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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称评审方案为做好我院2021年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创新人才评价机制,根据河北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专业技术人才和职称工作意见的通知(冀职改办字(2021) 30号)、关于授权高校开展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自主评审的通知(冀职改办(2021) 32号)、关于做好高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冀职改办字(2021) 33号)和承德市职改办关于印发2021年全市专业技术人才和职称工作意见的通知(承市职改办(2021) 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
2、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和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紧紧围绕省第九次党代会提出的实施“人才兴冀工程”战略部署,坚持“按岗申报、公正评价、择优聘用、加强监督”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遵循教师成长规律和职业特点,积极探索建立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体系,充分发挥职称评价“指挥棒”作用,充分调动和激发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提升教师队伍水平,全面提高教书育人质量,为学院改革发展提供有力人才支撑。二、工作原则(-)以省、市职改办有关文件精神为依据的原则;(-)实事求是、客观严谨、科学规范的原则;(三)职改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的原则;(四)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3、(五)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绩、向教学一线倾斜的原则;(六)坚持按岗位比例和申报条件双控制的原则。三、组织机构(-)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 员:主要职责:1、负责学院职称改革的全面组织领导工作;2、制定评审工作方案;3、公布授权评审层级及学科(专业);4、协助上级部门核定年度评审岗位职数;5、组建纪检监督及投诉处理小组;6、组织申报、资格审查和申报推荐;7、组建评审专家库和组建评委会;8、组织评审实施等工作。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组织人事处。办公室主任由组织人事处负责人担任。主要职责是:职称改革和申报评审的具体组织实施各项工作,加强与省、市职改办的联系、沟通与汇报工作
4、开展情况,完成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授权交办的其他工作。(二)资格审查小组组长:成员:主要职责:1、制定资格审查工作方案;2、根据国家和省职改工作有关文件及学院相关管理规定,对申报人员的各种证件、任职年限、工作量、科研课题、论文著作等进行审核认定;3、提出资格审查初审意见报学院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三)申报推荐考核小组组长:吕瑞芳成员:组织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主要负责同志,另在专家库中抽取15名专家组成。主要职责:1、制订申报推荐考核工作方案;2、根据考核工作方案,对资格审查合格的申报人员进行师德师风、教育教学、科研水平及业绩等情况的量化考评,得出考评结果并排序;3、组织述职答辩,进行综
5、合评议,量化赋分,综合排序;4、提出综合考评意见,报学院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年度参评对象。(四)纪检监督及投诉处理小组组长:成员:主要职责:1、制定纪检监督及投诉处理工作方案;2、全程监督职称申报评审工作;3、对评委及工作人员提出纪律要求并监督;4、对评审期间重大违纪违规事件和行为进行调查处理;5、受理投诉举报,并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并予以答复。四、岗位设置与申报职数及相关文件公示在学院网站上公布省、市职改办相关文件和学院有关规定及申报条件。市职改办核定的学院2021年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职数:副高级职称6名,中级职称5名;在学院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五、申报条件(-)达
6、到河北省规定的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冀职改办字(2015) 271号,见附件1)。(二)在任现职期间内,年度考核及师德考核均达到合格及以上档次。(三)完成学院规定的工作量。六、组织申报(-)组织人事处负责组织召开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工作会议,传达上级职称晋升工作会议精神及有关申报、推荐、评审等有关政策,明确经上级批准的申报数量,做到政策公开、标准公开、程序公开。有关文件在学院网站公开。(二)拟参加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的人员填写申报评审XX系列XX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情况一览表,并如实提交晋升专业技术职务所需的个人申报材料,如学历学位证书、各类荣誉证书、论文论著、科研课题材料等。对申报
7、人提交的各类材料,应由专人进行登记造册,由申报人、接收人共同签字确认,并保存好纸质和电子档案资料。七、资格审查(一)分项审查。依据申报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原件),严格按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资格审查工作方案(试行)(附件2)和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科研业绩成果认定办法(试行)(附件3)的规定与程序,由相关职能部门对申报人是否具备申报条件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二)综合审查。召开资格审查小组会议,汇报分项审核情况,决定分项审查中遇到的问题,通过审查结论。纪检监督及投诉处理小组派人参加。(三)审核确定通过名单。资格审查小组向学院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报告资格审查情况,由学院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资
