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单价合同(适用于非招标工程固定单价施工合同)SFE-2015-07》修订对比表.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4.《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单价合同(适用于非招标工程固定单价施工合同)SFE-2015-07》修订对比表.docx(8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单价)合同示范文本(适用于非招标工程)修订对比表注:红色字体标注部分为本次主要修订内容,具体以合同示范文本中的条款为准序号所在部分条款号修订后2015-07版修订前2015-06版备注词语定义通用条款1.4合同价格与费用过程结算:指项目实施过程中,发承包双方依据本合同,对结算周期内完成的工程内容开展工程价款计算、调整、确认及支付等的活动。新增依据关于完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有关办法的通知(财建2023183号)及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过程结算的若干指导意见的通知(粤建市(2019)116号)修订。二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
2、护通用条款17.8承包人的环境保护责任发包人和承包人应按照广东省建筑垃圾管理条例深圳市建筑废弃物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茬专用条款中约定施工现场建筑废弃物减量化目标、要求和措施,明确承包人在施工现场建筑废弃物规范排放、分类处理、禁止混合排放等方面的要求和措施,以及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产品的相关使用要求,并约定相应违约责任。承包人向施工场地外排放建筑废弃物的,应按规定在排放前向建设、交通运输或水务部门申请建筑废弃物排放核准,并执行电子联单管理制度。发包人和承包人应按照深圳市建筑废弃物管理办法规定,在专用条款中约定施工现场建筑废弃物减量化目标、要求和措施,明确承包人在施工现场建筑废弃物规范排放、分类处理
3、、禁止混合排放等方面的要求和措施,以及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产品的相关使用要求,并约定相应违约责任。承包人向施工场地外排放建筑废弃物的,应按规定在排放前向建设、交通运输或水务部门申请建筑废弃物排放核准。依据广东省建筑垃圾管理条例深圳市建筑废弃物管理办法修订。三余泥渣土运输车辆求通用条款18.1余泥渣土运输车辆证件要求承担本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任务的运输单位及车辆应当持有相关职能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件,符合深圳市建筑废弃物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承担本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任务的专业运输单位及其营运的余泥渣土运输车辆应当持有相关职能部门核发的下列有效证件:专业运输单位应持有营业执照和交通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4、余泥渣土运输车辆应持有:交通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许可证;城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建筑垃圾准运证;公安交警部门核发的机动车行驶证、深圳市余泥渣土运输车辆临时通行证余泥浴土运输车辆驾驶员应持有相应的资格证件U依据深圳市建筑废弃物管理办法修订。18.5余泥渣土运输车辆和驾驶员承担本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任务的车辆和驾驶员应当符合第18.1款相关证件要求,同时车辆还应具有第18.4款所要求的车辆保险单。承担本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任务的车辆和驾驶员应当符合第18.1款相关证件要求,同时车辆还应具有第18.4款所要求的车辆保险单,车辆应为符合常用重型货车(泥头车)数据信息对照表外形数据的重o优化完善条款内容四工程量计量通用
5、条款22.1工程量清单发包人在本工程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所开列的工程量是根据本工程的设计图纸提供的预计工程量,不能作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义务过程中应予完成的实际和准确的工程量,不作为进度款支付、过程结算和竣工结算时确认工程量的依据。承包人实际应予完成的工程量以本工程图纸和技术规范为准。进度款支付、过程结算和竣工结算时的结算工程量按第22.5款有关工程量计量的结果确认。发包人在本工程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所开列的工程量是根据本工程的设计图纸提供的预计工程量,不能作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义务过程中应予完成的实际和准确的工程量,不作为期中结算和竣工结算时确认工程量的依据。承包人实际应予完成的工程
6、量以本工程图纸和技术规范为准。期中结算和竣工结算时的结算工程量按第22.5款有关工程量计量的结果确认。依据关于完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有关办法的通知(财建2023183号)及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过程结算的若干指导意见的通知(粤建市(2019)116号)修订。22.3工程量计算规则发包人和承包人应以专府条款中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作为本工程进度款支付、过程结算和竣工结算以及20.2款约定的合同价格调整情形发生时涉及工程量的计算规则。发包人和承包人应以专府条款中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作为本工程期中结算1竣工结算以及20.2款约定的合同价格调
7、整情形发生时涉及工程量的计算规则。22.4工程量计量的程序承包人应按照23.2款约定的进度款支付时间间隔要求,根据本工程进展情况及时就已完工程量向监理承包人应按照23.2款约定的期中结算时间间隔要求,根据本工程进展情况及时就已完工程量向监理人提交计量报告,监理人应在收到计量报告后7天内对人提交计量报告,监理人应在收到计量报告后7天内对承包人提出的工程量报表审核并报送发包人。承包人提出的工程量报表审核并报送发包人。五工程款支付通用条款23.1工程预付款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在专用条款约定工程预付款扣回的起扣点和扣回比例。在未达到起扣点之前,预付款不予扣回;达到起扣点之后,预付款按约定比例根据工程进度分
