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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院长办公会议制度及议事规则为了规范学院议事决策范围和程序,保证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保证学院的决议、决定的贯彻落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规则。一、议事原则(一)学院实行院长办公会议制度。坚持实行民主集中制、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学院讨论研究行政重要事项的决策形式是院长办公会议。凡属学院行政重要问题,必须由院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决定。(二)院长办公会议进行决策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决定。按个人分工负责的原则,对院长办公会议决定的事项,由分管院长负责组织实施。(三)坚持民主办院的原则。对事关学院发展建设大局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应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或召开学
2、院教职工大会或教职工代表大会进行讨论,对学科、专业规划等学术问题,应组织专家、学者进行论证、咨询。二、议事范围(一)研究制定贯彻上级组织关于行政工作的重要决定、指示的实施意见。(二)讨论审议学院的发展规划及其实施中的重要事项,对学年工作做出部署和总结。(三)讨论审议学院的重大改革措施和制定的重要制度。(四)讨论审议学院的教学、科研、师资队伍建设、行政管理及学生工作中的重要事项。(五)讨论审议学院经费管理办法、年度工作经费预决算、院内工资、津贴分配办法。(六)讨论研究学院行政其他方面的重要事项。三、议事程序与要求(一)院长办公会议一般每周召开一次,必要时可临时决定召开。院长办公会议可由班子成员提
3、议,经院长同意后召开;议题一般由院长与书记商量确定;会议一般由院长主持。(二)召开院长办公会议,必须事先确定上会议题。院办公室负责会前征询参会领导意见,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向院长提出上会议题的建议,由院长根据轻重缓急作出决定。确定的会议议题,应提前一天通知与会人员。(三)对要求上会讨论的议题,相关部门或人员,应对提交的议题事先有调查准备的基础或初步的意见。(四)会议要求务实高效。根据分工负责和分级管理的原则,应由基层单位处理解决的,不上院长办公会议代替解决;没有准备好的议题不上会;没有特殊情况,未列入议程的问题不讨论。(五)院长办公会议的与会人员是:院长、党委书记、副院长、院工会主席。办公室主
4、任列席会议。根据需要,经会议主持人同意,可请其他相关同志列席会议。(六)院长办公会议开会时,与会人员应达到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一般情况下,院长、书记应同时出席会议。(七)院长办公会议表决时,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二分之一为通过。表决一般采用口头表决方式,也可以采用举手、无记名投票等其它方式。(A)院长办公会议讨论问题,要充分发扬民主,在讨论中如有重大原则性分歧,应暂缓作出决定,待进一步调研、论证后,再讨论决定。(九)列席会议人员对议题可以发表自己的意见,但不参予表决。(十)每次院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由院办公室负责记录备查,重要问题发会议纪要。四、决议督办和执行(一)院长办公会议决议,经会议主持人批准后,由分管院领导分别通知到相关的系部、处室,并督促贯彻执行。(二)对院长办公会议形成的决议,与会人员要带头执行,不能因意见分歧而有抵触行为。(三)在执行过程中,如遇到新的问题或情况发生了变化,执行有困难的,相关人员应及时向院长提出复议要求,在没有作出新的决议之前,不能改变。(四)院长办公会议成员按照分工,负责有关决定事项的组织实施和检查落实,院办公室应按时综合会议决议执行情况,并向院长汇报。(五)对院长办公会议讨论研究的内容,未经批准传达或公布的,与会人员不得向外泄露。本规则自下发之日起执行。XX学院二Oxx年xx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