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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XX医院从业人员行风建设规范第一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完 善纠风工作责任制,积极规范XXXX医院(以下简称医院) 从业人员的职业行为,强化廉洁从医、规范执业,进一步提 高群众对医院的满意度,依据国家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 规范、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等法律法规、 党纪政纪等相关之规定,经医院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并与医 院工会委员会充分协商,特制订本规范。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XXXX医院所有从业人员,包括管 理人员、医师、护士以及其他工作人员(含退休返聘人员)。第三条 医院从业人员应当遵守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 为规范
2、、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等法律法 规、党纪政纪等相关之规定,严格遵守下列行为:(一)不准出现冷淡、生硬、顶撞、推诿、拖拉等不良 服务与工作态度及着装不整齐。违者一经查实,除责令书面 检讨外,并扣发责任人当月绩效300元。因服务态度原因 引起医患纠纷或被投诉或被媒体曝光者,给予责任人行政警 告处分,并扣发责任人当月绩效。(二)不准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玩手机、玩电脑游戏、 炒股票、接听兼职电话、开网店或进行网络购销等从事与本 院工作内容无关的活动,违者一经查实扣发当月绩效300元。 因此导致医患纠纷或被投诉或被媒体曝光者,除责令书面检 讨外,并扣发责任人当月绩效。(S)不准迟到、早退、旷工、
3、无故脱岗等。职工因病、 因事等需要请假的,应当提前履行书面请假手续,经审批后 方可休假。特殊情况口头请假的,事后补办请假手续。违者 一经查实,迟到、早退者扣发责任人当月绩效100元/次; 旷工、无故脱岗者扣发责任人当月绩效500元/次。(四)不准医院内工作人员带亲友等插队就诊、检查、 治疗、住院,影响门诊、急诊、病房、医技科室正常诊疗秩 序。因此导致医患纠纷或被投诉或被媒体曝光者,除责令书 面检讨外,并扣发责任人当月绩效300元。(五)不准科室和个人私自开展未经医院批准的诊断、 治疗、检查、护理等活动。违者一经查实立即责令停止,对 责任人给予行政警告以上的处分,情节严重的停职待岗3个 月,以此
4、谋取不正当利益者,扣发责任人谋利金额3倍的 绩效。(六)不准科室或个人私自接受外单位人员在医院进行 实习、进修。违者一经查实责令立即纠正并扣发当月绩效 500元。以此谋取不正当利益者,扣发责任人谋利金额3倍 的绩效,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警告处分。(七)不准自采自用,不准未经正式批准以试用、投放 为名义私自接受厂商提供的仪器、设备、药品、医用耗材等 到医院使用。一切药品、器械、耗材等医用物资必须由医院 统一采购,违者一经查实责令纠正,以此谋取不正当利益者, 扣发责任人谋利金额3倍的绩效,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 情节较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 移交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处理或解除聘
5、用合同。(A)不准私自将院内器械、耗材、物资等材料带至院 外使用。违者一经查实,责令责任人补交所带器械耗材物资 价值等额费用,扣除责任人所带器械检查费用、耗材、物资 等价值的3倍绩效,情节严重的给予责任人行政警告处分。(九)不准向治疗组或医务人员下达创收指标,不准将 医务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耗材、医学检查收入挂钩。违者 一经查实,扣发科室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3个月绩效,情节 严重的给予警告处分。(十)不准科室和个人私自收费,一切财务活动应通过 财务收费窗口。对私收费的科室和个人一经查实,收缴违规 所得,并按违规所得10倍扣发责任人绩效,视情节轻重对 责任人处以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并停职待岗3
