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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县委书记2023年度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情况的报告本人自担任县委书记以来,紧紧围绕以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为目标,认真贯彻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四项监督制度”,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努力完善干部选任机制,有效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一、把握四个坚持,切实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一)坚持德才兼备,在用人导向上提高公信度。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始终严把资格条件标准,对被考察对象在工作时间、岗位要求、任职经历、文化程度、党龄要求、身体状况等硬性规定方面,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从来不搞降格以求。在此基础上,优先选拔任用那些善于推进科学发展、实
2、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重点培养那些人品正、干实事、真爬坡、敢破难的干部,大力选拔那些长期在条件艰苦、工作困难地方努力工作以及善于攻坚克难、在急难险重工作中能够打开局面的干部,真正树立了“不让老实人吃亏、不让基层一线的同志吃亏、不让政绩突出的人吃亏”的用人导向。(二)坚持阳光操作,在增强透明上提高公信度。按照“领导干部要熟悉、组工干部要精通、干部群众要了解”的基本要求,县委广泛开展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学习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报刊、网络、电视等新闻媒体和乡科级干部主体培训班,集中宣讲有关干部选任工作的政策法规,强化干部群众对干部选用工作的监督意识,为做好新形势干部选任工作创设良好的条件
3、和氛围;县委在每次选任干部之前,主动公开选任干部的任职资格和标准,确保党员群众对照选任标准推荐合适人选;对跑要、说情打招呼、威胁恐吓等现情形,一律记录在档,在干部选任工作中甄别使用。(三)坚持规范提名,在扩大民主上提高公信度。探索实行以“考”提名,县委研究出台相关制度文件,从民主推荐、年度考核、单位推荐、个人获奖、学历教育、干部培养、资格资历以及参加工作年限等8个方面,对干部的德、能、勤、绩、廉、学等进行考察,考察结果作为确定拟考察人选的重要依据。坚持下放提名权利,乡镇党委换届期间,在充分尊重乡镇党委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大力提拔使用35周岁以下年轻干部。另外,为尽可能地多角度、多侧面考察干部实绩
4、。(四)坚持民主决策,在酝酿讨论上提高公信度。在酝酿讨论环节中,县委坚持上下沟通、充分酝酿,做到“四个征求”,即:征求主管领导意见,征求纪检监察、信访、计生、检察、法院、公安、综合治理等执纪执法部门意见,征求老同志意见,征求人大政协意见,有效防止干部“带病上岗”和“带病提拔工县委在研究干部任免事项时,根据干部个人的专业特长,做到人尽其才、各尽其长。在讨论决定环节坚持“五不一缓”规定,即:没有经过民主推荐或民主推荐得票率不到三分之一的不作为考察对象;没有经过组织考察或考核认定表现不好的不在部长办公会上研究;没有经过组织部门讨论提出意见的不提交常委会研究;常委会没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的不研究;凡
5、涉及干部任免事项,县委常委会不搞临时动议;群众反映有问题未查清的暂缓讨论。二、严肃组织纪律,努力实现选用工作科学化一是严格强化机构编制意识。县委在干部调配工作中,始终牢固树立编制就是法规的理念,较好地做到严格领导干部职数管理,不擅自增设机构,不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在认真执行职数和编制管理规定的同时,还采取有力措施,对因党政机构改革引起的超配干部采取措施逐步消化。二是严格干部交流轮岗工作。为不断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结合我县乡科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实际,在遵循大稳定、小调整原则的前提下,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干部交流工作。对在同一单位或同一职位任职时间相对较长的干部进行交流轮岗,优化
6、班子结构,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三是严格干部预审备案管理。县委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规定,做到干部调整前事先与市委组织部沟通,动议、酝酿后及时将工作方案报市委组织部预审,经预审同意后再进行民主推荐、组织考察等选拔任用程序。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任前事项报告制度,在干部选任中,有规定的“十四种情形”之一的,专项书面报告。重点抓好股级干部的备案审查工作,县委研究下发关于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意见,重点审查程序关,凡是不按规定程序办理的,一律退回不予审批;严格把握质量关,对上报的股级干部任免,认真审查,不带疑点过关;从严控制职数关,对违反干部职数管理有关规定的,一律不予批复。三、增强监督实效,建立
7、健全选任监督新机制一是强化力量整合,形成干部监督合力。县委成立干部教育监督室,明确工作职责,强化监督责任。建立并坚持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根据工作需要,由县委组织部适时召集,各成员单位定期通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是否存在违法违纪情况,研究干部队伍建设中的突出问题,提出防范措施和建议。重视加大审计工作力度,在乡科级领导干部任期届满或任期内办理调任、转任、免职等情况时,及时按规定委托县审计局对其任期所承担的经济责任进行专项审计。二是强化约束机制,抓好干部日常监督。在每次新调整的干部任免职谈话会上,均对新任免干部进行廉政谈话,重点强调理论学习、班子团结、民主作风、工作思路、廉洁自律方面问题,做到警
8、钟长鸣,未雨绸缪。同时规定,新提拔干部没有进行廉政谈话的,一律不能上岗。坚持诫勉谈话制度和干部约谈制度,防止小错酿成大过。对干部在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政勤政等方面出现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时,安排有关领导及时进行谈话诫勉,提出要求,督促改正。尤其是对于有信访反映但问题一时难以查清的干部,及时安排有关领导和其谈话,做到防微杜渐。三是强化监督措施,加强干部选任监督。县委认真落实考察预告制、考察责任制。每次干部考察均由正科级实职领导干部带队,每个考察组均有纪委干部参加,对考察过程进行全程监督,考察组要对组织和考察对象负责,写出考察材料,并在查档记录、考察材料上签名确认;严格实行任前公示制度,对新提拔的正、副科级干部全部进行了一定范围和时限要求的任前公示;除此以外,县委还重视拟任职干部的交流、回避等制度。虽然在选拔任用干部工作方面做了一些工作,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和尝试,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在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对新形势下干部选任工作政策法规的学习和理解还不够深入;差异化考核评价体系还需进一步完善;干部平时考核和经常性考核相关制度还有待健全等。今后的工作中,我将进一步深入学习和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努力在选准、用活、管好干部上下功夫,进一步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满意度,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障和组织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