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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暂行办法的通知黑计建字1997 11号省直有关厅(局)、行业总会,各市(行署)计委:现将黑龙江省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部门、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并将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报告我委。一九九七年一月九日黑龙江省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竣工验收是全面考核建设工作,检查设计、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要求,审查投资使用是否合理的重要环节,对促进建设项目及时投产,发挥投资效果,总结建设经验有重要作用。第二条凡我省地方基本建设项目或国家有关部门委托我省验收的项目均适合本办法。第三条 省计划委员会是全省地方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
2、作的主管部门。省计委、省行业主管部门和各地市计委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分别负责建设项目的具体验收工作。第二章竣工验收范围及依据第四条凡国有投资和国有投资股份占50%以上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基本建设项目和中方控股的利用外资项目,已按批准的设计文件所规定的内容建成,工业项目经投料试车合格,形成生产能力并能正常生产合格产品的,非工业项目符合设计要求,能正常使用的,都必须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办理固定资产移交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暂行办法的通知黑计建字1997 11号省直有关厅(局)、行业总会,各市(行署)计委:现将黑龙江省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部门、本地区的实际情况
3、认真贯彻执行,并将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报告我委。一九九七年一月九日黑龙江省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竣工验收是全面考核建设工作,检查设计、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要求,审查投资使用是否合理的重要环节,对促进建设项目及时投产,发挥投资效果,总结建设经验有重要作用。第二条凡我省地方基本建设项目或国家有关部门委托我省验收的项目均适合本办法。第三条 省计划委员会是全省地方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的主管部门。省计委、省行业主管部门和各地市计委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分别负责建设项目的具体验收工作。第二章竣工验收范围及依据第四条凡国有投资和国有投资股份占50%以上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基本建设项目和中
4、方控股的利用外资项目,已按批准的设计文件所规定的内容建成,工业项目经投料试车合格,形成生产能力并能正常生产合格产品的,非工业项目符合设计要求,能正常使用的,都必须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办理固定资产移交第五章竣工验收程序第九条对规模较大、较复杂的建设项FI验收程序,一般分为阶段验收或单项工程验收、竣工初步验收、竣工验收。规模较小的项目可适当简化。第十条阶段验收或单项工程验收,一般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质量监督单位组成验收小组,办理验收事项。大中型项目可邀请主管部门参加,重要工程也可由主管部门或地市组织。第十一条竣工初步验收工作程序:一、由建设单位向主持初验部门提交初验申请及竣工验收材料,主
5、持部门应在接到申请后15日内与有关单位协商,确定初验时间、地点及初验工作组成员单位等。二、召开初步验收会议。其程序可参照竣工验收会议。三、按照初步验收会议的要求和意见进行整改。第十二条竣工验收工作程序一、主持验收单位在接到项目主管部门或地市申请验收报告后15日内,与有关单位协商,确定验收时间、地点及验收委员会成员单位,分发有关竣工验收材料。二、召开竣工验收会议(议程见附录A)。第十三条验收会议通过的竣工验收鉴定书正本一式三份,在15日内分送主持验收、建设和档案部门,副本应满足有关部门和单位需要。第六章竣工验收组织第十四条地方大中型项目由国家计委或国家计委委托省计委主持竣工验收工作;国有投资和国
6、有投资股份占50%以上的生产性项目总概算超过5000万元(含5000万元),非生产性项目总概算超过1000万元(含1000万元),由省计委或由省计委委托项目主管部门、地市组织验收;其它项目按隶属关系由项目主管部门或地市组织验收。大中型和省重点建设项目一般需要经过初步验收,其它项目是否需要经过初验,由主持验收部门确定。五、检查“三同时”执行情况和竣工验收档案资料是否达到验收要求;六、确定尾工清单、完成期限、责任单位;七、提出初验报告和竣工验收建议日期;八、起草竣工验收鉴定书(讨论稿)(见附录C)第十七条验收委员会主要职责:一、听取并审查竣工验收综合报告和初验工作报告;二、检查工程建设和运行情况,
7、对建设项目管理、设计质量、施工管理、建设监理、“三同时”执行情况全面核查,并作出评价。对建设项目管理、设计质量、施工管理、建设监理工作分别按附录E、F、G、H所列项目进行评分。60分以下(不含60分)为不合格,6084分为合格,85分以上(含85分)为优良;三、审议项目竣工决算,对投资使用效果作出评价;四、研究处理遗留问题,总结建设经验;五、讨论并通过竣工验收鉴定书;第十八条项目固定资产移交一、项目固定资产移交由项目法人(建设单位)、施工、设计、监理(如需交给另一个单位管理的应包括运行管理单位)单位组成的交接小组负责。项目主管部门派代表参加并担任组长。二、交接小组根据批准文件和竣工图,对项目交
8、付使用财产总表(见附录I)、项目交付使用财产明细表(见附录J)逐项核查。确认后,交接小组成员签名(见附录K),办理项目固定资产交接签证(自制)。三、项目法人(建设单位)或运行管理单位应在通过验收后15日内办理项目固定资产转帐手续,到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办理国有资产变动产权登记,纳入国有资产管理。第七章档案资料第十九条被验收单位应向验收委员会提供备查档案目录,同时将档案资料陈列在指定地点供验收会议代表查阅,有关单位应指定专人配合查阅工作。第二十条经验收审查后的档案资料,按国家有关规定移交使用单位和档案部门妥善保管。第八章附则第二十一条凡国家部门有行业建设项目验收规程或办法的,可同时参照执行。第二十二
