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化烟爆非煤矿山工贸行业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危化烟爆非煤矿山工贸行业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docx(6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危化烟爆非煤矿山工贸行业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根据区安委办关于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 的通知(巴南安办20245号)文件要求,按照区委、区政府 工作安排,决定自即日起至3月底,在全区危化烟爆、非煤矿山、 工贸领域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 通知如下:一、目标任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两个 至上”、立足“两个根本”,充分认清当前极其严峻的火灾形势, 全面排查工贸、矿山、危化烟爆领域突出风险隐患,严格落实整 治重点要求,推动压实最末端火灾防范责任,切实提升发现问题 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坚决防范遏制较大及以
2、上火 灾事故、切实压减一般火灾事故发生。二、整治范围全区非煤矿山、工贸、危化、烟花爆竹行业领域。三、整治重点(一)电气设备线路方面L电源线路未采用线管线槽作保护,有老化、破皮、私拉乱 接等现象。2 .用电设备周围未留有足够的安全通道和工作空间,电器装 置周围堆放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物品。3 .用电设备插座未装设漏电保护装置,各可能带电设备外壳金属部分未装设保护接地线。4 .电气设备未装入金属制品的盒、箱,配电箱(盒)安装在 木板上。5 .落地式配电柜的底部未抬高(室内不低于50mm,室外不低 于20Onnn),未采取防止鼠、蛇类等小动物进入箱内的措施。(二)动火动焊作业方面1 .违规使用明火或者
3、电焊、气焊作业,动火、电焊、气焊作 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电焊、气焊作业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作业 现场未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2 .动火作业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3 .动火动焊作业、带火花作业与具有火灾、爆炸风险作业交 叉进行。4 .氧气、乙烘瓶安全间距小于5m,离动火点距离小于IOn1。(三)消防设施方面L未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消防设施被遮挡,未留有足够的 工作通道。5 .未对消防器材定期进行检查,消防器材未在有效期内。6 .消火栓未保证供水正常,消防水带、水枪等器材配备不齐 全。(四)安全疏散条件方面L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7 .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数量不足
4、、宽度不够。8 .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损坏。9 .未结合实际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员工不掌握初起火灾扑救和组织疏散逃生技能。10 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未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 道、安全出口进行统一管理。(五)粉尘涉爆方面1 .未建立粉尘清扫制度,粉尘清扫、清洁工作未做到位。2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厂房内设有员工宿舍、会议室、办公室、 休息室等人员聚集场所。3 .不同类别的可燃性粉尘、可燃性粉尘与可燃气体等易加剧 爆炸危险的介质共用一套除尘系统。4 .不同建(构)筑物、不同防火分区是否共用一套除尘系统、 除尘系统是否互联互通。5 .干式除尘系统未采取泄爆、惰化、抑爆等任一种爆炸防控 措施。
5、6 .铝镁等金属粉尘除尘系统采用正压除尘方式。7 .除铝镁等金属粉尘以外的其他可燃性粉尘除尘系统采用正 压吹送粉尘时,未采取火花探测消除等防范点燃源措施。8 .采用重力沉降室除尘,或者采用干式巷道式构筑物作为除 尘风道;9 .铝镁等金属粉尘、木质粉尘的干式除尘系统未设置锁气卸 灰装置的;10 .除尘器、收尘仓等划分为20区的粉尘爆炸危险场所未采 用防爆电气线路及设备。11 .粉碎、研磨、造粒等易产生机械点燃源的工艺设备前,未 设置铁、石等杂物去除装置。12 .木制品加工企业与砂光机连接的风管未设置火花探测消 除装置。13 .遇湿自燃金属粉尘收集、堆放、储存场所未采取通风等防 止氢气积聚措施,干
6、式收集、堆放、储存场所未采取防水、防潮 措施。(六)燃气使用方面1 .使用煤气(天然气)的燃烧装置未设置火焰监测和熄火保 护系统。2 .使用煤气(天然气)并强制送风的燃烧装置的燃气总管未 设置压力监测报警装置,监测报警装置未与紧急自动切断装置联 锁。3 .未定期对燃气管道、阀门、压力表等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4 .可能发生一氧化碳、神化氢、氯气、硫化氢等4种有毒气 体泄漏、积聚的场所和部位未设置固定式气体浓度监测报警装置, 监测数据未接入24小时有人值守场所。四、工作步骤(一)自查自改阶段(2024年2月29日前)。各镇街应急力、 区属国有公司安全管理机构要将此文件传达至辖区相关企业,各 企业要
7、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照专项整治重点内容,认 真开展自查,全面梳理每个部位、环节、岗位存在的风险隐患, 列出问题清单,建立隐患整改台账,逐一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 实行闭环管理。暂时不具备整改条件的,按照资金、责任、时限、 措施、预案“五落实”要求限期整改。(二)集中整治阶段(2024年3月31日前)。各镇街应急力、 区属国有公司安全管理机构,要在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认真 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对存在重大、区域性火灾隐患, 或者单位负责人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要采取挂牌督办、约谈 警示等措施,确保隐患按期整改销案。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拒不 整改、随时有可能导致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
8、要依法顶格处罚。 同时要组织相关人员适时对企业整改情况开展复查复核,确保企 业隐患整改到位。五、工作要求(一)强化组织领导。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 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指挥调度,压紧压实责 任,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排查风险隐患,狠抓大整治工作质效, 坚决遏制各类火灾事故多发连发势头。(二)强化统筹推进。要将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与消防安全 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春节消防安保工作、全国两会安保等重点任 务有效结合、同步推进,强化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 依法治理,立即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风险评估,找准问题隐 患,采取务实举措,全力维护消防安全形势平稳。(三)强化监督问效。
9、对存在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要依 法严格查处;涉嫌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发现行动迟缓、 工作敷衍的,查不出问题、发现问题不处理的,要通报批评、督 办整改,问题严重的严肃问责追责。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期间, 发生亡人火灾事故或有较大影响火灾事故的,按程序启动责任倒 查机制。请各企业于2月26日前报送企业自查情况,填写危化烟爆非煤矿山工贸行业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整治行动统计表(附件),附件:巴南区危化烟爆非煤矿山工贸行业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统计表序号企业名称重点问题排查整治情况备注电气设备线路动火动焊作业消防设施安全疏散条件粉尘涉爆燃气使用发现隐患(处)整改隐患(处)发现隐患(处)整改隐患(处)发现隐患(处)整改隐患(处)发现隐患(处)整改隐患(处)发现隐患(处)整改隐患(处)发现隐患(处)整改隐患(处)报送单位:报送人员及联系电话: 备注:上报单位自行收集相关隐患台账和佐证资料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