8、期从进度支付款和过程结算款中扣回。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在专招条款约定工程预付款扣回的起扣点和扣回比例。在未达到起扣点之前,预付款不予扣回;达到起扣点之后,预付款按约定比例根据工程进度分期从期中支付款中扣回。依据关于完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有关办法的通知(财建2023183号)及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过程结算的若干指导意见的通知(粤建市(2019)116号)修订。23.2进度款支付周期进度款支付周期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和承包人应按月办理进度款支付。其中,工人工资支付周期不得超过1个月,具体按23.5款约定执行。承包人应根据本期内工程实际
9、完成情况,按照22条有关工程量计量的约定,计算本期完成工程量,结合合同价格构成中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单价,编制进度款支付申请。期中结算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和承包人应按月办理期中结算。其中,工人工资支付周期不得超过1个月,具体按23.5款约定执行。承包人应根据本期内工程实际完成情况,按照22条有关工程量计量的约定,计算本期完成工程量,结合合同价格构成中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单价,编制期中牯笆-=TT5=Fo专用条款进度款支付周期(1)本工程办理进度款支付的时间间隔为:期中结算本工程办理期中结算与支付的时间间隔为:通用条款23.4进度款支付进度款支付监理人应在收到进度款支付申请后14天内签发进度款支
10、付证书,签发时应写明到期应结算的价款及需要扣留和扣回的价款并报发包人批准。如该期应结算的价款经扣留和扣回后的价款少于专用条款约定的进度款支付的最低金额,则监理人可不签发支付证书,该期工程价款将按期结转,直到累计应支付的价款达到专用条款内定的进度款支付的最低金额为止。累计进度款支付价款达到合同价格总额的90%或专用境感约定的支付比例时暂停支付。若承包人未按照23.2款约定的时间提交进度款支付申请,监理人可自行按照工程实际进度情况编制进度款支付申请,报发包人批准后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承包人对此应予以认可。期中支付监理人应在收到期中结算书后14天内签发期中支付证书,签发时应写明到期应结算的价款及需要
11、扣留和扣回的价款并报发包人批准。如该期应结算的价款经扣留和扣回后的价款少于专用条款约定的期中支付的最低金额,则监理人可不签发支付证书,该期工程价款将按期结转,直到累计应支付的价款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期中支付的最低金额为止。累计期中支付价款达到合同价格总额的90%时暂停支付。若承包人未按照23.2款约定的时间提交期中结算书,监理人可自行按照工程实际进度情况编制期中结算书,报发包人批准后签发期中支付证书,承包人对此应予以认可。发包人和监理人对承包人的期中结算书有异议的,发包人和监理人对承包人的进度款支付申请有异议的,有权要求承包人修正和提供补充资料,承包人应提交修正后的进度款支付申请。监理人应在收到
12、承包人修正后的进度款支付申请及相关资料后7天内完成审查并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应在收到监理人报送的进度款支付申请及相关资料后7天内,向承包人签发无异议部分的支付证书。存在争议的部分,按照第30条争议解决的约定处理。发包人应在进度款支付证书签发之日起7天内将进度款支付证书上列明的应付工程进度款支付给承包人。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时间不支付,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7天内仍不能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承包人支付拖欠工程进度款的贷款利息。在对已签发的进度款支付证书进行阶段汇总和复核中发现错误、遗漏或
13、重复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均有权提出修正申请。经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的修正,应在下期进度付款中支付或扣除。有权要求承包人修正和提供补充资料,承包人应提交修正后的期中结算书。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修正后的期中结算书及相关资料后7天内完成审查并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应在收到监理人报送的期中结算书及相关资料后7天内,向承包人签发无异议部分的支付证书。存在争议的部分,按照第30条争议解决的约定处理。发包人应在期中支付证书签发之日起7天内将期中支付证书上列明的应付工程进度款支付给承包人。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时间不支付,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7天内仍不能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
14、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承包人支付拖欠工程进度款的贷款禾IJ息O在对已签发的期中支付证书进行阶段汇总和复核中发现错误、遗漏或重复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均有权提出修正申请。经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的修正,应在下期进度付款中支付或扣除。专用条款进度款支付(1)进度款支付的最低金额为:(2)累计进度款支付价款达到合同价格总额的%时暂停支付。期中支付(1)期中支付的最低金额为:六过程结算(新增)通用条款26过程结算26过程结算26.1过程结算周期及验收要求发承包双方开展过程结算的,应根据工程特点、工期长短及分部(工程)验收需要等,在专历条款中按时间节点或工程进度节
15、点约定过程结算周期,并在专序条款中明确过程结算的验收要求。新增依据关于完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有关办法的通知(财建2023183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26.2过程结算报告的编制和提交发承包双方在线签订施工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的,应将过程结算所需资料即时上传至在线签订合同平台,作为过程结算的依据。过程结算的资料一般包括施工合同、工程竣工图纸及资料、双方确认的工程量、双方确认追加(减)的合同价格、双方确认的索赔和现场签证事项及价款、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报价单或施工图预算书等与过程结算有关的资料。承包人应按本合同第20条合同价格的确定和调整、第22条工程量计量)及第26.1款过程结算周期的约定计算过程结算价款,编制过程结算报告,在专历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向发包人提交过程结算报告,并汇总过程结算资料。经发承包双方确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