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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XX中学校园“110”服务工作实施细则第一条 为了维护校园的治安秩序,保障学校的教学、 科研及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及时处置涉及学生、教职员工 等人员安全问题的治安事件及应急事项,学校开展校园“110” 服务工作,如发现安全隐患及发生突发性事故请联系政教处 工作人员,联系电话:xxxxxxx,保证通讯畅通,服务全校 师生。(校园“1生”报警电话:xxxxxxx,联系人:政教处 工作人员)。第二条服务范围:1 .涉及校内的治安、(发现违法、违纪、严重违反道 德规范有伤风化的行为和可疑人员均可报校园“no”)、 防火(发现火灾、火险、火灾隐患、违章用火、违章用电、 违章用气、禁止吸烟场所吸烟等有
2、可能引起火灾的行为均可 报校园“110”)、交通(发现交通事故、违章、乱停车、 酒后驾车、无照驾驶的均可报校园“no”)、校园秩序等 事项(危害学校内人身、财产安全的一切行为均可报校园“110” );2 .师生员工在校内突遭意外事故,需要紧急救助的;3 .师生员工在校内正常的学习、工作、生活秩序受到严重干扰时。如:吵架、打架、起哄、闹事等;4 .校内水、电、气、暖等发生危及安全的险情;5 .校园内师生员工在人身和财产安全方面需要紧急求 助的事项;6 .校内突发事件的处置。第三条 学校设立校园“110”办公室。校领导、学校 办公室、政教处、德育处、政教处、后勤管理处、学生会、 财务处及有关部门的
3、负责人参加办公室的工作。各部门负责 解决涉及本部门的求助事项,并承担相应的服务承诺责任。 各年级负责管理学生的负责人,应将办公室电话、宅电、手 机的号码在总值班室备案。第四条建立校园“110”服务承诺责任制。参加协调 组工作的部门负责人与各自主管校领导签订服务承诺责任 书;校园“110”总值班室和其它值班室的值班人员与其各 自直接领导签订服务承诺责任书,对解决在校内和学校周边 居民区发生的治安事件及其它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紧急 求助事项,做出服务承诺。各级领导对其下一级部门和人员 的服务承诺负督促落实之责。第五条 在校政教处治安值班室设立校园“110”服务 报警总值班室,实行24小时值班。值班
4、人员由政教处干部 轮流担任。第六条值班人员接到报警、求助电话后,立即给予答 复或组织人员出警、出勤,对责任范围内的问题及时处置。 视问题轻重逐级上报,必要时也可以越级上报。第七条校卫队担任校园“110”出警任务,在规定时 间内到现场。(出警5分钟、出勤10分钟)非治安事件的 出勤人员以有关责任部门的值班人员为主,校卫队协助。第八条 校园“110”的各级值班室须建立值班日志、 出警登记和交接班制度,对每次报警求助事项的时间、地点、 部门、姓名、事件简述、处理结果、出勤、出警的人员作详 细记录。第九条 求助事项不属于校园“110”职责范围的,值 班人员须向当事人解释,并酌情提供咨询服务;必要时向有 关部门反映,协助其解决问题。态度要和蔼。第十条对处置问题及时主动,工作成绩突出的校园 “110”值班、出警、出勤人员,学校给予表彰和奖励;对 工作失职导致不良后果的当事人,学校将视后果轻重给予处 罚,并追纠有关领导的责任。第H条 本细则由政教处负责解释。从公布之日 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