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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XX小学教代会制度一、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中关于“要建立和健全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加强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精神,为了充分发扬民主,保障教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发挥教职工参与办学的积极性,决定在我校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以下简称教代会)。第二条教代会是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当家作主,民主管理学校的基本形式。教代会在学校党支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第三条教代会的基本任务是:1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教职工主人翁地位。2 .支持校长行使职权,维护校长的行政管理权威。3 .监督行政领导。4 .教育教职工增强主人翁责任感,不断加强教职工队
2、伍的建设。二、职权第四条教代会行使下列职权:1审议权。有权审议学校的办学方针、工作计划、教改方案、奖罚制度、财务预决算、年度工作报告及其它重要规章制度等。5 .评议权。对学校领导贯彻执行教育方针、教育法规情况及工作作风等行使定期或不定期的评议权。6 .建议权。对学校教育教学的管理、校园规划、奖罚处分、人事任免、职工福利、教职工队伍建设等有建议权。第五条校长要支持教代会行使民主权利,要为教代会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第六条教代会要尊重和支持校长依法行使职权,配合校长及行政系统开展工作。三、组织制度和工作机构第七条教代会每届任期三年,原则上每学年召开一次会议。教代会开会期间由经全体代表选举产生的大
3、会主席团主持会议,教代会闭会期间由工会委员会代行职权。第八条教代会受同级党支部的领导,内部实行民主集中制。第九条教代会筹备(领导)小组一般由学校党、政、工主要负责人以及有关人员和教师代表组成,学校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学校工会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第十条学校工会委员会是教代会的日常工作机构,负责教代会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是:1制订召开教代会的方案,提出教代会的议题、议程的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教代会的筹备工作、会务工作和组织工作。2 .组织教职工选举教代会代表。建立教代会筹备组,筹备组根据学校实际和会议需要,可设立秘书组、代表资格审查小组、提案审查小组、宣传组、会务组、民主评议小组、教
4、改工作小组和生活福利小组等。3 .向教职工进行民主管理宣传教育。培训教代会代表。4 .组织专门工作小组进行调查研究,检查监督大会决议和提案落实情况,教育动员教职工贯彻落实教代会决议。5 .主持召开教代会联席会议,协商处理临时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6 .听取和处理代表和教职工的意见、建议和申诉,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7 ,总结交流民主管理经验,探索民主管理新途径,开展民主管理理论研究,提高民主管理的水平。8 .做好教代会资料档案的整理和管理工作。9 .完成教代会主席团交办的其他工作。四、教职工代表第十条选举教职工代表的程序:1教代会一般每三年为一届,教职工代表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代表实行常任制,
5、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10 凡在学校中享受政治权利的在职教职工,只要群众拥护和信赖,均可当选为教代会代表。11 学校党政工主要负责人一般应选为代表,但必须履行民主程序,到有关选举单位参加选举。12 教职工代表占学校教职工比例一般在30%左右。13 教职工代表要体现代表性和群众性。代表应有教师、管理人员、领导干部,其中教师代表不得少于代表总数的60,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不超过代表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女教工和青年教工应占适当比例。14 以工会小组为选举单位,民主选举正副组长。第十一条教职工代表的产生:1由学校工会制定选举代表的方案。根据学校教研组或年级组的分布情况和各类人员构成状况,确定代表名额、代
6、表条件、各类代表所占的比例、选举步骤、方法和具体要求等。15 工会应向全校教职工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动员大家选好代表,开好教代会。16 选举小组召开会议,按照代表名额和条件,商定教职工代表候选人名单,并由教职工直接选举,过半数票才能当选。17 选举单位(小组)将选举结果报告工会,由工会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当选代表是否本校享受政治权利的在职教职工,是否符合民主选举的程序、民主集中制原则和代表条件。资格审查有效后,张榜公布,并发给代表证。第十二条教职工代表的权利:1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2 .有权自主地、充分地发表自己的意见,参加学校重大决策的审议、讨论;3 .有权向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反映教职工
7、的意见和要求,有权对学校任何部门和领导人提出建议、批评;4 .有对教代会的工作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以及对教代会决议、提案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的权利;5 .因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受到压制、阻挠和打击报复时,有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和控告的权利。第十三条教职工代表的义务:1努力学习并认真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提高政治觉悟和民主管理的素质与能力;6 .积极参加教代会活动,认真宣传、贯彻大会决议,完成大会交给的各项任务;7 联系教职工群众,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如实反映群众意见和要求,做好群众工作。8 .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提高业务水平,做好本职工作。第十四条教职工代表的素质
8、:1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宣传和遵守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令;2 .模范地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自觉地遵守师德规范,为人师表,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起表率作用;3 .学习和掌握学校管理知识、民主管理知识和教育、教学知识,主动参加学校的民主管理活动,不断提高管理能力和文化水平;4 .积极宣传、认真贯彻教代会的决议,做好大会交办的各项工作;遵守劳动纪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行政的指挥权威,做好本职工作;5,正确地代表群众利益,密切联系群众,广泛听取并如实反映群众的意见、情绪和要求,做群众的贴心人。第十五条代表的调动、退休和罢免、撤换:1代表在学校内部调动工作,其代表资格予以保留,参加调入部门代表组(团)活动。代表调离学校或任期未满退(离)休的,其代表资格自行中止。5 .代表对选举单位教职工负责。教职工或原选举单位,发现代表违法乱纪或严重失职,可以向工会提出罢免或撤换的要求。罢免或撤换代表,须经原选举单位教职工讨论,获得全体教职工过半数的同意。对被罢免或撤换的教职工代表,要及时用书面报告校工会,经工会讨论通过后,宣布撤消其代表资格。6 .代表出现缺额,学校工会可以根据情况确定是否需要补选。补选代表的条件和程序与选举代表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