8、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四)公示。公示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及相关信息,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五)对公示期满且无异议者,负责审核部门应在其审查通过的材料复印件上加盖部门公章,并由审核人、负责人签字,或出具部门审核确认函。(六)建立责任倒查制度,对申报材料坚持“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审核把关,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八、申报推荐申报推荐考核小组要严格按学院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申报推荐考核工作方案(试行)(附件4)组织实施,做到客观公正、严谨规范、科学有序。纪检监督及投诉处理小组派人参加,全程监督。(-)填报考评。按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量化计分细则(试行)(附件5)相关规定
9、进行量化计分。(二)公开述职。申报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要进行公开述职。(三)考核答辩。申报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要进行答辩。(四)成绩汇总与排序。(五)确定人选。(六)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九、组卷由组织人事处负责,组织经公示确定的申报人员,进行申报材料的组卷工作。(一)按照承德市职改办关于进一步规范职称申报评审材料的通知(承市职改办(2014 ) 60号)和有关文件要求,进行申报材料的组卷工作。(二)申报人要严格按填表说明如实填写,不得漏填,需本人签字和负责人签字的要真实。凡各种材料信息不一致、填写内容有误者,被取消申报资格或因此影响评审结果者,后果自负。(三)没有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材料
10、不得入卷。(四)认真落实个人和单位共同承诺制度。实行学术造假“一票否决制”,并记入诚信档案和失信黑名单。凡申报人申报的材料有伪造、剽窃等弄虚作假行为者,两年内不允许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十、评委会评审(一)建立专家库按照学院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及管理办法(试行)(附件6)组建专家库。专家库按系列组建,高级专家库人选不少于51人,中级专家库人选不少于45人。(二)开评请示提前7天,向主管部门提交开评请示,经审核同意后报省职改办备案。(三)组建评委会1、开评前一周内,由省职改办会同学院采取随机抽取的方法,在专家库中抽取本年度评审委员会人选。2、评委会由主任委员一人,副主任委员
11、一人,委员若干人组成。主任委员由院长担任、副主任委员由主管教学副院长担任。3、各级评委会人选产生后,报市职改办核准备案。并由学院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通知到有关评委成员。评委会名单不得对外公布。(四)评审方案评审期间实行全封闭集中管理。纪检监督及投诉处理小组派人参加,全程监督。1、评审方法和程序:(1)召开评审工作预备会议;(2)审阅材料;(3)组织答辩;(4)无记名投票表决;(5)公布表决结果;(6)填写评审意见。2、评价标准和量化办法见承德护理职业学院专业技术职称评审量化计分细则(试行)(附件5) o3、评审纪律见承德护理职业学院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及管理办法(试行)(附件6)
12、。(五)评审结果评审工作结束后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职改领导工作小组将评审结果报市职改办,由省职改办统一发文、统一颁发证书。十一、投诉监督机制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纪律监督及投诉工作方案(试行)(附件7)中明确了纪律监督和投诉受理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确保评审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确保职称评审工作顺利开展。十二、关于教师系列以外的其它类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教师系列以外的其他类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资格审查及申报推荐考核由学院负责,组卷后上报,由承德市或河北省评委会评审。(一)申报条件1、达到河北省规定的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冀职改办字(2015
13、) 271号)。2、在任现职期间内,年度考核及师德考核均达到合格及以上档次。3、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较好地完成学院规定的工作任务。离岗休假一年以上人员,需重新上岗满一年后方可申报。(二)报名与资格审查个人报名和资格审查与教师系列的程序、政策等相同。(三)申报推荐申报推荐环节,按学院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申报推荐考核工作方案(试行)(附件4)进行考核,确定推荐人选后,组卷上报市职改办。(四)其它有关政策说明申报晋升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者,应是现从事教学实验、科研实验、实验管理、电化教学工作的人员,其它未在实验岗位的人员,不具备参加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资格。晋升教师系列以外的其它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其所申报的专业技术职务应与现所从事的工作岗位相一致,或在所申报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连续工作25年以上,现所从事的工作与所申报专业技术职务相近或相关;申报晋升中级和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其所申报的专业技术职务应与现所从事的工作岗位相一致或相近或相关。否则,不能参加申报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