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无证无照经营查处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XX县无证无照经营查处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docx(14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XX县无证无照经营查处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 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国务院无 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的规定,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我县市 场经济秩序,提升经营主体证照管理水平,释放发展活力, 培育壮大经营主体规模,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结合我县 工作实际,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无证无照经营查处专项整 治行动。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 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经济发展、净 化经营主体、促进公平竞争为目标,按照“谁审批、谁监管, 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遵循“政
2、府领导、部门协同、综 合治理、惩教结合”的工作要求,以保民生、保安全、促发 展为主线,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强化属地监管责任落实,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厉打击无证无照经营违法行为,全力 维护净化市场秩序,有效消除风险隐患,推动各类经营主体 健康发展,为建设“大强富美安”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宁阳提 供强力支持。二、工作目标通过集中开展无证无照经营查处专项整治行动,对存在 的无证无照经营做到“四个一批”,即:疏导一批,对无须 取得其他部门前置许可符合条件的,引导督促办理营业执照; 规范一批,对经营条件、经营范围、经营项目符合法律法规 规定的,督促办理相关手续,做到合法经营;整改一批,指 导不符合规定要求
3、的经营单位,通过限期整改符合条件的, 核发相关证照;查处一批,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存在严重安全 隐患、危害人体健康、破坏公共资源、造成环境污染、严重 扰乱市场和社会秩序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坚决从严从快从 重予以查处。三、工作原则(一)明确权限,厘清职责。根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 办法规定,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按照“谁审批、 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无证经营”“无证且无 照经营”由相应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查处;“无照经营”由 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查处。各行政许可、审批、备案事项监管 部门要准确把握职责定位,切实履行无证无照经营查处职责, 做好与相关部门的执法协作,发现不属于本部门查处职责的
4、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及时通报有关部门单位。(二)分类治理,堵疏结合。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应坚 持查处与引导、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堵疏并举、分类 处理。对直接关系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涉及国家安全、公共 安全、生态环境保护等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特别是对造成重 大损失、一定社会影响或情节恶劣的,要坚决依法从重查处。 对新型业态、新兴行业、新兴领域,既要实行包容审慎监管、 推动创新经济繁荣发展,支持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也 要避免潜在风险大、社会风险高的领域出现监管盲区。同时 对具备办理证照法定条件、经营者有继续经营意愿的,应督 促引导其依法办理证照。(三)强化属地监管职责。各乡镇(街道)按照关于 明晰
5、县乡职责规范“属地管理”的若干意见(试行)(X编 办发2019) X号),县乡“属地管理”事项主体责任和配合 责任清单指导目录第41项“对无证无照生产经营行为的监 管执法:乡镇(街道)结合常规工作日常巡查,对发现的企 业、商贩(铺)无证无照生产经营行为按约定时限上报相关 部门处理,并配合做好执法相关入户调查、秩序维护等工作” 的规定依法履职。法律、法规有新的规定的,从其规定。四、整治范围凡在本行政区域内应当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或相关 许可审批手续而未办理即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等五类行为,均 属本次整治活动查处范围。(一)应当取得而未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 和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证
6、无照经营行为。(二)无须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即可取得营业 执照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 行为。(三)已经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但未依 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四)已经办理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许可证或营业执照, 以及许可证或营业执照有效期满后未按照规定依法重新办 理行政许可手续,擅自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无证无照经营行 为。(五)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擅自从事应当取得许 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方可从事经营活动的无证经营行为。下列经营活动,不属于无证无照经营:(一)在县政府指定的场所和时间,销售自产农副产品、 日常生活用品,或者个人利用自
7、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 许可的便民劳务服务活动;(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从事无须取得许可 或者办理注册登记的经营活动。五、整治重点专项整治行动以保民生、保安全、促发展为主线,聚焦 重点场所区域、重点行业领域、重点违法行为“三个重点二(一)重点场所区域。主要是快捷酒店、饭店、超市、 商业集中区、集贸市场、居民小区(含出租屋)等人口密集场所,校园及周边、城乡接合部、集镇及周边、农村边远区 域等易发区域。(二)重点行业领域。主要是文化娱乐、互联网上网、 危险化学品、成品油、烟花爆竹、宾馆、商场、超市、食品、 药品、特种设备、矿产资源和矿山生产、教育培训机构、中 介服务机构、建设工程等各类需
8、要许可的行业作为整治的重 点行业。(三)重点违法行为。严重危及社会公众利益和人民群 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 序、损害公平竞争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根据实际情况认为 需要列为查处取缔重点的其他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六、整治步骤(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17日至8月31日)。召开无 证无照经营专项整治行动动员部署会,印发无证无照经营 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确定整治工作重点,明确成员单 位工作职责和目标任务。成立无证无照经营专项整治行动领 导小组,强化工作组织领导。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 进行广泛宣传,营造无证无照经营专项整治行动浓厚舆论氛 围。各部门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各
