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十起典型案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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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十起典型案件(2022年6月9日)目录1:被告人刁某某以“提供养老服务”为名向中老年群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2:被告人杨某以“提供居家养老服务及艺术品投资”为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3:被告人张某某以“代办养老保险”为名诈骗案4:被告人朱某某以“代办养老保险”为名诈骗案5:被告人吴某某冒充医学专家以“销售特效药”为名对老年人实施诈骗案6:被告人贾某某以“帮助操作提高退休金”为名诈骗案7:被告人宗某某以“上门安装节电器”为名对老年人实施诈骗案8:被告人王某某以“为老年人办理会员、购买药品”为名诈骗案9:被告人李某某等5人以“高价回收收藏品”为诱饵对老年人实施诈骗案

2、10:被告人陆某某等12人以“提供养老服务、销售养老产品”为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1案例一:被告人刁某某以“提供养老服务”为名向中老年群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基本案情】被告人刁某某于2016年至2019年期间,依托某连锁超市多家店面的中老年消费群体,采取电话推广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宣传,以投资养老基地、认筹养老服务、购买养生套餐、预付旅游押金等名义推荐向某养生健康公司提供资金,又以提供赠品、免费旅游、支付高息等为诱饵,承诺按时返还本息,向王某某等118人非法吸收资金共计837万余元。【判决结果】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刁某某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有关规定,伙同他人以投资养老项目、提供养老服务等名义非法吸收公

3、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被告人刁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2案例二:被告人杨某以“提供居家养老服务及艺术品投资”为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基本案情】2016年6月,济南某健康公司成立,被告人杨某担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并实际负责,在未经有关部门依法许可的情况下,通过业务员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宣传,以提供居家养老服务、进行艺术品投资等名义面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并承诺定期支付高息、到期返还本金。截至案发,该公司共向集资参与人吸收资金3150万余元,造成实际损失共计2499万余元。【判决结果】法院经审

4、理认为,被告人杨某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有关规定,以提供居家服务、进行艺术品投资等名义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五万元。3案例三:被告人张某某以“代办养老保险”为名诈骗案【基本案情】2015年7月至2018年8月期间,被告人张某某在明知其没有能力办理职工退休保险的情况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其可以代办职工退休保险、病退的名义,并通过伪造退休证等方式,取得被害人巩某某等人的信任,骗取巩某某等17人101万余元,87万余元尚未返还。【判决结果】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

5、构能为他人办理养老保险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某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十一万元。4案例四:被告人朱某某以“代办养老保险”为名诈骗案【基本案情】2015年至2017年期间,被告人朱某某在明知其没有能力为他人办理和补缴养老保险的情况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向被害人收取远低于正常办理养老保险所需费用的方式,骗取张某某等21名被害人共计117万余元。案发后,朱某某退还被害人损失55万7L o【判决结果】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朱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能为他人办理养老保险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

6、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朱某某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十五万元。5案例五:被告人吴某某冒充医学专家以“销售特效药”为名对老年人实施诈骗案【基本案情】2021年1月至6月期间,被告人吴某某冒充医学专家、药品研发院长等身份,谎称其有治疗脑梗的特效药,骗取老年被害人信任,将低价购买的大活络丸等,以及通过网络购买的不知名茶包冒充特效药、秘方药向张某某、宋某某高价出售,并冒充快递员到被害人住处送货,共骗取被害人24万余元。【判决结果】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吴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吴某某多次诈骗老年人,但其具有全部退赔等情节,可

7、从轻处罚。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吴某某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6案例六:被告人贾某某以“帮助操作提高退休金”为名诈骗案【基本案情】2021年10月8日11时许,被告人贾某某在济南市历下区某健身休闲广场,向被害人王某(79岁)虚构可以帮助操作提高退休金的事实,后在王某家中,骗取现金4900元。同年12月28日15时许,贾某某在济南市天桥区某学校附近,向被害人张某某(72岁)虚构可以帮助操作提高退休金的事实,后在张某某家中,骗取现金1200元,以上,被告人贾某某诈骗数额共计6100元,所得赃款全部用于个人消费。案发后,赃款未追回。【判决结果】法院经审理认为,贾某某的行为构

8、成诈骗罪。贾某某具有多次犯罪前科,系累犯,且系诈骗老年人财物,依法应从重处罚。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贾某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责令其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7案例七:被告人宗某某以“上门安装节电器”为名对老年人实施诈骗案【基本案情】2019年以来,被告人宗某某伪造“极省电电器经销部节能办”的工作证,使用虚假姓名,以安装节电器的名义,在济南市历城区、天桥区、槐荫区、市中区部分老旧小区内,针对老年人实施诈骗。宗某某谎称被害人支付钱款后会有人上门安装节电器,钱款可退还等,以此骗取被害人的信任。在收取被害人钱款后,将钱款用于个人消费。宗某某共实施诈骗犯罪16起,诈骗金额两万六千余

