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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阳市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国家发展改革 委等部门关于印发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的通 知(发改价格2022) 964号)、河南省发展改革委等 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 通知(豫发改收费2022663号)要求,扎实开展我市 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推动降费减负各项政策落到实 处,支持助企纾困,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特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 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 彻新发展理念,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全面排查交通物 流、水电气暖、地方财经、金融、
2、行业协会商会等领域涉企 违规收费问题,专项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建立协 同治理和联合惩戒机制,重点查处落实降费减负政策不到 位、借疫情防控违规设立收费项目、不按要求执行国家和地 方已出台惠企收费政策等行为,坚持对违法违规收费行为“零容忍”,确保各项降费政策红利落地落实,切实减轻各 类市场主体的不合理负担。二、重点任务(一)交通物流领域涉企违规收费问题专项整治。重点 整治水运、公路、航空、铁路等领域落实助企纾困有关降费 优惠政策不到位、继续收取已明令取消的费用或重复收费、 为规避政策规定拆分收费项目、不执行或推迟执行政府指导 价等问题。查处部分企业利用承担疫情防控任务巧立名目违 规收取多种
3、费用、随意提升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等行为, 严禁有关单位以疫情防控为名向交通物流企业实行强制摊 派等,切实保障货运物流畅通高效。(责任单位:市交通运 输局牵头会同市邮政局等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城乡一体化 示范区、高新区、鸭河工区、官庄工区、卧龙综合保税区管 委会)(二)水电气暖领域涉企违规收费问题专项整治。重点 整治继续收取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南阳市清理规 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实 施方案的通知(宛发改价管2022132号)已明令取消 的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环节及计量装置检定环节费用问 题,查处2021年3月1日后供水供电供气供热工程的投资 界面未延伸至用户
4、建筑区划红线、仍让用户承担建筑区划红 线外发生费用等违法行为。重点整治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 物业、写字楼等非电网供电主体不合理加价、违规收费等问 题,查处对工商业用户不按照“基准电价/ (1损耗率)” 收取电费、对居民农业用户不执行相应目录销售电价标准、 未在经营和收费场所显著位置公示电价电量电费等信息、清 退已收取的不合理费用不彻底不及时等行为,特别是不向餐 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行业终端用户 传导用电阶段性优惠降价红利的。(责任单位:市发展改 革委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高新区、鸭河工区、官庄工区、卧龙综合保税区管委会)(三)地方财经领域涉企
5、违规收费问题专项整治。重点 整治降费减负助企纾困政策未有效落实、采取打折扣搞变通 方式侵蚀降费减负红利、相关政策红利未及时有效惠及市场 主体等问题,严禁违反收费基金立项审批权限自立名目收 费、扩大收费范围、提高征收标准等,确保取消、停征、免 征及降低征收标准的收费基金落到市场主体。督促指导地方 政府和下属单位加强财政收支预算管理,严肃查处违规下达 收入目标任务、违规以财政支出方式实施与企业缴纳税费挂 钩的返还政策、征收过头税费、集中开展逐利式乱检查乱罚 款、向市场主体强制或变相摊派等加重市场主体负担的行 为,坚决禁止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问题。(责任单位: 市财政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各县市区
6、政府,城乡一体化示 范区、高新区、鸭河工区、官庄工区、卧龙综合保税区管委 会)(四)金融领域涉企违规收费问题专项整治。重点整治 商业银行未按规定披露服务价格信息、超出价格公示标准收 费、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未提供实质性服务而收费等问 题,查处利用优势地位转嫁应由银行承担的费用、贷款强制 捆绑金融产品或服务、未落实国家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等市场主体银行服务收费优惠政策和措施、执行内部减免优 惠政策要求不到位等行为,督促银行不折不扣落实减免服务 收费、减轻企业负担等政策要求,规范服务价格管理和收费 行为,进一步加强服务合作管理,提升金融服务质效。(责 任单位:南阳银保监分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
7、各县市区政府,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鸭河工区、官庄工区、卧龙综 合保税区管委会)(五)行业协会商会涉企违规收费问题专项整治。在已 有清理整治工作基础上,开展行业协会商会违规收费问题 “回头看”,重点整治行业协会商会利用行政委托事项及其 他行政影响力强制或变相强制企业入会并收取会费、擅自设 立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以及强制或诱导企业参加会 议、培训、展览、考核评比、表彰、出国考察等收费活动, 强制市场主体为行业协会商会赞助、捐赠,强制市场主体付 费订购有关产品等行为,督促行业协会商会进一步规范会 费、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等。(责任单位:市民政局牵头会 同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城乡一体化示