9、自行动方案,部署整治任 务。(二)集中整治阶段(9月1日至10月15日)。各部门 单位坚持依法行政,区别对待、分类处理的原则,盯紧五类 违法违规行为,聚焦“三个重点”,对本部门单位主管的领 域开展集中整治。各部门单位要及时上报整治数据和典型案 例,遇到重大问题和情况及时向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 室报告。(三)总结验收阶段(10月16日至10月31日)。专项 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适时对各部门单位专项整治开展情况 进行验收,总结专项行动中好的经验做法,通报典型案例和 整治经验做法,推进建立无证无照整治长效机制。七、整治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专项整治体制机制。1、建立县无证无照专项整治联席会议
10、制度。成立无证 无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分工县领导任组长,县府办副主 任、县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市场监管、行政 审批、住建、公安、交通、人社、教体、农业农村、文旅、 卫健、自然资源等部门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由组长主 持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协调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2、建立无证无照专项整治工作例会制度。由副组长协 调召集,原则上每两周至少召开一次例会,各成员单位汇报 工作开展情况,分析交流专项整治工作难点问题,沟通协商 工作安排。应急突发事件或重大工作任务安排,随时召开碰 头会、预警会进行处置或举一反三、排查隐患。3、建立无证无照专项整治信息共享制度。要建立健全 投诉举报处
11、置机制,各部门单位通过各种形式向群众公开举 报的电话、邮箱等渠道方式,便利群众举报,形成社会共治 合力。各部门单位要加强专项整治信息共享,确定专项整治 联络员,提高工作效率及有效性。(二)加强协调配合,强化宣传营造氛围。无证无照经 营行为综合整治是一项综合性、复杂性的工作,整治对象量 多面广,工作难度大,需多部门共同查处的,相关部门应加 强沟通,互相配合。要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 网等新闻媒介,宣传无证无照经营的危害、后果,曝光专项 整治中“四个一批”典型案例,为无证无照专项整治行动营 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三)强化信用约束,高悬信用惩戒利剑。要依据企 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国家企业信用信
12、息公示系统(XX) 涉企信息归集应用管理办法的要求,加强对无证无照经营 的处罚信息公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从事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受到行政处罚的,按照“谁办案、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 将行政处罚信息记入单位或个人的信用记录,在国家企业信 用信息公示系统(XX)公告公示,在全社会营造约束违法失 信的共治氛围。(四)加强督导检查,探索长效机制。专项整治领导小 组办公室建立工作情况通报制度,至少每半月通报一次工作 开展情况,对重大典型案例和先进工作经验做法,随时进行 通报。及时总结经验、完善措施,结合商事制度改革的新形 势新任务新情况,不断创新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工作的新思路 新措施新办法,探索建立无证无
13、照经营查处工作常态化机制。附件:1 . XX县无证无照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2 .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工作职责XX县无证无照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组 长: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 局长副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县大数据中心主任县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县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 和社会组织工委副书记成 员:县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二级主办县行政审批局党委委员,县政务服务中心主任县教体局党组成员,县委教育工委委员县科技局党组副书记、二级主任科员县工信局副局长(上下交流锻炼)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县民政局党组成员、二级主任科员县司法局党组成员、二级主任科员县财政绩效评价中
14、心主任县人社局党组成员,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党支部书记、 院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县商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市生态环境局宁阳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县工程建设指导服务中心副科级干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县水利局党组成员、四级主任科员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县农村经济管理服务 中心党支部书记、主任县文化事业发展中心主任县卫健局党组成员,县红十字会七级职员县应急局副局长县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七级职员县能源发展服务中心党组成员、二级主任科员县林业保护发展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县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县消防救援大队初级专业技术职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
15、市场监督管理局,X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附件2: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工作职责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 (国发201918号),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 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 XX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工作实 施方案的通知(X政发2021X号),XX省人民政府关于 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X政发2020X号) 的相关规定: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 则,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坚决纠正“以批代管”“不批不管” 问题,防止出现监管真空。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的, 由原履行审批事项监管职权的部门依法承
16、担监管职责。实行 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的,由承担审批事项监管职责的部 门负责依法监管持证经营企业、查处无证经营行为;加强审 批与监管衔接,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对审管一体事项, 审批部门履行事中事后监管主体责任;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 外,各行政许可、审批、备案事项监管部门对本领域负责审 批或指导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负责监管。其他职责如下:(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依法查处下列违法行为: 无须办理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即可申办营业执照而未 申办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已经依法办理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但未依法申办营业执照, 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二)县行政审批服务部门。按照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