9、元。【判决结果】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宗某某的行为构成诈骗罪。宗某某归案后退赔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依法可从轻处罚,但其针对老年人进行多起诈骗活动,依法不得对其适用缓刑。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宗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八千元。8案例八:被告人王某某以“为老年人办理会员、购买药品”为名诈骗案【基本案情】2020年9月,被告人王某某通过虚构为老年被害人王某甲办理某健康管理公司会员的方式,取得被害人信任,先后骗取被害人现金5万元。同年8月16日,被告人王某某以为老年被害人迟某某购买药品“三合素”为由,骗取被害人28000元。因迟某某一直未收到药品,便要求退款。被告人王某

10、某又以退款需要手续费为由向迟某某索要600元。被告人王某某收到钱款后,将赃款用于偿还个人欠款。【判决结果】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某的行为构成诈骗罪。王某某诈骗老年人财物,情节严重,鉴于其具有自首情节,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9案例九:被告人李某某等5人以“高价回收收臧品”为诱饵对老年人实施诈骗案【基本案情】2017年,被告人李某某、李某甲、马某某、孙某某、陈某某等5人组成固定诈骗团伙,通过拨打电话,冒充企业老板、收藏公司经理及员工,以高价回收被害人手中的收藏品为诱饵,并以需要交纳专家鉴定费、物流保价费、过户

11、费等费用的名义实施诈骗。被害人上当后将钱款汇入被告人指定的银行账户。自2017年5月份至2018年3月份,被告人用上述方式对8名被害人实施诈骗,诈骗总额44万余元。【判决结果】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某等5人的行为均构成诈骗罪。案发后,各被告人均已退赔损失,可从轻处罚。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某、李某甲、马某某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十二万元;判处被告人孙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十万元;判处被告人陈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八万元。扣押款项依法发还被害人。10案例十:被告人陆某某等12人以“提供养老服务、销售养老产品”为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基本案情】2

12、016年1月至2020年9月期间,被告单位某养老产业(集团)公司及被告人陆某某、翟某某等12人,利用该公司在济南市某区经营的养老机构,通过业务员口口相传,介绍集资参与人到公司投资“养老床位租赁”等养老服务项目,购买养老产品,承诺到期后高息还本付息,向1535名集资参与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7亿余元,造成经济损失L 33亿余元。【判决结果】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单位某养老产业(集团)公司及被告人陆某某、翟某某等12人的行为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被告单位某养老产业(集团)公司罚金一百万元;判处被告人陆某某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四十万元,判处被告人翟某

13、某等人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至八个月,并处罚金三十万元至二万元不等的刑罚,并对积极清退违法所得的个别被告人适用缓刑。责令退赔集资参与人全部经济损失,并继续追缴违法所得。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是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的实际行动。自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济南两级法院迅速掀起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强大攻势,集中宣判了一批涉养老诈骗案件,专项行动开局良好。现将工作开展情况通报如下: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署推动中院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进行研究部署,成立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党组书记、院长李向阳同志担任组长,分管院长任副组长,调配精干力量为工作专班成员。制定出台工作方案,明

14、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推动专项行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二、加强监督指导,强化部门联动一是切实加大办案攻坚力度,中院采取周调度、月通报机制,逐案标记审判流程节点,明确办案进度和时间表,确保养老诈骗案件依法从严从快办理。5月20日,中院组织集中宣判一批涉养老诈骗案件,做到快立快审快判。二是加大对下监督指导力度,对基层法院进行“点对点”督导,深入了解专项行动组织实施、线索核查、宣传发动、案件办理及打击整治等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督促限期整改。三是强化部门联动,与公安、检察机关协作配合,建立联席会议机制,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形成打击合力。三、严格依法办案,依法从严惩处牢固树立全市法院

15、“一盘棋”思想,坚决落实“稳、准、狠”要求,突出打击重点,加大办案力度。一是打造专业审判团队。中院组成了专业合议庭,专门负责养老诈骗案件审理、督导、调研培训、信息联络等工作。二是严格依法办案。坚持严格依法推进专项行动,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三是落实依法严惩。对于造成严重经济损失以及其他严重后果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案件,坚决依法从严惩处。四、积极延伸司法职能,营造养老诈骗“人人喊打”浓厚氛围坚持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三箭齐发”,切实增强广大老年人的法治意识和防骗识骗能力。一是畅通线索举报渠道。将养老诈骗线索摸排融入立案审判执行工作全过程,开通12368举报电话。二是创新丰富宣传手段。综合运用报刊、网站、新媒体账号发布相关宣传内容。三是及时提出司法建议。注重总结办案经验,深入研判分析养老诈骗犯罪成因,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阻塞管理漏洞,加强源头治理。在下一步工作中,济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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