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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选煤厂钳工操作规程一、一般规定第1条 经过安全和本工种专业技术培训,通过考试取得合格证后,持证上岗。第2条 严格执行选煤厂安全规程、岗位责任制、交接班制度和其他有关规定。第3条 熟悉钳工工艺的操作要领,掌握常用设备、工具的使用方法。第4条 上岗时,按规定穿戴好劳保用品。二、工作前的准备第5条 检查工作使用的材料、工具、设备、设施等是否符合使用要求。三、正常操作第6条 使用虎钳工作时,不要超过虎钳的负荷;夹紧或松开时,不要用力过猛。禁止用手锤以及物件敲击杆柄夹紧。第7条 所有木把工具必须安装牢固,使用前先检查手锤、大锤的锤把,有裂纹和掉头现象者严禁使用,以防甩击伤人。第8条 锉刀要保持清洁,不要
2、接触油脂,不得用锉刀锉削铸件表面和淬火工件。第9条 不得用锉刀锉削铝、铜之类的软金属。第10条 不得用锉刀当杠杆撬其他物件或当手锤使用。第11条 錾削工件时,对面不得有人,錾子顶部严禁淬火。第12条 抡大锤前要检查周围是否有人及障碍物,禁止戴手套,锤把、锤顶面不得沾有油脂。第13条 使用钻床钻小件时,必须用台钳夹住,严禁用手拿着操作。第14条 铰孔完成后,铰刀应顺转,禁止倒转,以防刀刃磨钝。第15条 钳工在高空作业时,要有工具袋,并要有防护措施,防止工具或物件坠落伤人。第16条 不允许在扳手上加套管子,以免发生事故。扳手不可当锤子使用。第17条 使用手电钻或其他手持电动工具时,必须装设漏电保护
3、器。禁止雨天冒雨使用电动工具。不得戴手套使用手电钻。第18条 使用起吊设备时,必须由专人操作,并严格执行起吊设备及起重工的操作规程。第19条 划线前要熟悉图纸,正确选定划线基准、放置基准和校正基准。工件划线要选择好支撑点,应按三角均布放置稳妥,避免碰撞滑倒而造成事故。第20条 钻孔时要根据材料性质合理地选择钻头和钻削量,较大的钻孔应一次钻成,以保证精度。钻孔时不允许戴手套,同时随时避免切屑缠绕在钻头上。工件一定要固定牢靠,小工件不允许用手拿着加工。第21条 铰孔时要按铰削余量选择好钻孔的尺寸,特别注意铰削中的冷却润滑情况,以提高精度。手工铰孔时,注意铰刀的中心和孔的中心要重合,两手用力要平衡,
4、压力要适当,转速要均匀,铰刀不得左右摇摆,并注意切屑的排除情况,铰刀退出时不能反转。第22条 攻丝时,要使用丝锥扳手,首先要正确选定底孔直径,工件要夹正,丝锥要方正,旋入1-2圈后要铰正丝锥是否垂直。攻丝时一般每旋进1/2至1转再倒转1/2转,适当加些润滑液并注意粘屑和存屑情况。两手用力要平衡,应按丝锥号码顺次进行操作。第23条 套丝时要选择好杆坯的直径,并将端部倒成60的锥角,要使用板牙扳手。开始套丝时,要施加一定的压力,同时要保持板牙垂直杆坯中心。两手用力要均匀,每旋进半圈时要退回1/4圈,并按不同材料及时注入冷却润滑油。当切进了3-4扣后,即应解除压力。大直径螺纹应使用可调式板牙,分2-
5、3次切屑。第24条 挂钨金瓦和挂焊锡时,所有工作物和用具必须干燥。第25条 刮轴瓦时,虎钳夹力要适当,并在钳口垫胶皮,防止轴瓦变形,重要轴瓦刮削显点以18-20点为宜,对合轴承刮削前先加好油孔和油槽,同时下轴瓦的外圆要与轴承座的圆弧紧密配合。对合轴承一般应进行配刮。第26条 装配前要熟悉有关图纸和资料,充分了解设备机械性能及技术要求,然后再确定工作方案和装配方法。第27条 装配前对有特殊要求的密封零件必须进行耐压漏泄试验,有特殊要求的旋转零件要进行平衡试验。试验合格后才能进行装配和试车。第28条 工件烘装必须掌握好配合的过盈量和烘装时的加热方法及温度,长工件在热油槽加温时必须放平,烘装必须保持
6、轴套的清洁。第29条 滚动轴承安装前要擦洗干净,一般先将轴承在热油中加温后一次装在轴上,不准用锤直接打击轴承,要特别注意推力轴承和圆锥轴承的受力方向。正确装配后的滚动轴承应当是滚动灵活,无附加的径向跳动和轴向窜动,运转时声音、温升正常。第30条 装配胶带轮和链轮时,要求两轮中心线在同一平面内,传动带或链条的松紧要适度,使用多根三角带时其长度要一致。第31条 装配联轴器要严格保证两轴线的同心度在规定范围内,轴向间隙要符合规定。第32条 齿轮副的装配必须符合规定的齿轮间隙和径向间隙,齿宽要对正,并用着色法检查接触情况,不合格时要加以调整,直至接触的印痕达到规定的标准为止。第33条 检修时,拆下的零
7、件要顺序放好,必要时打上记号,并应尽快清洗后涂上润滑油,防止丢失和生锈。第34条 修理互相联系的机件时必须先将相连的机件卡住,使其 不能滑动后方能进行工作。第35条 钳工对设备进行检查、调试、修理或使用时,必须遵守该设备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第36条 设备试车前要用手盘动,检查转动是否轻快,有无摩擦等异常现象,确认一切正常后方可送电试车。第37条 检修好的设备,其安全防护设施必须齐全、可靠,并要达到质量标准的要求。四、安全注意事项第38条 检修工作中,拆下的零部件应妥善放置,不得丢失。检修机械零部件的结合面时,应将吊起部分垫稳,手不得伸入其间。检查设备内部,应用行灯或手电筒,不得用明火照明。检查
8、容易倾倒的部件时,必须支撑牢固。第39条 使用扳手时,扳手与螺母应接触紧密,接触部分不得粘有油脂。扳手不得加套筒使用,也不可把扳手当锤使用。使用手锤、扁铲、锉刀、刮刀、虎钳等专用工具时,应严格遵守各工具的操作规程,以免发生事故。第40条 使用砂轮机时,首先检查安全防护罩是否完好牢靠,砂轮压接是否牢固。磨削时,操作者应站在砂轮机的侧面,工件必须拿稳,不准撞击,以防砂轮破坏伤人。第41条 使用钻床时,钻套、钻头要夹持牢固。运转时,不准用手摸钻头或钻床转动部分,不准变换各手柄位置或调整钻床,不准测量、检查工件尺寸,操作人不准手持棉纱抹布、不准戴手套。运转中不准变速、变向,改变传动进给量,不准在刀具未停稳时翻转或装卸工件。钻削脆性金属或切屑飞溅时应加防护板,操作人员要戴好防护眼镜。摇臂回转范围内不得有障碍物。第42条 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绝缘要完好,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用完要立即断电。第43条 清洗机件应用无铅汽油或煤油。清洗点严禁烟火,废油、破布、棉纱应集中存放在有盖的桶内,有专人负责清除。第44条 操作完后,要断开电源,操作人员方可离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