6、个月, 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十一)不准在国家规范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外自立、分 解项目收费或擅自提高标准加收费用,做到不多收、不少收、 不漏收。违者一经查实,责令立即改正,多收费的赔偿患者 损失,少收漏收的需补齐,根据违规性质,对责任人或科室 扣发违规金额的1-3倍绩效,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警告或行 政记过处分。(十二)不准违反医院财务管理规范,私设小金库,或 将科室资金存留于个人账户。违者一经查实,责令立即纠正, 扣发责任人3个月绩效,对责任人处以行政警告以上处分; 情节较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 移交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处理或解除聘用合同,构成犯罪的移 交司法机关处
7、理。(十三)不准利用各种方式骗取、套现医保资金,不准 搭车开药、检查、治疗;不准出院带检查等。违者一经查实, 对责任人给予警告以上的处分,扣发违规金额5倍绩效,根 据情节处以延期晋升1年、停职待岗3个月、调离岗位或 移交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处理或解除聘用合同,情节严重的移 交司法机关处理。(十四)不准点击非本人接诊的门诊患者就诊号,违者 扣除当月门诊号补贴。不准盗用或冒用他人工号权限从事医 疗卫生活动,或违反规范泄露患者等服务对象的个人资料和 医学信息等,造成不良后果者扣发责任人当月绩效,给予行 政警告或者记过处分,待岗学习相关法规3个月;情节较重 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移
8、交卫 生行政主管部门处理或解除聘用合同。(十五)不准出具虚假或伪造医学证明材料。违者一经 查实,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停职待岗3个月。对情节较重或 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记过以上行政处分,移交卫生行政主管 部门处理或解除聘用合同,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十六)不准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或非法 终止妊娠。违者一经查实给予行政记过以上处分,停职待岗 6个月;情节严重的,移交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处理或解除聘 用合同,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十七)不准私自与外单位(包括商业企业、本院外医 疗机构)开展与医疗有关的业务活动、有偿服务和商业合作。 违者一经查实责令立即终止合作,责令上交获取的不正当
9、利 益,扣发谋取不正当利益金额的3倍绩效,情节严重的对 责任人处以行政警告以上处分,停职待岗3个月。(+)不准未经批准私自到医院外医疗机构进行坐诊、 会诊、查房、手术等医疗活动。违者一经查实给予责任人行 政警告处分,停职待岗3个月,延期晋升职称1年,移交 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处理或解除聘用合同。(十九)不准利用医院公共资源牟取个人私利。违者一 经查实,没收违规所得并对责任人按违规所得5倍扣发绩效; 情节较重的,处以行政记过以上处分并停职待岗6个月;情 节严重的,移交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处理或解除聘用合同,构 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二十)不准违规在院内发布医疗、药品、医用耗材等 相关广告,不准私自
10、为厂(商)家推销医药产品、食品、保 健品及相关促销宣传活动等。违者一经查实,责令立即停止, 对责任科室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扣发3个月绩效奖。(二十一)不准科室和个人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举办 各种学术研讨班、继教班、学术论坛等医教研活动。不准借 年终总结、科室活动等名义接受企业赞助开展宴请、聚餐、 旅游等高消费活动。违者一经查实,责令全额上交违规所得, 情节严重的给予责任人行政警告处分,扣除责任人1个月绩 效。(二十二)不准科室和个人接受附有影响公平竞争条件 的捐赠资助或将接受捐赠资助作为条件与医院采购商品和 服务挂钩。违者一经查实,责令退回捐赠财物,情节严重的 给予责任人行政警告以上处分。(二十
11、三)不准将接受捐赠资助财物用于发放医护员工 福利或变相旅游。违者一经查实,责令立即纠正,并扣发责 任人违规金额一倍的绩效;情节较重的给予责任人行政警告 处分;情节严重给予责任人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礼品、宴请、 旅游等高消费娱乐活动金额由医院参考市场价格核定。(二十四)不准私自介绍患者或将患者(含急诊病人) 私自转诊到院外医疗机构进行检查、治疗,病人的转诊去向, 应由该科室医生与病人及家属沟通后,报科主任签字同意后 方可外转。违者一经查实,给予责任人行政警告处分,延期 晋升1年,停职待岗3个月,情节较重者,处以行政记过 以上处分;移交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处理或解除聘用合同,以 此谋取私利,扣发责任人所
