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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红林悟道韩非子-诡使第三十一章私与法红林悟道韩非子-诡使上一章韩非子给我们讲了 “二心”之人,他重点列举了 “专搞私学、隐居山林、老谋深算”这三种人,和他们的二心行为:诽谤现实,造谣惑众。这三种人表面上看不问世事与时事,专心于私学隐居玄思,实则在背地里大搞阴谋诡计。按理来说,对于二心之人之为君主应该快刀斩乱麻,坚决禁止取缔,以正视听,以儆效尤,以显君威。可问题是恰恰相反,君主不但不禁罚,反而遵从纵容,结果就是“无功而显,无劳而富”,这就是君主过失之处。佛家讲“因果”,有什么样的“因”,就有什么样的“果”,其实也就是世间事物发展的逻辑必然性,这是规律。君主弃法从乱,自然是无功无劳者显与富。“无功
2、而显,无劳而富”这是有违社会道德与共识的。圣贤的经典思想与理论最接地气,最具历史观,也最实用。农耕文明最知道“实干”的意义与价值,中华文明就是典型的农耕文明,最讲究最实践“顺势而为,这里的“势”是自然之势,比如耕种要顺二十四节气,“势”也可以是事物发展之势,比如工业时代的技术发展,“势”也可以理解为社会发展之大势,比如俄国的十月革命给中国带来的马列。“无功而显,无劳而富”韩非子的这一思想就是君主施政好与坏的现实答案。显然,如果是“无功而显,无劳而富”说明君主施政过失,如果是“有功而显,有劳而富”说明君主施政正确。失与正也正好说明了君主的昏与明。我曾说过百家之后无圣贤,中国人所有的智慧在先秦时期
3、都已形成集结成塔供后世之人瞻仰学习。君主对二心之人之为的遵从纵容的结果社会表相就是“无功而显,无劳而富”,而更为严重的是表相之下的本质,二心之人不会止步于“显富”,他们有更高的目的与追求,就是“求索与世相反者”,追求与世道相背的东西,想想就知道是什么了。私者,如果只为了 “显与富”那就太小气了,私者,志在为私废公,这与法者正好相反。韩非子接上文继续说“凡乱上反世者,常土有二心私学者也。”意思是:大凡危害君主统治、反对现实社会的,常常就是那些身怀异心大搞私学的人。“害君反世”这样的行为,不是只为“显名富贵”者所能做出来的,必是“二心私学”者所为,“害君反世”者有“背道私学”做为思想基础,这是问题
4、的本质。韩非子回过头总结道:故本言日:“所以治者,法也;所以乱者,私也。法立,则莫得为私矣。”意思是:所以本言说:“国家安定靠的是法,国家混乱根子在私。法立起来的话,就没有人再行私了。”这是韩非了引用了自己的曾说过的话,用来总结这一节的论说。法与私,对立矛盾,表相为治与乱,也是对立矛盾,中国的历史就在这一矛盾中前行,法则治,私则乱。细想起来,在中国资产阶级革命为私社会大乱,无产阶级革命为公社会大治。最后韩非子认为:故日:道私者乱,道法者治。意思是:所以说:倾向于私行的,社会必然混乱;倾向于法的,社会一定大治。行私,在中国行不通,这有违社会道德与共识,也与中国传统文化与思想相背,更为重要的一点是
5、行私天下大乱,这不是圣贤与统治者想要的结果。立法为公,这是中国唯一出路与选择,中国也一直走在这条路上,天下大同,是我们的思想追求与文化至境,唯有“道法”才能实现,其它都是邪路。【凡乱上反世者,常土有二心私学者也。故本言日:“所以治者,法也;所以乱者,私也。法立,则莫得为私矣。”故日:道私者乱,道法者治。】所谓四大文明,只有中华文明连续且现存于世,其它三个文明只存在于历史中。立法为公,这是中华文明连续且现存的原因,文明需要传承与发展,而传承与发展的主体是民众,只有民众生存与生活下去才能传承文明。行私废公,最终导致民众无法生存,文明也就自然而然的消失失传。立法废私,可以最大限度的让大多数民众生存下来,文明自然就会传承与发展。