8、范区、高新区、 鸭河工区、官庄工区、卧龙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六)其他问题专项整治。各地要重点围绕借疫情防控 名义违规收费、社会中介机构不合理收费以及变相截留涉农 资金等问题开展自查自纠。一是整治借疫情防控名义违规收 费,严肃查处擅自增设收费项目、随意抬高收费标准、扩大 收费范围等问题;二是整治社会中介机构违规收费,严肃查 处中介机构超过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违规收费、向市场主 体转嫁应由政府部门承担的费用、将行政审批事项转为中介 服务并收费以及变相截留涉农资金等问题。(责任单位:各 县市区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鸭河工区、官庄 工区、卧龙综合保税区管委会)三、组织实施(一)部署准备(20
9、22年7月)。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市场监管局牵头,做好新闻宣传和工 作动员部署。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各地全面梳理本领域、本 地出台的涉企收费政策,同步做好已出台涉企收费优惠措施 的政策解读,加强涉企违规收费问题摸排。通过12381、12315 热线电话接受社会投诉举报,设立专门渠道收集有关线索和 意见建议,在涉企收费政策情况梳理和投诉举报反映问题等 基础上,建立涉企违规收费问题台账。(二)自查自纠(2022年7月一8月)。各牵头部门根 据本方案要求和省对口委厅的工作安排,结合实际研究制定 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举措,对交通物流、水电气 暖、地方财经、金融、行业协会商会等
10、领域的相关收费主体 开展自查自纠,深入摸排投诉举报线索及相关领域存在的突 出问题,及时纠正规范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行为,督促 做好问题整改落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通过企 业调查、媒体报道、明察暗访等多种方式,积极推动收费主 体自查自纠、主动规范整改。有关牵头部门和各地要认真分 析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于 9月5日前形成自查自纠情况报告,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市场监管局、审计局。(三)联合检查(2022年9月)。由市市场监管局牵头 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审计局等部 门组成联合检查组,根据有关问题线索和自查自纠情况,对
11、重点部门、重点地区、重点领域涉企收费情况实地开展抽查 检查。对实地抽查发现的涉企违规收费项目要严肃整改、坚 决取消,对违规收费主体综合采取市场监管、行业监管、信 用监管等方式予以联合惩戒,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典型 案例公开曝光。总结有关部门和各地落实降费减负、推动收 费政策惠企利民好的经验做法,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四)总结评估(2022年10月)。由市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市财政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系统梳理 总结专项整治行动成果,对发现问题和整改落实情况等开展 评估,深入分析涉企违规收费问题深层次原因,研究提出建 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的意见建议,有关情况汇总形成报告报 市政府及省有关
12、部委。四、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 息化局会同市财政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牵头的专项工作机 制,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的统筹协调。机制下设综合业务、 行业监管、财经纪律、监督检查等专项小组。综合业务组由 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统筹本次涉企收费专 项整治工作总体部署、组织协调等,具体由市工业和信息化 局负责宣传引导、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制定方案等;行业监管 组由各行业主管部门分别牵头,开展5个领域的专项整治; 财经纪律组由市财政局牵头,负责财经秩序专项整治;监督 检查组由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对重点领域“三乱”问题开展 监督检查并督促整改。各地要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的
13、领导, 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落实部门责任,做好统筹协调。(二)强化责任落实。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专 项整治行动对做好“六稳” “六保”工作的重要意义,按照 专项整治行动部署统一开展工作,密切协作配合,以整治过 程中发现的问题为导向,坚持边整边改、标本兼治,积极研 究解决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着力抓好专项行动任 务落实。(三)加强督促交流。专项整治行动期间要加强工作调 度,建立动态工作交流制度,每旬报送有关工作情况,加强 重点难点问题协调,及时交流专项整治工作经验做法,发现 的重大问题和线索要及时按程序移交有关部门,确保各项任 务稳步推进、按期落实。请各有关单位、各地于8月15日 前将本次专项整治工作负责人、联络员及联系方式报送至市 发展改革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