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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瑶海区农林水务局公共服务事项服务指南2019年11月1 .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及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备案服务指南(主动服务)一、办理依据安徽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第一条为加强农作物种子管理,保护和利用种质资源,保证种子质量,规范种子选育、生产、经营和使用行为,维护种子选育者、生产者、经营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和农业生产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农作物种子(以下简称种子),是指农作物的种植材料或者繁殖材料,包括籽粒、果实和根、茎、苗、芽、叶等。第三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种子的选育、生产、经营和管理。
2、第十条主要农作物品种在推广应用前应当通过国家级或者省级审定,申请者可以直接申请省级审定或者国家级审定。省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主要农作物品种实行省级审定。二、承办机构合肥市瑶海区农林水务局农业科三、服务对象公民、法人、社会组织四、服务条件经现场查验,达到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的申报条件。五、服务流程书面申请书、经营单位所有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从事种子生产、保管、销售业务的人员相关专业的职称证书、营业场所、仓库的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现场查验、审核发证。六、服务时限5年七、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八、办公地址、服务时间和咨询方式办公地址:卫生中心6楼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
3、14:30-17:30咨询电话:九、监督投诉渠道监督投诉部门:瑶海区农林水务局农业科监督投诉电话:2 .农药经营许可服务指南(主动服务)一、办理依据安徽省农药管理条例第一条为了规范农药经营许可行为,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和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本细则所称农药经营许可审查,是指对本省行政区域内农药经营许可的申请与受理、申请材料审查和现场核查、农药经营许可证核发。第三条农药经营许可审查,坚持依法依规、属地管理、统一标准的原则。第六条农药经营者应当具备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条件。首次申请农药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范围增加限制性使用农药或者变更营业场所、仓储场所
4、地址重新申请农药经营许可证的,应当向其所申请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县级以上农业部门)提交以下纸质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并提供电子文档。二、承办机构合肥市瑶海区农林水务局农业科三、服务对象公民、法人、社会组织四、服务条件经现场查验,达到农药经营许可的申报条件。五、服务流程书面申请书、经营单位所有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从事农药经营、保管、销售业务的人员相关专业的职称证书、营业场所、仓库的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现场查验、审核发证。六、服务时限5年七、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八、办公地址、服务时间和咨询方式办公地址:卫生中心6楼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
5、7:30咨询电话:九、监督投诉渠道监督投诉部门:瑶海区市政和园林绿化管理办公室林业科监督投诉电话:3 .动物诊疗许可服务指南(主动服务)一、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动物诊疗机构管理,规范动物诊疗行为,保障公共卫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机构,应当遵守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动物诊疗,是指动物疾病的预防、诊断、治疗和动物绝育手术等经营性活动。第四条国家实行动物诊疗许可制度。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机构,应当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并在规定的诊疗活动范围内开展动物诊疗活动。第五条申请设立动物诊疗机构的,应
6、当具备下列条件:(一)书面申请书(申请表);(二)注册的执业兽医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诊所执业兽医师不少于1人;医院执业兽医师不少于3人;(三)有关动物诊断、手术、消毒、冷藏器械设备以及动物接诊、处方管理、病例档案、安全卫生等制度的证明材料;医疗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合同;单位工商注册证明;(四)经营场地证明(承租合同、产权证等)原件及复印件,诊所使用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医院使用面积不小于IOo平方(五)所有从业人员身体健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六)法人及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承办机构合肥市瑶海区农林水务局农业科三、服务对象公民、法人、社会组织四、服务条件(一)有固定的动物诊疗场所,且动
7、物诊疗场所使用面积符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二)动物诊疗场所选址距离畜禽养殖场、屠宰加工场、动物交易场所不少于200米;(三)动物诊疗场所设有独立的出入口,出入口不得设在居民住宅楼内或者院内,不得与同一建筑物的其他用户共用通道;(四)具有布局合理的诊疗室、手术室、药房等设施;(五)具有诊断、手术、消毒、冷藏、常规化验、污水处理等器械设备;(六)具有1名以上取得执业兽医师资格证书的人员;(七)具有完善的诊疗服务、疫情报告、卫生消毒、兽药处方、药物和无害化处理等管理制度。五、服务流程提交申请材料一受理一材料审查一审核一发证六、服务时限年审制度七、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八、办公