12、取得的不正当利益10倍的绩效。(二十五)不准将患者介绍到医院外医疗机构、药店或 其它企业购买药品、耗材或相关产品。违者一经查实给予责 任人行政警告处分,延期晋升1年,情节严重者停职待岗3 个月,处以行政记过以上的处分,以此谋取私利,扣发责任 人所取得的不正当利益5倍的绩效。(二十六)不准索要、暗示或接受患者、家属或其他服 务对象赠送的现金、购物卡、有价证券等红包和贵重礼品及 提供的宴请、旅游等高消费娱乐活动。违者一经查实,责令 将违规所得退还赠与人或上交医院党政办,处以行政警告或 行政严重警告处分,扣发责任人收受数额5倍金额的绩效; 对有索要红包等恶劣情节者,扣发收受数额10倍绩效,停 职待岗
13、6个月,延期晋升1年,处以行政警告或者记过处分; 情节较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 移交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处理或解除聘用合同,构成犯罪的移 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礼品、宴请、旅游等高消费娱乐 活动由医院相关部门参考市场价格后核定。(二十七)不准专家评委接受评审对象给予的贵重礼品、 有价证券和礼金。违者一经查实,对责任人扣发违规所得3 倍的绩效,永久取消其评审专家资格,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 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 重的,移交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处理或解除聘用合同,(二十八)不准借学术会议、进修学习等名义参与厂商 提供资助或变相资助的考察、旅游、宴请、
14、出入高档会所等 活动。违者一经查实,对责任人扣发违规金额5倍的绩效, 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 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移交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处理或解 除聘用合同。(二十九)不准利用任何途径和方式为医药代表、商(厂) 家统计医师个人及临床科室有关药品、医用耗材的用量信息, 或为医药营销人员统计提供便利。违者一经查实立即将责任 人调离原岗位,停职待岗6个月,予以责任人延期晋升职称 1年,处以记过以上处分,以此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扣发责 任人所取得的不正当利益金额10倍的绩效。构成犯罪的移 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三十)不准收受药品、耗材、医疗器械等商品供应商 以各种名义
15、、形式的回扣。违者一经查实责令责任人将违规 所得上交医院,对违规责任人或科室扣发违规所得5倍的 绩效,同时根据查实的违规所得,依照安徽省医疗卫生机 构及其工作人员收受商业贿赂处理办法(试行),并对违 规责任人或涉案科室相应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 究刑事责任。第四条 违反本规范者,对责任科室或责任人一律进行 全院通报批评,取消责任人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对屡次违反 本规范的集体或个人,医院将依规从严从重处罚,取消科室 年度评先评优资格。第五条科主任为科室行风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如本科 室人员发生违反本规范造成严重后果时,实行“一案双查”, 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并视情节轻重对科主任处以诫勉警示谈
16、话、全院通报批评、取消科室和个人年度评先评优资格直至 撤销其科室负责人职务。第六条 担任党内或行政职务负责人违反本规范,依规 从严从重处罚,情节严重的撤销其党内或行政职务。党员干 部或职工在给予行政处分的同时,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第七条 违反规范被停职待岗者,停职期间由医院安排 学习或一般性工作,停职期间扣罚绩效(含安全奖)。第八条 专业技术人员受到诫勉谈话及警告处分的,处 分期间不得聘用到高于现聘技术职务等级的岗位;年度考核 不能确定优秀等次。专业技术人员受到记过处分的,处分期 间不得聘用到高于现聘技术职务等级的岗位,年度考核不能 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专业技术人员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 分的,自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降低一个及以上技术职务岗位 等级聘用;处分期间不得聘用到高于受处分后所聘岗位等级 的岗位,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上等次。第九条违反本规范的退休返聘人员,除按照本规范相 关条款进行处理外,医院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