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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血站免费用血管理制度1 .无偿献血者本人用血后凭用血发票按以下标准报销血费;献200毫升报销输血费210元;献400毫升报销输血费 420 元;累计献血达600毫升,按三倍报销输血费,可报销输血费 1890 元;累计献血达IOOO毫升,终身免费用血,用多少报销多少。2 .无偿献血者的法定受益人(父母、子女、配偶)和指定受 益(朋友、亲戚等)按献血量等量报销输血费。3 .病人入院后其家庭成员参加无偿献血的,此次不报销输 血费,但无偿献血证终身有效,以后依然享受相应的优惠政 策。4 .报销输血费需准备以下证明材料;5 无偿献血证原件;户口簿原件或派出所开具的家庭成员户籍证明;用血发票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用于审核,复印件用于报销 (原件不报销者可不复印,涂改无效);每周五上午9: 00至11: 30到市中心血站一楼的献血办 (*开发区大连路5号)办理血费报销手续。注:受益人卡片中的“指定受益人”至202*年4月1日起正式 取消,凡曾经填写者(指定受益人者)均按原规定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