8、地址、服务时间和咨询方式办公地址:卫生中心6楼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咨询电话:九、监督投诉渠道监督投诉部门:瑶海区农林水务局农业科监督投诉电话:4 .兽药经营许可服务指南(主动服务)一、办理依据农业部兽药经营质量管理条例第一条兽药经营单位应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仓库,且布局合理、相对独立。具有连锁资质的兽药经营企业,可以统一设置仓库及有关设施。第二条兽药经营单位的经营场所、仓库的面积应与经营规模相适应。以批发为主的兽药经营单位、兽药直营连锁经营单位总部和非国家强制免疫兽用生物制品经营单位,其经营面积不得小于30平方米,仓库面积不得小于80平方米;以零
9、售为主的兽药经营单位,其经营面积和仓库面均不得小于25平方米。第十二条兽药经营单位应具有与其经营方式、经营品种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机构和人员,且岗位设置合理、分工明确,职能清晰。第十三条兽药经营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应从事兽药兽医相关工作3年以上,熟悉兽药管理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具备相应兽药专业知识。二、承办机构合肥市瑶海区农林水务局农业科三、服务对象公民、法人、社会组织四、服务条件兽药经营单位应包括:单位质量管理目标;单位组织机构、岗位和人员职责;对供货单位和所购兽药的质量评估制度;兽药采购、验收、入库、陈列、储存、运输、销售、出库等环节的管理制度;环境卫生的管理制度;兽药不良反应报告制度;
10、不合格兽药和退货兽药的管理制度;质量事故、质量查询和质量投诉的管理制度;单位记录、档案和凭证的管理制度;质量管理培训、考核制度。五、服务流程提交申请材料一受理一材料审查一审核一发证六、服务时限5年七、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八、办公地址、服务时间和咨询方式办公地址:卫生中心6楼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咨询电话:九、监督投诉渠道监督投诉部门:瑶海区农林水务局农业科监督投诉电话:5.古树名木普查和三级古树名木公布服务指南(主动服务)一、办理依据安徽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绿化委员会应当组织林业、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每5年对本行政区域内古树名木资
11、源进行普查,对古树名木进行登记、编号、拍照,建立资源档案。第八条(三)树龄IoO年以上不满300年的古树为三级。第九条(三)三级古树由县级人民政府绿化委员会组织林业、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成立专家委员会进行鉴定,报县级人民政府认定后公布。二、承办机构合肥市瑶海区农林水务局三、服务对象公民、法人、社会组织四、服务条件经现场调查,估测树龄达到IOO年以上树木、具有历史价值或者重要纪念意义的树木。五、服务流程1普查:由林业专业技术人员逐村、逐单位、逐株进行现地调查实测、填写调查登记表。2 .认定:根据普查估测树龄,由省、市、县林业主管部门分别鉴定,报人民政府认定后公布。3 .登记:对符合条件的名木古树
12、登记、拍照、编号。4 .建档:经普查、认定、登记、编号、拍照后材料整理归档,完善古树名木资源基础数据,完成信息建档工作,分别进入古树名木资源信息管理系统。5 .公布:三级古树名木由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组织林业、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成立专家委员会进行鉴定,报区人民政府认定后公布。六、服务时限全年七、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八、办公地址、服务时间和咨询方式办公地址:卫生中心6楼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咨询电话:九、监督投诉渠道监督投诉部门:瑶海区农林水务局林业科监督投诉电话:6 .古树名木保护政策宣传服务指南(主动服务)一、办理依据安徽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第四条:
13、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古树名木保护的宣传教育,增强公众保护意识,鼓励和促进古树名木保护的科学研究,推广古树名木保护的科研成果和技术,提高古树名木的保护水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古树名木保护级别,分别安排经费,专项用于古树名木的资源调查、认定、保护、抢救以及古树名木保护的宣传、培训等工作。第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古树名木养护技术规范的宣传和培训,指导养护责任单位和个人按照养护技术规范对古树名木进行养护,并无偿提供技术服务。二、承办机构合肥市瑶海区农林水务局三、服务对象公民、法人、社会组织四、服务条件名木古树保护专业知识匮乏、社会认知度不高、宣传工作不到位
14、。五、服务流程1培训:邀请有关组织、有关专家对古树名木的日常管理养护知识开展培训。2.宣传:通过报纸、讲座、网络、新媒体等各种渠道加大古树名木保护的意义、目的、途径、成效等各方面的宣传力度,做到扩大知晓面,提高公众参与度。六、服务时限每年开展七、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八、办公地址、服务时间和咨询方式办公地址:卫生中心6楼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咨询电话:九、监督投诉渠道监督投诉部门:瑶海区农林水务局林业科监督投诉电话:7 .古树名木养护管理服务指南(主动服务)一、办理依据安徽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第三条:古树名木实行属地保护管理。保护古树名木坚持以政府保护为
15、主,专业保护与公众保护相结合的原则。第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与养护责任单位或者个人签订养护责任书,明确养护责任和义务。古树名木遭受有害生物危害或者人为和自然损伤,出现明显的生长衰弱、濒危症状的,养护责任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及时报告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林业、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接到报告后及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调查,并采取相应措施对古树名木进行抢救和复壮。第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古树名木进行专业养护,发现有害生物危害古树名木或者其他生长异常情况时,应当及时救治。二、承办机构合肥市瑶海区农林水务局三、服务对象公民、法人、社会组织四、服务条件名木古树日常养护管理及重点保护管理缺失,古树名木出现衰老、死亡、病虫害、人为损害、自然损害或生长异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