正常推进,降低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增强公司竞争实力,提高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从而实现股东价值的最大化。2、股权融资是适合公司现阶段的融资方式银行贷款等债务融资的融资成本相对较高,且融资规模受信贷政策影响较大。考虑到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有较长的规划周期,需要一定时间方能完成项目建设、效益显现以及资金回收,采用股权融资,可以解决公司的长期资金需求,降低公司的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实现稳健经营,有利于公司推进自身的长期发展战略。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已经

12、过详细论证,并用于主营业务发展需要,能够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增强公司盈利水平。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的逐步释放,公司经营业绩将实现稳定增长,公司有能力消化股本扩张对即期收益的摊薄影响,为公司全体股东带来良好的回报。综上,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有必要性。三、本次发行对象的选择范围、数量和标准的适当性(一)本次发行对象选择范围的适当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含),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其中

13、,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本次发行对象选择范围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选择范围适当。(二)本次发行对象数量的适当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含)。本次发行对象数量符合注

14、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发行对象数量适当。(三)本次发行对象选择标准的适当性本次发行对象应具有一定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并具备相应的资金实力。本次发行对象选择标准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对象选择标准适当。综上所述,本次发行对象的选择范围、数量和标准均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合规合理。四、本次发行定价的原则、依据、方法和程序的合理性(一)本次发行定价的原则及依据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八十。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

15、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做出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派发现金股利:IPO-D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Po/(1+N)两者同时进行:片(Po-D)/(1+N)其中,R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P为调整后发行底价。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本次发行申请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

16、况协商确定。本次发行定价的原则及依据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定价的原则及依据合理。(二)本次发行定价方法及程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定价方法及程序均根据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召开董事会并将相关公告在交易所网站及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进行披露,并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定价的方法及程序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定价的方法及程序合理。综上所述,本次发行定价的原则、依据、方法和程序均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合规合理。五、本次发行方式的可行性(一)本次发行方式合法合规1、公司不存在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关于上市公司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1)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未作纠正,或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档 > 工作总结

copyright@ 2008-2022 001doc.com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2022001085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必要时第一文库网拥有上传用户文档的转载和下载权。第一文库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第一文库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