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指引.docx

上传人:lao****ou 文档编号:116021 上传时间:2023-03-23 格式:DOCX 页数:4 大小:9.98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江苏省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指引.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江苏省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指引.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江苏省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指引.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江苏省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指引.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江苏省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指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江苏省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指引.docx(4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江苏省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指引(征求意见稿)第一条 为广泛推行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承诺,进一步提升经营者诚信经营水平,提高消费者满意度和安全感,全面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持续激发市场消费潜力,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实现高品质生活,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若干意见,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法律规章规定,制定本指引。第二条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承诺坚持“政府倡导,企业自愿,承诺即受约束”的原则,因地制宜、分步实施,有序推动线下实体店开展无理由退货承诺。第三条本指引适用于江苏省行政区域内具有合法经营主体资格,并向社会公开承诺

2、无理由退货的线下实体店经营者。本指引涉及的消费是指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商品的行为。第四条经营者根据自身实际经营条件及经营商品属性,确定承诺无理由退货的具体商品品种范围(有一定的代表性和覆盖面退货时限(不少于7天,含7天退货条件、退款时限和方式及有关退货流程等。第五条鼓励经营者作出更有利于消费者的无理由退货承诺。第六条 承诺无理由退货的经营者应当公开展示“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统一标识,并将承诺内容、适用无理由退货的商品品种范围、退货条件、退货流程和相关说明等,以张贴、悬挂、摆放等形式在营业场所醒目位置明示。第七条商品销售过程中,经营者及其营业人员应当向消费者详细说明其无理由退货商品范围和退货

3、时限、退货条件、退货流程等注意事项。第八条鼓励经营者在提供给消费者的购物凭证上载明无理由退货相关重要信息。经营者应当建立无理由退货台账,鼓励经营者设立无理由退货保证金。第九条选择无理由退货的消费者,应当在经营者承诺的期限内,凭购物发票或其他购物凭证向经营者提出退货。第十条经营者承诺的无理由退货有效期限,属配送类商品的,自消费者实际签收商品次日起计算;属自提类商品的,自经营者开具购物发票或其他购物凭证当日起计算。第十一条 消费者退回的商品应当完好,不影响经营者二次销售。商品能够保持原有品质、功能、外观,商品本身、配件、商标标识、赠品(如有保修卡、说明书、发票(如有外包装(如有)等齐全的,视为商品

4、完好。消费者基于查验需要而打开商品包装,或者为确认商品的品质、功能而进行合理的调试,应当不影响商品的完好。第十二条消费者退货时,应当将商品本身、配件、商标标识、赠品(如有保修卡、说明书、发票(如有外包装(如有)等一同退回。赠品包括赠送的实物、积分、代金券、优惠券等形式。如赠品不能一并退【经营者可以要求消费者按照事先标明的赠品价格支付赠品价款。第十三条 无理由退货返款方式由经营者与消费者共同协商确定,如协商不成,经营者按消费者原支付方式返还商品价款。经营者应当在承诺时限内退款。第十四条 消费者自行承担退回商品所产生的运费。经营者与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第十五条 鼓励同品牌连锁实体店、大

5、型商场超市、厂方直营实体店等经营者实行同城和异地统一无理由退货服务承诺。第十六条 消费者进行无理由退货,须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利用无理由退货谋取个人不当利益,不得实施“假意购买,恶意退货”“先使用后退货”等不当行为。经营者发现消费者购买商品出于非生活需要,或有违诚实信用原则,或存在恶意退货情形的,经营者有权拒绝退货。鼓励经营者建立恶意退货记录档案。第十七条 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应当建立无理由退货单位动态名录库,实行动态管理,视情况对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给予公示激励和宣传扶持。第十八条 消费者和社会公众若发现经营者未执行承诺或执行不到位,可要求经营者改正,也可向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

6、等部门反映。第十九条在消费体验、社会监督、行政检查、消费投诉等动态监督过程中,发现实体店未履行承诺或履行承诺不到位的,经市场监管部门查证属实,情节轻微的,予以口头或书面告诫一次;拒不整改或情节严重的,应停止其使用“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统一标识并向社会公布。退出无理由退货承诺的实体店,须清除店内无理由退货表示和宣传资料,不得再以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名义对外进行宣传。第二十条“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统一标识式样由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设计研究,属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制作管理。第二十一条 因无理由退货产生的消费纠纷,消费者可以向属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申请调解。未尽事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参照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执行。第二十二条本指引由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第二十三条本指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档 > 汇报材料

copyright@ 2008-2022 001doc.com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2022001085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必要时第一文库网拥有上传用户文档的转载和下载权。第一文库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第一文库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