9、条其它利用外资项目可参照执行。第二十三条本暂行办法由省计划委员会负责解释。第二十四条本暂行办法自发布之口起试行。附录A:竣工验收会议一般议程一、召开预备会听取项目法人(建设单位)有关验收组织情况汇报;决定会议日程;通过竣工验收委员会名单;成立验收专业组。二、召开大会1 .宣布竣工验收委员会组成人员和各专业组负责人名单.;2 .听取项目法人(建设单位)竣工验收综合报告,未进行预验收的还应听取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竣工验收情况报告;3 .听取初验工作情况报告。三、检查工程四、分专业组评议,书面提出小组验收意见五、验收委员会召开会议1 .听取各专业组汇报,研究各专业组未能解决的问题;2 .讨论、修改竣
10、工验收鉴定书。六、召开大会1 .宣读并通过竣工验收鉴定书;2 .竣工验收委员会委员在鉴定书上签名;3 .工程交接小组代表在固定资产交接文件上签名;4 .颁发竣工验收鉴定书。附录B:竣工验收综合报告编制内容参考格式第一部分建设依据第二部分前期准备1 .组织机构2 .勘探设计3 .建设用地4 .物资供应第三部分工程概况1 .工程特点(选址、建设规模、生产技术、工艺流程、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开工和竣工时间);2 .招投标情况;3 .主要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以及工作情况;4 .主要工程任务和完成工程量;5 .设计、施工质量评价;6 .合同管理情况;7 .主要材料的消耗。第四部分土建、安装、调试1 .土建
11、施工;2 .设备安装;3 .调试。第五部分生产准备及试生产1 .人员、物资、技术准备;2 .试生产情况(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和生产能力考核情况)。第六部分环保、消防、劳动安全卫生第七部分档案资料管理第八部分工程结算、竣工决算1 .资金来源、使用及建设成本;2 .工程概算与基建计划批准与执行情况;3 .工程结算、竣工决算、审查审计结果;4 .经济效益分析。第九部分经验与教训第十部分存在问题处理意见第十一部分有关建筑安装质量检测、环保、消防、劳动安全卫生、审计等审查意见的附件附录C:验收鉴定书参考格式前言(简述竣工主持、参加单位、时间地点等)一、工程概况1 .工程名称、位置、开工和竣工时间;2 .规模
12、、主要建设内容;3 .主要建设依据;4 .建设、设计、施工和招投标及监理工作情况;5 .工程完成情况和主要工程量以及主要材料消耗。二、概算执行情况及工程结算、竣工决算审查结论三、工程质量鉴定四、环保、消防、劳动安全卫生和土地使用评定五、档案资料六、试生产及经济效益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八、结论和综合评分九、验收委员会成员签名(格式见附录D)十、附件项目固定资产交接签证和项目交付使用财产总表、明细表和交接小组成员签名建设单位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服务指南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合格并经规划等部门专项验收合格后,到市建设局工程质量监督站(建设大厦306室)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同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3、和资料:1 .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存原件,大庆建设网上下载,盖公章)2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存原件,网上下载,盖公章)3 .大庆市建设局建设规费缴纳(减免)通知单;(审原件,存复印件,二楼计划科办理)4 .大庆市清理拖欠工程款工作联办单;(二楼监察支队办理)5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原件,存复印件,需经规划验收)6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审原件,存复印件)7 .建筑工程竣工消防验收意见书;(审原件,存复印件,特殊工程需要)8 .工程项目竣工档案合格证及移交书;(审原件,存复印件)9 .环保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审原件,存复印件,工业项目提供环保验收文件,民用建筑工程提供室
14、内环境检测报告)10 .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及施工图审查备案表;(审原件,存复印件).工程质量保修书(施工合同中附件3,承发包双方盖公章),住宅建设工程项目还需提交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填写完整,存复印件)、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记录(存原件)、社会评审意见书(审原件,存复印件)及质量保证金缴纳凭证(审原件,存复印件);12 .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存原件,监督站出具)13 .工程竣工结算备案登记表;(审原件,存复印件,二楼建经站办理)14 .监理单位出具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勘察、设计单位出具的工程质量检查报告;(存原件,质量检查报告网上下载,盖公章)15 .建筑节能专项备案表;(审原件
15、,存复印件)16 .建设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17 .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提交的其他文件。另:18.建设工程检测报告确认书19,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申请报告需提供以下文件和资料:1 .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存原件,大庆建设网上下载,盖公章)2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存原件,网上下载,盖公章)3 .大庆市建设局建设规费缴纳(减免)通知单;(审原件,存复印件,二楼计划科办理)4 .大庆市清理拖欠工程款工作联办单;(二楼监察支队办理)5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原件,存复印件,需经规划验收)6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审原件,存复印件)7 .建筑工程竣工消防验收意见书;(审原件,存复印件,特殊工程需要)8 .工程项目竣工档案合格证及移交书;(审原件,存复印件)9 .环保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审原件,存复印件,工业项目提供环保验收文件,民用建筑工程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