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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青海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申报表县(市、区)人民政府报送时间:年月日报送单位:(盖章)青海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表I: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市、区)基本情况全县情况自然情况幼儿园(所)乡镇幼儿园数(所)村办幼儿园(所)幼儿园教学点数(个)教学班数(个)在园幼儿园数(人)教职工数(人)达标情况人口数(万人)3-6岁幼儿数(个)乡镇数(个)行政村数(个)总数公办幼儿园民办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无证园合计小班中班大班大班额班数合计公办园幼儿数普惠性民办园幼儿数民办园幼儿数无证园幼儿数合计其中专任教师数达标幼儿园数(个)达标幼儿园比例()全县总计注:“自然情况”按评估前一年统计部门正式对外公布
2、的统计数据填写。其他数据按最新教育事业统计数据填写。表II: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情况督导评估内容评估指标评估标准指标值或简要结论备注一、普及普惠水平1.学前三年毛入园率。1.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5%。三年毛入园率O2.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O2.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0%,即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80机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O3.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O3.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0%。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O二、政府保障情况4.党的领导坚强有力。4.县级党委和政府加强对学前教育事业的领导,幼儿园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实现全覆盖O党组织覆盖率O5.发展规划科学合理。5.制定幼儿园布局规划。6.把
3、普惠性幼儿园建设纳入城乡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列入本地区详细规划。二、政府保障情况6.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网络基本完善。7.农村地区每个乡镇原则上至少有一所公办中心园。8.大村独立建园或设分园,小村联合办园,人口分散地区根据实际情况举办小学辐射班、巡回支教点、季节班等。7.小区配套幼儿园管理规范。9.落实青海省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小区配套幼儿园与首期建设的居民住宅区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10.现有小区配套幼儿园由当地政府统筹安排办成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且运转良好。8.财政投入到位。11.落实青海省学前教育和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
4、。12.落实青海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管理办法认定标准及相关补助标准和扶持政策O9.收费合理。13.落实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和普惠性民办园收费办法。14.幼儿园收费标准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动态调整。15.各类幼儿园无不合理收费。10.教师工资待遇有保障。16.落实公办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政策,确保教师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同工同酬。二、政府保障情况17.参照公办园教师工资收入水平,合理确定民办园相应教师工资收入。I1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健全。18.落实教育、公安、生态环境、交通、住房城乡建设、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应急等部门对幼儿园园所、食品、卫生、校车、消防等各方面的安全监管责。19.督导评估认定前2年内
5、无较大社会影响的安全责任事故。12.监管制度比较完善。20.对民办幼儿园审批严格执行“先证后照”制度,完善年检制度。21.落实幼儿园基本信息备案及公示制度。22.建立3年一轮覆盖所有幼儿园的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计划并按计划实施。23.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落实到位。24.全面完成无证园治理工作。25.民办园没有上市、过度逐利等行为。13.办园条件合格。26.幼儿园园舍条件、玩教具和幼儿图书配备普遍达到青海省幼儿园基本办园标准。27.2017年后规划设计的幼儿园符合国家幼儿园建设标准(建标175-2016)o三、幼儿园保教质量保障情况三、幼儿园保教质量保障情况14.班额普遍达标。28.县域内
6、85%以上的班额符合幼儿园工作规程有关规定。15.教师配足配齐。29.按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配足配齐各类幼儿园教职工。30.公办园没有“有编不补”的情况。31.县域内幼儿园专任教师总数与在园幼儿总数之比不低于1:15。16.教师管理制度严格。32.建立健全幼儿园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和定期注册制度,全面落实幼儿园教师持教师资格证上岗制度。33.落实幼儿园(含民办)园长、教师定期培训和全员轮训制度。34.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幼儿园普遍建立师德教育、考评、奖惩机制。35.督导评估认定前2年内没有发生严重的师德师风事件。17.落实科学保教要求。36.县域内幼儿园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的规定。37.以游戏为基本活动,无“小学化”现象。表III: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措施和成效(可加页)县人民政府(盖章)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