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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保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互联网+”医保服务的指导意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保局、卫生健康委: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互联网+”医保服务的指导意见总额指标管理以及医疗行为监管、处方审核标准等,原则上对线上线下医疗服务实行统一管理.医保经办机构要与定点医药机构密切配合、做好对接,对符合规定的“互联网+”医疗服务、在线处方药费等实现在线医保结算。K不断提升信息化水平使用医保电子凭证实现互联网医保服务无卡办理.前期已经开通医保电子凭证实现互联网医保服务的省份,继续做六、确保工作平稳有序开展要做好“互联网+”医保服务政策宣传,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准确解读相关政策,要提供必要的电话和网上咨询服务,及时为群众解答有关问题.要做好疫情期间系统上线、完善应用、情况上报、评估总结等工作,及时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做法,逐步向有条件的定点医药机构和地区推广,更好为广大参保群众提供优质的服务.国家医保局国家卫生健康委2020年2月28日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